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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開光儀式結束後,縣長邀請林姐和縣經貿委的幾個同志,一塊兒談談下一步的計畫。因為林姐曾答應,要為縣造紙廠更新進口設備,下面要談的主要是合資的比例分成。

  「我想先回旅館休息一下。」林姐推辭,實際上,她想去廟門外看個究竟。

  「回去休息,總也要先吃飯吧,不要客氣嘛。經貿委外資科的人我全邀好了,走,上車。」林姐見推託不了,只好上了車。

  飯桌上,林姐還是惦記那張照片、那張臉,就對繼紅小聲嘀咕了幾句。繼紅心領神會,馬上藉口說東西去在了車上,出去找找,便離席而去。

  縣長看來對造紙廠中外合資的分成比例並不十分關心。他一邊喝酒,一邊對他身邊女秘書的辦事能力大加讚揚。然後首先提出,合資後工廠的領導班子、董事會組成的方案及外方的入資時間、中方財會的人選等問題。

  「縣長,這一切都拜託給您了,我恐怕就無能為力了。」林姐這樣說,是為了使宴會儘快結束。

  「好說。好說。林老闆為永樂縣做出的貢獻,是近年來我們這個華僑之鄉不多見的,你的事就是我們的事。我們的政策,就是對你負責,不叫外方吃虧。沒有效益的事,不要說你不幹,我們也不會幹的嘛。」年輕的縣長非常會講話,林姐也百分之一百地理解他話裡的含意。

  林姐對這一層的幹部相當瞭解,他們不是借著公款大吃大喝的那類,他們幹事都很有魄力。直到飯局快要結束,林姐仍不見繼紅回來,她顯出有些焦急,不住地向門外張望。縣長注意到林姐心裡有事,就說:「這個項目完成後,你下次回來,我們等待著你更大的投資。至於你在我們縣其他的事情嘛,雖眾說紛紜,不過,我們幾位領導還是心中有數的。」

  林姐對縣長的結束語,沒怎麼認真聽,因為她的心都急到了嗓子眼兒。下了樓坐進汽車,就回到旅館。

  這趟回來,她沒帶斯迪文,只把繼紅留在了身邊。去北京看看老友是臨時插進來的,最終的目的是參加媽祖廟開光典禮。這不是一種一般的宗教儀式,這裡邊有更深層次的意義。繼紅比她早到了一天。除了安排她的住處,另外,就是到林姐的閩河飯店辦公室清點「貨物」,查查人頭細帳。

  林姐看看了表,都快四點了,就親自往辦公室打了個電話。接電話的正是繼紅。

  「你怎麼搞的,這麼半天還不回來。我叫你瞭解的事,你弄清楚了嗎?」林姐的口氣有點兒責備。

  「我馬上就回來,事情全部都弄清楚了。」

  十幾分鐘後,繼紅回來了。她所帶回來的消息,證實了林姐眼睛的敏銳和準確。

  據繼紅彙報,準備槍斃的青年名叫丁國慶,犯的是刑事案,圖謀殺人罪。

  「殺死人了嗎?」林姐急切地問。

  「沒有。可辦公室的人都說,這小子該著倒楣,正趕上嚴打。」

  林姐半天沒說話。

  「林姐,你今天怎麼啦?這人跟咱們……」

  「住嘴!快說。把你知道的、聽到的都說出來。」

  繼紅從來沒見她發過這麼大的脾氣,眨了眨眼,感到有些不可思議,但還是把瞭解到的情況,一五一十地向林姐作了彙報。

  丁國慶是北京人,其父在軍中還做個不小的官。文革中期,不知因為什麼,被貶到了福建省軍分區。文革結束後,部隊縮編,又把丁老頭就地養了起來。閑得無聊,就經常帶著幾個勤務兵出海釣魚,上山打獵。一次衝鋒槍不慎走火,擊中了老頭的要害,搶救無效,嗚呼哀哉了。

  丁國慶自幼孤僻,性格內向,不善言談,剛愎自用,是見火就著、偏愛舞弄刀槍棍棒的人。自老爸過世後,更無人敢管他。

  敢管他的人沒了,也失掉一切依靠,但是丁國慶的個性還是那麼強。父親在世時,他也從不依仗父親的勢力。父親不在了,他還是保持原樣,敢作敢當。

  這次他企圖殺人越獄的原委,實際上是這樣的:

  丁國慶在福州師範還沒畢業,就同幾個好友幹起了建築承包,這個行業賺錢還是不算慢的。當然一有錢,他就忘不了在校期間的戀人陳碧芳。陳碧芳那時仍在學校,是師大有名的才女,音樂、美術樣樣出眾,人長得又是清清秀秀、文雅端莊。兩個人談了已有二三年了,丁國慶雖不善言談,可對碧芳的追求,卻是使盡全身解數,用各種辦法表示衷腸。

  陳碧芳妙齡俊美,可她絕不是當今拜金弄潮的那種時髦女郎。她有她自己的抱負,她有她自己的理想。她不是不想要金錢,也不是不想去美國。但她不會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而不擇手段,更不會獻出自己的肉與靈。她是個有頭腦的姑娘,她從她所閱讀過的書中領悟到了這樣一個道理,人再有志,為了追求理想,去奮鬥,去拼搏,常常無濟於命運的捉弄。每個人,在世間這個大宇宙中,都是一個小小的宇宙,這個小宇宙有它自己運行的軌道,是暗是亮,是弱是強,都在它一定的軌道之中運行。因此,她對自己身邊的一切所持的態度永遠是坦坦蕩蕩,一切都順其自然。

  陳碧芳父母都是永樂縣的中學教師,所以,她自幼就養成了喜歡讀書這個習慣。但她畢竟處在豆蔻年華,因此,對丁國慶執著熱烈的追求,既感幸福又有些惆悵。她不是不愛丁國慶,她只是覺得他過於魯莽,又過於內向。可她又最愛他這兩點,為了她,他什麼都願意幹,又什麼都敢幹。幹對了誇他,他不言語;錯了罵他,他只傻呵呵地笑。

  前幾天,陳碧芳出了事。為了她,丁國慶殺了人。

  清晨,林姐手裡拿著那張告示,站在窗前,眺望遠方。沿海地區總是有霧,她看不清天,也看不見街上的建築物。大概是整整一夜沒睡的緣故,她的眼皮又紅又腫。現在在她的視野裡看到的一切,既渾濁,又模糊。

  十年前的往事,一幕一幕地在她眼前閃過。西雙版納的那次爆炸,似乎還在耳邊轟鳴。丁建軍,這個在她一生中永不會忘掉的人,他的炸飛了的碎屍片,好像又重新在組合。她不敢相信,可又必須相信,丁國慶的容貌,怎麼會同他哥哥一模一樣,簡直就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儘管告示上的照片,由於燈光的角度和黑白兩色的反差太大,看起來有些怪,可這張臉上的精、氣、神和臉上的那雙逼人的眼睛,就是不認識這哥倆的人,也能一下子辨認出來。

  告示上的文字介紹,就更令人不能質疑。身高一米八,下額有塊黑痣,一寸來長的寸頭,罪犯肇事鬥毆,殺人未遂,越獄畏罪潛逃。

  算算年月,他應該比他哥哥小十歲。可由於丁建軍死時才二十初頭,因此這張照片上的丁國慶又顯得比他哥哥大出幾歲。她忽然閃出一個念頭,丁建軍也許沒有死,丁國慶正是丁建軍生命的延續。想到這兒,她打了個冷戰,難道世上真有不散的陰魂?不然,眼前這一切怎麼解釋。這哥倆渾然就是一體,生靈不滅應該就是個真理。

  在她的腦子裡,這兩個生命是一個。救了國慶,就如同救丁建軍。要丁建軍再次回到這個世界來,就必須救了國慶。

  要救出他。要盡一切努力,救出了國慶。

  太陽在晨霧裡露出一絲光線,照著那些模糊不清的房子和樹木。她想不出一個好辦法。這事不要說發生在中國,就是在全世界的任何一個國度裡,一個已經判了死刑的人,想要生還,恐怕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劫持法場了。

  她的手指不斷地敲擊著桌面,突然眼睛一亮,對,試一試。她準備給在這裡最熟悉的老朋友打個電話。她知道,很可能遭到拒絕,沒準兒還會影響今後的生意。她全然不顧,哪怕只有一線生機。

  她定了定神,撥通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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