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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尤律師面無表情,一聲不吭。老葉則垂頭喪氣。李老闆明白辯也白辯,實際也辯無可辯。

  M旅館二樓的24號房間住著一對姊妹花。姐姐又老又弱,每月領養老金。出面租房的正是這位弱姊。妹妹呢,來此探望寡姊,穿戴寬綽,身份介於闊太太和闊小姐之間。姐姐常跟菲力浦抱怨,末了總落在這句感慨上:「她還年輕,喜歡出風頭,喜歡熱鬧,有的是精力。」

  日子長了,菲力浦發現妹妹天天進出街口的夜總會。挽臂而行的男人有老有少,有戴眼鏡的和不戴眼鏡的,有長髮的和禿頭的,有耳洞的和無耳洞的,刺青的鼻端穿孔的,不一而足,令人目炫。可是臨到登上M旅館的露天樓梯回24號,從來是一個人,不拖泥帶水。

  初時,一周有那麼一兩天,三更時分,妹妹踽踽走進旅館,先往玻璃窗內瞟上一眼,窗裡有人便獻上微笑,之後斯斯文文地上樓梯,敲開姐姐的房門。此後,每夜都在姐姐房中住宿了,並且只要值班經理在Office外間坐班值勤,她一定輕移蓮步,從小視窗遞來一隻蘋果啦,一塊巧克力啦,要不就是一張電影票,一張彩券。

  誰能拒絕一位時髦女郎帶著濃郁的高級香水味的小禮物呢?況且它是純潔的,含義簡明單一。

  在菲力浦拿著第三張Ticket,過了第三堂,鎩羽而歸的次日夜晚,他在Office後間睡得正香,被一陣急促的擂門聲驚醒。他立刻滾下沙發,趿鞋抓衣地奔向門口,手電筒的光柱照出豎立的警徽,他開燈開門。不容分說,有便衣過來用銬子銬住他的手腕,引導他走到24號房間。

  啊,24號的時髦妹妹被銬坐在椅上。寡姊瑟縮在床角。便衣捏著24號的登記卡,抖了抖問菲力浦:「登記租房的是不是她?」捏卡的手指了指哆哆嗦嗦的姐姐。菲力浦答聲是。「卡上寫明有兩個人住宿,另一個是不是她?」這回指的是被銬的妹妹。菲力浦又答了聲是。

  便衣加重語氣問:「值班經理是不是只有你一個?」

  菲力浦·葉回答:「我是輪班經理。眼下只有我一個人。」

  「好極了。」問話的便衣發出快活的音調。「這個坐在椅上的女人賣淫拉客正巧拉到我,這回可是人贓俱獲。」

  據警方說,他們早就發現尼爾嘉·范登於夜總會打烊後,帶男人來宿M旅館的24號房間。老弱的寡姊躲進浴間。事畢,野漢子溜之乎也。今天晦氣,釣上了便衣。不,便衣釣上了她。

  李老闆斷言,便衣是來釣M旅館。他托朋友打探消息,警方為何接二連三找M旅館的麻煩。

  警方不諱言自己的意圖:菲力浦』葉一日不去,警方一日不甘休。因為懷疑他販毒、拉皮條。

  汪老闆對李老闆說:「老葉,你必須撤換啦。藍帕盯上他了。雖說美國法院不拿風化案子當回事,但藍帕咬得緊、咬得狠,趕掉老葉,情勢自然緩解。」

  李老闆請汪老闆代找穩健的熟手替換老葉,登報招人不相宜,招來的人也靠不住。

  M旅館的緊鄰清一色講西班牙語的中南美洲老雜居的公寓房子裡有一個40歲的漢子,鬧不清他到底叫什麼名字,反正熟得不能再熟,好開玩笑,從來不懂發愁,菲力浦管他叫老Q。

  每個月他都要帶個女人住M旅館一宿。換女人不換房間,25號好像是他的海濱別墅。這天,他填好登記卡,照往常一樣,空出現址一項不填。他不願意露出家住隔壁。菲力浦謹慎起來,準備給了他鑰匙等他走了馬上代為填寫。正當他秉筆代填的當兒,小窗口現出個大腦袋,往右望去,大窗外立著三名便衣,亮警徽打手勢禁止他寫下去。菲力浦起身開了門,便衣命令他靠牆站好。早有人操卡在手,指著現址一項問:「為什麼不填?」菲力浦說:「客人不會寫英文,我來代筆。」便衣問:「他不會寫英文,其他各項是誰寫的?」

  老葉吃了第5張Ticket。

  加州州法規定,旅客租房必得逐一填寫清楚登記卡上所列各項。若有一項填寫不明,課經手人罰款二百五十五美元,及緩刑一年,即一年內不可再犯同樣性質的罪,否則二罪歸一,鋃鐺入獄。

  李老闆乖乖交付罰金。他一連打了四個電話給汪老闆,催找一名新經理。

  一天傍晚,開進一輛韓國制汽車,從車裡走出一個韓裔青年,他英語流利,但聽力好的仍可聽出有韓國口音。他對菲力浦說,租過夜,獨宿。

  菲力浦辦好手續給了鑰匙,那韓青青年登時翻了臉、邊亮警徽邊踢門,踢得鐵門快「脫臼」了。菲力浦七竅生煙,掄起本棒打算拼命。便衣掏出手槍,抬腿便踢,一面大叫:「你再拒捕,我就開槍!」一面作勢扣扳機,一面連踢三腳,把個又高又大的菲力浦·葉踢翻在地。便衣怒猶未消,趕上前又踢三腳。把他銬鎖在門外的鐵柱上,還大口大口喘著怒氣。

  菲力浦問:「你憑什麼又踢我、又銬我?」

  便衣說:「你租房賣淫。」

  「我租給誰賣淫啦?」

  便衣遙指一輛停在停車場上的1984型TOYOTA。

  「那車賣淫?」

  「車裡坐著的女人賣淫。」

  「跟我有什麼相干?我並沒租房給她呀!」

  「你真健忘。那車是我的。」

  「你的又怎麼樣?」

  「車是我的,車上的女人是我帶來的。」

  「我只把房間租給你一個人呀!」

  「租給我,我帶來妓女,這算不算協助賣淫?」

  第6張傳票正待開庭時,汪老闆介紹我來到M旅館。

  老葉說:「這次你出事,目的是驅逐我。可是我走了,你也好不了。」

  我想了想說:「你以為離開了M旅館,蘇西之恨便消解了?你想沒想過負荊請罪?」

  老葉說:「我跪在地上管他叫爸爸,扣兒也解不開。我預備同他周旋到底。」

  聽他這麼一講,我不禁心頭發緊,最好潔身而退,可是我不能一走了之。「一走」也不能「了之」,官司還在,飯碗要緊。惟今之計,官司理應速作了結,以求保住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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