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海外故事 > 美國小旅館見聞錄 | 上頁 下頁 | |
三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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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不上來。」斯普琳娜的語調充滿猜疑與神秘。「貝蒂遇害地點正是莫尼卡當初藏身的小樹叢。莫尼卡挑動了貝蒂旺盛的好奇心,說從南美來了新品種,貝蒂要見識見識。兩人同乘一輛汽車開到樹叢,找到藏毒地點,莫尼卡讓貝蒂取出針劑自由享用。貝蒂給自己紮了一針,當即暈死過去。弗雷特隨後趕到,對準貝蒂,牛肉汁澆上去,放出他車上載來的一條大狼狗。狗聞到牛肉汁就撲上去,因為狗已經餓了一整天,所以連衣服帶人肉亂咬一通。」 「狗到底咬的是活人還是死人?」 「狗不咬,人也死了。這裡有個區別,由於紮了針馬上放狗,狗可以說是咬活人——貝蒂在死亡過程中又遭狗咬。」 「那麼說,警方已經知道,這是設局害命。現場是樹叢。此案很容易破,稍加思索就會引出莫尼卡和弗雷特。」 「問題是警方根本不予追究。積案如山,他們哪兒有閒工夫為一個女吸毒者之死消耗腦細胞?恨不得通通死光才好,省得浪費子彈,況且隨意開槍還犯法。」 洛絲的死沒有嚇走霍夫曼。相反,他交上桃花運:塔爾瑪愛上了他。塔爾瑪懷著這段心思已經很久了。起初不過覺得他酷似尼爾,可究竟哪點像,她說不清說不全,總之越瞧越像。貝蒂·洛絲纏著霍夫曼那陣兒,塔爾瑪百思不得其解,尼爾再蠢也不會被這樣的女人勾上,「曾經蒼海難為水」,愛著塔爾瑪的人怎會看得上貝蒂·洛絲? 貝蒂之死還是我對她說出的。塔爾瑪神秘地一笑:「我料到她要躲避我——知難而退。」 說也奇怪,霍夫曼從前見了塔爾瑪就皺眉,現在不但容她進進出出,而且經常出現兩人獨對場面,塔爾瑪變成洛絲小姐。自從塔爾瑪取代洛絲的地位,霍夫曼連生意都懶得做,洛絲之死影響得生意清淡,索性與塔爾瑪同浴愛河。 有天下午,塔爾瑪特意走來對我說,經過漫長的旅程,終於找到她的尼爾了:「他化名海因茨·霍夫曼。」她稱,尼爾被施了巫術,脫胎換骨,二次為人,但終究逃不過她的法眼。巫術化不掉尼爾脖子上的黑痣,尼爾喜歡一面吐煙圈兒,一面望著青煙漫過的虛空思索。一旦有了答案,他會陡轉身軀掐住手中的紙煙,狠狠地在桌上的煙灰缸裡捺滅。尼爾看人的眼神也別具特色,每次看你,你都認為他是初次見到你,而你是他一心要探究出個所以然的研究物件。塔爾瑪還說,那巫術是神施的法。你瞧,逢主日他必上教堂做禮拜。毛茸茸的大手半握著聖經托在掌上,走起路來多帥!過去,禮拜天他蜷在家裡,煙不離手,活像一個癟三。 我想像不出海因茨·霍夫曼得意的模樣。他天天在喝一種特殊飲品,似苦非昔、似甜非甜的,可是他非得喝不可。我堅持我的猜測符合他的心靈實際,現在見到的霍夫曼還是原來的霍夫曼。唯一的改變是他終日呆在房裡,而足不出戶的塔爾瑪如今天天往外跑,並且容光煥發。 下一個禮拜天,霍夫曼穿了一套淺色新西裝,打著黑色領花上教堂去。 斯普琳娜注意9號女人已經很長時間了,她在8號房聽到塔爾瑪自言自語:「乖,尼爾,別哭。別哭嘛!我知道你的衣服打籃球不小心扯破了。我給你做套新的。穿上可要當心,老虎會咬你呃!」 斯普琳娜聽見塔爾瑪哭出聲來,哭得那樣傷心,哭得那樣藝術,傳染到隔壁房中落拓孤獨的風塵女,終於忍悲不禁,同聲一哭。 美國的旅館和美國人家庭一樣,講究養狗。旅館養狗純粹為了自衛。C旅館養了一條公狗拉基(RUCKY)。從拉基的父親起上溯三代一律是德國純種警犬,母系方面也是如此,所以警察局有它的檔案。 兇惡的拉基在我面前永遠是溫馴可愛的。博學之士說,狗畢竟是畜牲,即便是主人,對它再好,它犯起狗性來也了不得,所謂「狗急跳牆」。以我跟拉基相處的情形來看,倒是我對不起它。拉基在最苦惱的時候也不對我使性,而我受了老闆的氣,總拿它當出氣筒,掄著木棍打它,它躲都不躲,哼都不哼,等我打痛快了,氣出夠了,它照樣跟我那麼親,偎著我追隨著我護衛著我。 大約在離開C旅館5年後,我與拉基在一座古堡式別墅裡重逢。我故意裝作不認識它,我怕它給我個不理不睬,丟我的面子。然而我想錯了。拉基竟然撇下它的主人,興奮地大跨步朝我奔躍而來,又是用腦袋蹭我,又是伸舌頭舔我,備極親熱。我眼裡汪了兩泡淚,四肢卻不懂配合它的動作,最後摟住拉基的頭貼面親了一會兒,算是盡了朋友的禮數。我本應拉住拉基的前爪行握手禮,捋捋皮毛,拍拍它的身子。怎麼我全忘了?拉基準嫌我呆。 拉基的一日三餐由我調理。早餐,我給它倒上一缸子牛奶,裡頭加拌脂油合制的餅球。中、晚餐一式罐頭牛肉蓋澆飯。我的沉默的朋友食量大,不得不多加一些米飯,但我一定再多加些牛肉,而且生意好的時候就少上米飯多加牛肉。遇上生意太忙了,我顧不上給拉基備餐,而又不願學別家狗主人草草了事——把狗食餅乾往狗窩一丟,我以為這樣做不夠朋友,寧可時間拖後一些,內容豐盛一些。拉基一貫體諒我的辛苦,餓了從來不雞吵鵝叫的,有耐性守規矩,我想,這跟它的出生地有關——有板有眼的德國。我經常開著門備餐,它守在門口,眼睛瞅著盆中餐等我呼喚,尾巴不停地左甩右甩,腿腳始終不越過門檻。 大略受了旅館風氣的薰陶,拉基一有機會就外出尋訪異性朋友,有一天竟徹夜未歸,次日早晨才從外面踏進旅館,看見我,它低著頭,像大考不及格的淘氣學生等著挨批的樣子回窩去了。它既然心有悔意,也就不再深究。後來我常想,假如從那天早晨起對拉基嚴加管教,恐怕不至於發生那場因拉基的曠職而造成的,攸關C旅館生死存亡的災禍。 1985年初冬,我和10號同時各收到一份富麗堂皇的請帖。承印請帖的印刷所在電話裡說,一位元名叫塔爾瑪·格呂菲斯的小姐來此印兩份請帖,要超豪華式的,不惜花費印一千張請帖的錢。這請帖邀請我和弗雷特、莫尼卡三人參加三天后在C旅館9號房舉行的塔爾瑪和霍夫曼的訂婚宴。 我們三人還各有各的分工:莫尼卡任介紹人,弗雷特任證婚人,我任主婚人。 我是賓客又是主婚人,另兩人既是賓客又是介紹人、證婚人,多麼像名伶趕角兒,一趕兩一趕三,這真是空前絕後荒唐的訂婚宴。 別看場地不名,訂婚酒席可是非常貴族式的,從比華利山莊(Bevery Hills)數一數二大餐館專差送達的十人份美式酒席一間屋擺不開,我只得打開8號房,分兩桌設宴,才解了燃眉之急。塔爾瑪偷偷塞給我一張百元鈔,說:「歸我租下。」 弗雷特很識相,把一兒一女兩個小不點兒安頓在臨時托兒中心,傍著莫尼卡,穿起大禮服坐等入席。他的大兒子近來一出門就是不夜不自,忙得如辛勤的工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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