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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等她一走,李太玄立刻感到一種莫可言喻的空虛悵惘,以致於心神焦躁,坐立不安。好久,心才能慢慢靜下來,而這一夜,燕華的影子一直映現在他的腦際,魂牽夢縈,自覺已陷入情網中而不能自拔了。

  但是,燕華卻是若即若離。一路北上,相見的機會雖不算少,感情則始終沒有什麼進展。只是有一點足令李太玄安慰,公主對他的欣賞與信任,與日俱增,因而使他有了一個最後的打算。

  在遼國的宮廷中,李太玄的誠懇、謙和、勤勞與樂於助人的性情,博得了上上下下的好感。當然,公主對他的信任最要緊。他為公主掌管私財,隨時都有很精確明細的帳目可以稽查。而在短短的一年之中,公主的私財增加了三分之一;公主決定要重重酬謝他。

  時逢新年,公主問他:「你想要甚麼?只要我有的,我都可以給你。」

  李太玄決定運用他的「最後的打算」,他說:「公主,我要燕華做妻子。」

  公主笑了,「我也希望你們配成夫妻。」她說:「不過我先得問問燕華的意思。」

  於是公主找了燕華來問,她默然不答。這態度很奇怪,自己的終身大事,願意不願意,應該有個很明確的答覆,何以不置可否?

  「我也知道,漢人的姑娘害羞,問到這些事,不肯明說。不過,你在我面前,何用如此?」公主又說,「如果說,女方對男方一無所知,不知道他的人品、性情;怕他將來沒出息,所以委決不下,這倒也說得通。而你,對李太玄還不瞭解嗎?」

  公主問得很有道理,卻不知道燕華別有衷曲,她始終沒有忘記她是漢人,雖然四代在遼,落土生根,已不可能再回到中原;但知道李太玄平日常有鄉思,非常同情,願意他有一天複歸中土。如果他在遼成了親,就算將他拴住了,即有機會,亦無法成行。固然嫁雞隨雞,自己可以跟他一起回去;但生活習慣,已大不相同,而且大宋與遼,已成敵國,交往不便,自己這一去永無歸寧之期,想想也割捨不下。

  為此,她雖然一寸芳心,早已默許斯人,但始終不敢表露。公主問起,依然無從作答。而一逼再逼,卻非回答不可了。

  「燕華,我看這是樁好事,你就應許了吧!」

  公主這樣殷殷相勸,事實上已不容燕華有所抉擇了,只好這樣答道:「我聽公主做主。不過我家裡還不知道這件事。」

  「那不要緊!」公主欣然答說:「我來跟你父親說。」

  燕華的父親,也在宮廷執事,平日亦頗看重李太玄,加以公主做媒,自然沒拒絕的道理。於是依照遼國風俗,大宴親朋;在公主主持之下,燕華成了李太玄的妻子。

  婚後的光陰,其甜如蜜。李太玄的鄉思也漸漸淡薄了;自分必將終老異域,誰知變起不測,終於生離死別。

  * * *

  這是因為公主牽涉在一場政治糾紛之中的緣故。

  遼國自從太宗耶律德光暴崩後,繼位的不是他的兒子,而是他的侄子。在軍中為諸將選立,不到五年,遭人謀殺,是為世宗。

  世宗崩後,依照遼國「世選大汗」的制度,選立太宗之子耶律璟為帝,就是當時的遼主。耶律璟在位十多年,終日喝酒、打獵,不問政務,竟為他的廚子所弒。時在大宋太祖開寶元年,也就是李太玄與燕華成婚的六年以後。

  於是遼國的貴族大臣,又須進行「世選」。遼的國姓是耶律,而王后都出於蕭家;所以「世選大汗」,只是耶律、蕭兩族,會商決定。他們認為世宗的兒子耶律明扆,足當重任;雖有少數人不以為然,而在「眾議」之下,無可與爭,付之默然而已。

  但是公主卻大為反對。公主是被廚子所弒的穆宗的同父異母妹妹,也就是耶律德光的女兒;她主張選立穆宗的兒子,也就是她的胞侄。這個願望不曾達到,公主很不甘心。她是個性情很剛強的人,召集親信,密謀以非常的手段,推翻已成之局。

  這時耶律明扆已經即位,改名為賢,年號保寧。即位三個月以後,在遼河會獵,突然有一名扈從的武士,放了一支冷箭,直射耶律賢;而時機不巧,就在千鈞一髮之際,禦騎忽然馬失前蹄,耶律賢身子往前一僕,摔下馬鞍。這一意外的挫折,反讓他撿回來一條性命。

  當時左右一面救駕,一面查那個放冷箭的人。有人指證兇手,發現竟是公主府的護衛。而此人行刺不成自知難逃活命,一刀刺胸自殺而死,成了死無對證的局面。

  但是公主反對耶律賢為帝,是盡人皆知之事;因此,行刺的兇手,可以斷定必出於公主的唆使。只是公主為耶律賢的姑母,不便將她逮捕審問;貴族重臣便密商決定,將公主軟禁在府邸,同時清查她的左右,希望徹底查出密謀的真相。

  於是遼國興起大獄。最先被捕的是公主府的總管。他實在不知道公主的異心,卻招出來許多公主的親信,表示只有從那些人身上去追,才能水落石出。

  這些親信之中,自然有燕華。不過大家對公主還有顧忌,隨侍在她身邊的人,非萬不得已,不想逮捕。燕華卻自知不免,收拾了一包細軟,又盜取了一支令箭,勸李太玄逃走。

  「我不逃!」李太玄說,「回想我們成親的那晚,曾經有過約定;生則同衾,死則同穴。我一個人逃走,留你在這裡,吉凶莫卜,我于心何安?」

  「唉!你真是書呆子。這不是你背誓,禍起不測,不能不從權。你要知道,帝后對公主都還很尊敬,我在這裡,可以設法保全性命;而你不走,性命決計保不住!」

  「如果你安全,當然我亦安全。」李太玄說:「我相信公主一定能夠庇護我們。」

  「不!公主庇護我一個人可以,因為我從小就在公主身邊,即使我犯了大罪,公主也可以硬替我討情;對你就不同了。你該明白其中的道理。」

  這道理,李太玄當然明白,第一,關係並不深;第二,是男子;第三,是異鄉人。公主很難說得出必須硬替他討情的理由,除卻一點:他是無辜的。

  他確也不曾參與公主的任何密謀;然而像這種大逆不道的案子,供詞很難令人置信,要想洗刷清白,殊非易事。逃走是三十六計中的上計;只是他覺得從那一方面看,都無法舍燕華而去,除非能夠得到確切的保證:燕華定可獲得安全。

  因此,他問:「我想問你一句話,公主的事,你到底知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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