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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鏡潭,」張勳問吳炳湘,「他們告訴你了沒有,你該辦些什麼?」

  「說了,說了!」吳炳湘急忙答著說,「派巡警挨家挨戶通知,要掛黃龍旗。」

  「對了!你也辦事去吧!」

  吳炳湘如逢大赦,連聲應道:「是,是!我馬上去辦。」

  「還有人有話沒有?」張勳站起身說,「沒有事,預備要走了。」

  「各位,」萬繩栻大聲宣佈,「替各位備了袍褂,一、二品的頂戴補子,請到廂房裡換公服。」

  廂房很大,掛滿了袍褂大帽子。張鎮芳首先取了一套一品的公服;王士珍料知逃不過門,向陳光遠看了一眼,取了一套二品的武將補服。

  「文武衣冠」是「異昔時」,但不曾預備朝珠,倒也還可將就,只是靴子太少,而且大小不一,王士珍穿的布靴,比較看不出來,陳光遠是穿的一雙黃皮鞋,這就比江朝宗的長袍之內著馬靴,還要滑稽。有的人想笑,但意會到這是一件「大事」,不容褻慢,趕緊將嘴捂住。

  當然,還有早就穿了補服的,第一個是張勳,第二個是梁鼎芬,他是毓慶宮的「師傅」,本就是穿了補服來的,這時向張勳問道:「紹帥,你看我什麼時候去?」

  張勳想了一下說:「現在就去也好!」

  原來梁鼎芬有一極其重要的任務,是去勸黎元洪退位,上表勸進。這個任務之所以落在他身上,是因為他的嗣子,娶了黎元洪的小姐為妻。梁鼎芬以兒女親家的身分,比較好說「私話」。

  「齊了!」萬繩栻儼然「總提調」,高聲說道:「請上汽車,兩位一輛。」

  王士珍與陳光遠合坐一輛,汽車起步稍微猛了些,陳光遠身子往後一倒,將大帽子上的一支藍翎,在汽車後窗上碰斷了。

  「預兆不好,」陳光遠笑著說,「看來宣統的官做不長。」

  王士珍拉了拉他的衣服,呶一呶嘴,示意預防前座司機旁的副官,到張勳那裡去搬嘴。

  ***

  這天陽曆七月一日,宮中仍用陰曆,是五月十三日,關聖帝君的生日。辰初二刻,也就是早晨七點半鐘,溥儀準時到毓慶宮來上書房。

  三位師傅陳寶琛、朱益藩、梁鼎芬是約好的,輪流進宮,至多兩位,有時一位。這天居然三位全到了,而且臉上有種難以形容的肅穆兼興奮的神色。

  「張勳一早就進宮來了——」

  「怎麼?」溥儀不等陳寶琛說完,便即問說,「他又請安來啦?」

  「這回不是請安,是萬事齊備,一切妥當,來擁戴皇上復位聽政。」陳寶琛突然提高聲音,幾位像喊口號:「大清復辟啦!」

  溥儀愣住了,心裡不斷地在自問:「真的有這回事?真的有這回事?」

  「請皇上務必答應張勳。這是為民請命,天與人歸。」陳寶琛很有把握地說,「用不著跟張勳說多少話,答應他就是。不過不要馬上就答應,先推辭一下,最後才說:既然如此,就勉為其難吧!」

  「現在,」朱益藩接著說道,「請皇上禦養心殿召見張勳。」

  溥儀便為師傅、太監簇擁著,到了養心殿。剛剛坐定,簾子掀開,張勳進門跪下,將頭上的大帽子取下來,擺在面前。剛擺好,又拿起來換個方向。原來照規矩,如果蒙賞花翎,覲見時應該將花翎朝向御座,張勳是記起了這個規矩,自我糾正。

  行過了一跪三叩的大禮,首先將一份奏摺,高舉過頂,太監便接過來,放在溥儀面前。這時張勳已站起身說道:「隆裕皇太后不忍為了一姓的尊榮,讓百姓遭殃,才下詔辦的共和,誰知越辦越糟,辦得民不聊生。共和不合咱們中國的國情,只有皇上復位,解民倒懸,萬民才能得救。請皇上俯順輿情,下詔復位,臣誓死保駕。」

  溥儀對於謙辭之詞,不知被教導說過多少回,所以隨便抓兩句,便能應付。「我年紀太小,」他說,「無才無德,當不了如此大位。」

  「康熙皇上,六歲即大位,皇上今年十二,比康熙大了一倍。沒問題,沒問題。」

  溥儀突然想起:「那個大總統呢?怎麼辦?」他問,「給他優待?」

  「黎元洪奏請讓他自家退位。皇上准了他的奏,賞他一個爵位就是。」

  「喔,」溥儀沒有看到黎元洪的奏摺,心想,反正師傅們跟「北府」必都已說好了,當時便答一句:「既然如此,我勉為其難吧!」

  「是!」張勳「跪安」退出。

  接著,便是師傅、內務府大臣,以及「內廷行走」的官員、太監等等來請安、賀喜。除了師傅,其餘都是磕頭。溥儀不斷地在說那句他所懂的少數「國語」之一的「伊裡」,意思是「起立」。

  再接下來,便是奏事處太監捧來一大堆「上諭」。第一道是復辟詔,首先引敘孝定景皇后——隆裕太后遜位的舊事。接著說「國體自改共和,紛爭無已,迭起干戈,強劫暴斂,賄賂公行」,策動復辟的軍閥,自己將自己臭駡了一頓;以下便是「人心思舊,合詞奏請復辟,以拯生靈」,所謂「合詞」的人,自然是張勳領頭,還有馮國璋、陸榮廷,此外還有瞿鴻禨等一班遺老奏請「禦極聽政,以順民心」;更有「黎元洪奏請奉還大政」——是套用日本幕府歸政天皇的成句。

  溥儀在「不得已朕祗得准如所請,於宣統九年臨朝聽政,與民更始」之後,刊出「應興應革諸大端」共九條,作為「宣統皇帝」與「天下臣民」的約法。

  第一條明定「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大清國」是「君主立憲政體」。第二條「皇室經費不增加」。第三條「親貴不得干政」。第四條「融化滿漢畛域」,這是自我約束。第五條為對國際的宣告、條約及債款合同,一律有效。第六條最突兀,只有五個字:「廢除印花稅」。第七條「廢止新刑法,暫以宣統初年頒佈之現行刑律為准」。由於有這一條,即有第八條「從前政治犯」自然「悉予赦免」。最後一條很聰明地遷就現實,「臣民無論已否剪髮,悉聽其便」。

  下麵署名是「內閣議政大臣張勳」。溥儀這才知道,張勳自封的是這個官銜。為了急於想知道還有哪些「大臣」已由張勳代為派了「要職」,急急翻看第二道,卻是專為黎元洪下的「恩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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