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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元狩、元鼎年間的財經改革,首先要從幣制談起。文帝時代的「法幣」是四銖錢,景帝一仍其舊。但吳國亂平,又抄了鄧通的家,兩大「私人造幣廠」消滅以後,下令嚴禁私鑄,而私鑄之風不滅。武帝即位,廢四銑錢,行三銖錢,更助長了私鑄之風,因為錢輕了,私鑄更方便。

  私鑄以外,還有郡國所自鑄的錢。在文、景時代,以安靜為本,郡縣政務清閒,預算亦小,大致田賦的少量附加以及雜稅收入,便可支應歲出。武帝時征發頻繁,大事興作、兼之水旱災荒,處處需款,地方預算逐年膨脹,而田賦、丁稅為國家正用,不敢截留,於是只好在錢上打主意。哪裏有銅山,便在哪裏開採,就地鼓鑄。中國的礦產中,銅的資源開發得最徹底。試看晚出的兩部地理書,「讀史方輿紀要」和「嘉慶重修一統志」,內中「銅山」一詞,不計其數,而明清兩朝鑄錢所用的銅,皆仰給於雲南。此外比較有名的銅礦,不過四川彭縣、貴州大定等少數地區。凡黃河、長江兩流域所經各地,都只有「銅山」之名,而無銅礦之實,就是這個道理。

  武帝初年,吳、鄧兩大「造幣廠」雖不存在,郡國中卻有無數小造幣廠興起。在理論上銅山屬於「少府」,為皇帝私人的財產,但資源不加開發,等於貨棄於地,則郡縣為了籌措政費而加以利用,亦不算非法。不過這一來,勢必造成惡性通貨膨脹,而其結果則「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當時政府的對策,只是不斷更換「法錢」的制式,三銖錢行了不久,又換為四銖,但不稱四銖稱「半兩」。半兩錢通行了十幾年,改用五銖錢。這樣改來改去,銅的本質仍在,回爐重鑄,依然有那麼多錢,四銖錢改為五銖錢,即等於五個錢變成四個銖,通貨收縮的幅度為五分之一,實在無濟於事。武帝簡直是掉在銅錢的迷魂陣裏,一籌莫展。

  那時武帝最信任的一個大臣,就是前面提到過的,中國法制史上的名人張湯。張湯有司法天才,未成人時就會「治獄」。被告是一頭老鼠——老鼠偷肉,張湯的父親當是他偷嘴,他被打了一頓,心中不服氣,掘開壁洞,「人贓俱獲」,他照對付盜犯的辦法,先把老鼠吊起來打,然後起訴、判決,執行死刑,再連同「賊贓」,一起呈報。所謂「劾一也,愛書二也,論報三也。三事具而獄成」,不獨司法程序上有條不紊,而且所作的判決書,「文辭如老獄吏」,張湯的父親「大驚」,便訓練他成為一個法官。他最早在長安附近當地方官,以後得丞相田汾的提拔,當到侍御史。陳皇后與楚服的那件「巫蠱」案,就是他的承辦,因為辦得徹底,頗得武帝的賞識,遷太中大夫,與張禹共造律令。不久,升調為「廷尉」,掌管全國司法。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造反的大獄,都在他任內,追根到底,毫不放鬆。到了元狩二年拜為御史大夫,好比以司法行政部長升為行政院副院長,所管的事便多了。「告緡」令就是他的傑作,改革幣制也是他的建議。

  那時上林的白鹿,繁殖得很多,國庫中又有許多銀和錫,張湯的改革幣制,便在這幾樣東西上打主意。他把「孟子」上的「事之以皮幣」的皮與幣,當作」皮製的幣」來解釋,說:「古者皮幣諸侯以聘享」,因而倡議發行「皮幣」,用上林的白鹿皮來製造,一尺見方,邊緣用絲繡裝飾。這所謂「皮幣」,實際上是一個很漂亮的皮口袋。

  這個稱為「皮幣」的皮袋,價值四十萬錢,用來盛放青玉——「蒼壁」。規定在郡國的王侯宗室,按期到長安來朝覲天子,或者奉召參與什麼慶貿祭的集會,一定先要呈獻一方用皮幣盛放的青玉,然後才可以動身。這就是說:「皮幣薦壁」成了王侯宗室專用的入境證,而取得此入境證的規費為四十萬錢,外加青玉一方。

  其次是製造白色金屬的硬幣。張湯知道武帝淵博好古,所以製造這種硬幣,也找了理論上的根據,說「古者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這三種不同顏色的金屬,就是金、銀、銅。所以用「銀錫白金」所造的幣,價值應該高於銅錢。白金幣三品,這也有個說法,用「易經」及「禮記」的話,纂成三句。「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製成圓形的龍幣,重八兩,值三千錢。方形的馬幣,重量稍減,值五百錢。橢圓形的龜幣,重量再減,值三百錢。

  張湯是以法家的觀點來處理財政問題,用強有力的行政力量,來代替經濟學上的原理。除了皮幣為對諸侯的一種變相的徵稅,對於通貨回籠,稍有幫助以外,至於高面額白金幣的發行,對原來已經存在的惡性通貨膨脹,更是火上加油。幣信不立,「民弗寶用」,不管用什麼行政上的壓力,老百姓就是不肯用。萬般無奈,祗好廢止。不久,張湯得罪自殺。史紀「平準書」及漢書「食貨志」都說:「張湯死而民不思」。清末王先謙作「漢書.補注」說這是司馬遷和班固的「曲筆」。張湯欺上罔下,怨聲載道,老百姓恨之入骨,豈僅「不思」而已?只以張湯的子孫,在兩漢頗居高位,門第貴盛,下筆不能不稍微客氣些。這一看法,十分正確。

  張湯當御史大夫的那六七年,權傾一時,一早上朝,與武帝討論財政問題,常到天黑,天子為之忘食。丞相李蔡和嚴青翟,只是擺擺樣子。主管財政的大農令顏異,則以對皮幣問題,略表不滿,竟致因張湯的陷害而被誅——用皮幣之初,顏異向武帝陳奏、說一方蒼壁才數千錢,而「薦壁」的皮幣值四十萬,此是「本末不相稱」。話是不錯,但稍嫌迂腐,武帝就很不高興。張湯原與顏異不和,此時見天子對他印象不好,於是叫人密告他反對改革幣制的詔令;武帝命張湯查辦。所謂反對的事實是如此:有人跟顏異說,新頒幣制的詔令,頗有窒礙難行之處。顏異不作聲,但嘴唇動了一下,似乎有話不便說。張湯就替他定了一款罪名,叫做「腹非」。說他身為大農令,如詔令有窒礙,應該上奏天子,不奏天子而心裏反對,當論死!顏異就死在這欲加之罪的「腹非」上。張湯的為人,於此可見一斑。

  但是,張湯至少做對了一件事,那就是培植了一些專家來從事財經的改革。這些專家都是商人,一個姓東郭名咸陽,是山東的大鹽商;一個叫孔僅,河南人,是卓王孫的同行,以冶鐵起家;另外一個就是桑弘羊,他是洛陽富商的兒子,十三歲就在武帝身邊當侍中,這個郎官,是花錢買來的。

  東郭咸陽與孔僅,是由當時頗帶些快氣,最喜引進人才的大臣鄭當時,保薦到朝廷去的。在張湯掌權的時期,這兩個人的官位是「大農丞」,用現代的官制來比照,等於財政部次長,孔僅的地位又要高些,那就是政務次長了。

  其時的「財政部長」——大農令,就是顏異。他即與張湯的政見不同,則張湯關於此方面的改革,可以想像得到,是越過了顏異,與此兩丞取得了直接的聯繫。我們還可以想像得到,張湯的改革計劃,大部分出於這兩個人的建議。只是純經濟觀點的草案,到了張湯那裏,用法的觀點作了修正,結果變成外行領導內行,以致流弊百出。

  除了東郭咸陽和孔僅以外,另一個在張湯時期對當時的財政改革發生了大作用的,是桑弘羊。以」工於心計」的商人子弟而為天子近臣,桑弘羊在那時的地位,就好比白宮的經濟顧問一樣,武帝在財經問題上要作決定以前,一定會先徵詢他的意見。事實上,在東郭咸陽和孔僅擬訂草案時,他就參與了工作的。正史上記載,他們三個人常在一起討論財經問題,分析利害,細入毫芒,此是明證。大致關於元狩、元鼎之間的財經改革,其作業程序是。由武帝提出要求及原則性的指示,張湯據以制訂政策,交由「三人小組」擬成具體計劃。再由張湯作初步審核後,奏可施行。而在某種情況上面,桑弘羊與張湯處於同等的地位,以其同樣能直接影響武帝的意向。

  在這個作業程序之下,元狩、元鼎年間所從事的財經改革,大要有三:幣制的整理、鹽鐵國有化、均輸制度。「告絹」令則是楊可所設計,杜周所主辦,而為張湯所全力支持。這是由商人過份重視個人利害所激起的,矯枉忒過其正的惡政,正是宣帝所謂「雜王霸道以治」中的霸道部分,不足為法。

  但就是上列的三項改革,由於張湯在財經方面是外行,而且臨之以威,恃之以法,拿政治的力量來否定經濟學上的諸般因素。所以弊隨利生,效驗不如預期。一直要到元鼎二年張湯自殺,孔僅為大農令,桑弘羊做他的副手,才進入了財經改革的正途。

  先說幣制。自皮幣即廢,白金幣又「民弗寶用」,依然只有回過頭來,從銅錢上想辦法。桑弘羊的第一步計劃是,發行一種新通貨與舊通貨並行,而賦新通貨以獨特的地位,藉以擺脫舊通貨的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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