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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這變了一樁無頭案。張仲義當然沒有殺人的道理;縣官倒也明白,當堂釋放。但是新郎倌到哪裏去了呢?或者一時得了失心瘋,做出這樣自速其死的舉動來,可是屍首呢?

  因為屍首無著,不能結案;但苦主不追,又無兇手,便成了不知道如何作處理的懸案——這是池大老爺前任的事;接收時,照例要將這件懸案接了過來。

  接雖接了過來。擺著也不要緊。哪知有一天池大老爺心血來潮,調出這件案子來細看,大為疑惑,因為太不近情理。

  於是他找了刑房來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回大老爺的話,這個何秀才有痰症;那天洞房花燭,大概高興過度,又多喝下幾杯酒,犯了痰症,所以投河死了。」

  「屍首呢?」池大老爺問,「河又不是海,還會漂走嗎?」

  「大老爺!」書辦揚著臉說,「苦主不追,何必麻煩?」

  看樣子竟是出言恫嚇,池大老爺是何等樣人?哪能吃他這一套;當即沉著臉說道:「你寫個稟帖來,說苦主不追,我就可以不問;我拿你的稟帖附案,也好有個交代。」

  刑房書辦大駭。原當這位大老爺不過聰明而已,誰知竟是老公事,真正有眼不識泰山。當時知趣,換了副神態,脅肩彎腰,陪著笑說:「大老爺真是在說笑了!書辦哪敢拿大老爺的主意;說案子可以不問。」

  「既然你也知道不能不問,那就下去預備,提苦主、證人,明天一早到堂。」

  書辦應諾著,連夜傳知。第二天上午,池大老爺坐堂,先提證人張仲義,細問當時的情形,與原供無異,便先吩咐退下;接著再提苦主。

  苦主上堂,眼睛一亮。池大老爺平生從未見過這樣的絕色;心裏立刻浮起一陣疑雲,再細看采春時,疑雲更重——他不是那些書獃子縣官;采春眉梢眼角間無意流露的春色,瞞不過他那一雙見多識廣的眼睛。

  再看她母親,也是一臉精明,越發覺得其中必有蹊蹺;因而問話也就不同,不問當時洞房花燭的突變,卻問她的家境。

  采春的母親娘家姓張,夫家姓林;池大老爺問道:「林張氏,你女婿投河身死以後,家裏如何度日?」

  「小婦人家原有幾畝薄田,勉強可以過日子。」

  「當初你招贅何秀才,是為了老年有靠,是不是?」

  「是!」

  「如今你女婿死了,」池大老爺問道,「那又靠甚麼人?」

  「一無倚靠,只有靠自己。」

  「為啥不再招贅一個?」他大老爺說,「我看你女兒年紀也還輕;況且雖拜了堂,未曾回房,依舊是小姐的身分。」

  林張氏不防池大老爺不問案情,倒關心她女兒的終身,一時竟無從回答,期期艾艾地答道:「倒不曾想到。」

  「你雖不曾想到,人家看你女兒這份人才,總也有來求親的?」

  這一次林張氏答得很快:「沒有!」她又加了一句:「從沒有。」

  池大老爺不再問下去了,「你倒說,」他這才問到案情,「你女婿是不是有痰症?」

  「人家都這樣說。小婦人事先不知道;若是知道,也決不肯將女兒配給他了。」

  「是從小許配?」

  「是。」

  「既是從小許配,平日總有往來;就不往來,總也通通消息,豈有不知道何秀才有痰症的道理。」

  「實在不知道。」

  「喔!」池大老爺又問:「你女婿投了河,屍首打撈過沒有?」

  「怎麼沒有打撈?一連撈了三天,甚麼都沒有撈著。」

  沒有撈著就是沒有撈著,說「甚麼都沒有撈著」倒提醒了池大老爺,「投水的人,總有鞋子、帽子,或者隨身攜帶的荷包、毛巾之類的小東西失落,」他提高了聲音問:「難道這些東西一件都沒有?」

  「沒有。」

  「這不奇怪嗎?林張氏,我問你;這是甚麼道理,你想過沒有?」

  「想過啊!小婦人跟我這個女兒;怎麼樣想也想不透其中的道理。」

  「這倒真是奇事!莫非不曾投河?」

  「是投了河的。」林張氏很快接口,「小婦人女婿的朋友親眼看到的。」

  「喔,就是那個張仲義。」

  「是!」

  「你原來告過張仲義謀害你的女婿?」

  「是的。」林張氏答道,「那是小婦人一時著急,冤枉了好人。」

  問到這裏,池大老爺心裏有數,這件案子這樣子問是問不出究竟來的;目前先要放鬆一步,才好辦事,因而喊道:「書辦!」

  刑房書辦在堂上伺候,聽得呼喚,當即閃了出來,直趨公案旁邊,彎下腰湊到縣官左右,怕他有甚麼不便讓堂下聽見的話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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