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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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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光緒六年十月底的事,沈桂芬正攬大權,因而批復王先謙的諭旨,只令飭李鴻章和劉坤一,認真整飭。劉坤一主張徹查,李鴻章認為不必,只要分年拔還官帑一事有著落,即可奏複。正在相持不下時,除夕那天,沈桂芬一命嗚呼,等於盛宣懷失卻一座靠山,處境大為不利。 果然,只不過隔了半個月——光緒七年正月十五,劉坤一單銜複奏,說「王先謙所奏,未為無因」,指盛宣懷「蠹帑病公,多歷年所,現在乃複暗中勾串,任意妄為」,將他於「收購旗昌時每兩抽取花紅五厘,私自以七折收購旗昌股票,對換足額,以飽私囊」的內幕,和盤托出以後,嚴詞抨擊:「濫竽仕途,於招商局或隱或躍,若有若無,工於鑽營,巧於趨避,所謂狡兔三窟者!此等劣員,有同市儈,置於監司之列,實屬有玷班聯,將來假以事權,亦複何所不至?」因而請旨,「即將盛宣懷予以革職,並不准其干預招商局務」。 疆臣劾司道,很少有這樣嚴厲的措詞,只是等劉坤一來動手,為時已晚,盛宣懷已「成了氣候」。李鴻章因為一方面還要重用他來辦電報、開煤礦;一方面公私兩端都無形中受了他的挾制。私的不必說,公的上頭,李鴻章不知保過盛宣懷多少次,說他「心地忠實」,說他「志切匡時」,而結果為劉坤一罵得這等不堪,則如無一言辯解,自己又何以交代?向來保舉匪人,舉主連帶要受處分,果然盛宣懷革了職,自己亦脫不了干係。因此,李鴻章只好抹煞良心,硬起頭皮,為盛宣懷硬頂。 他是這樣為盛宣懷「辯誣」,說此人「在臣處當差有年,廉勤幹練,平日講求吏治,熟諳洋務商情,遂委以會辦之銜,往來查察。盛宣懷與臣訂明不經手銀錢。亦不領局中薪水,遇有要務,則與唐廷樞等籌商會稟。」談到旗昌一案,說是「即盛宣懷首發其議,亦于大局有功無過。況當日唐廷樞等於洋商已有成議,始邀盛宣懷由湖北前赴金陵,謁見沈葆楨。其事前之關說,事後之付價,實皆唐廷樞等主之也。」 這個奏摺實在不高明,言不順、理不直、氣不壯。收買旗昌輪船,要特地從湖北將盛宣懷邀到金陵去向沈葆楨陳述其事,反更顯得劉坤一原奏中,「或隱或躍、若有若無、工於鑽營、巧於趨避」這幾句話,形容入妙。尤其是李鴻章將盛宣懷下一個「廉」字的考語,京中傳為笑柄,說盛宣懷如果可當廉潔之稱:則八大胡同清吟小班的姑娘,個個可以建坊旌表貞節了。 不過,李鴻章包庇盛宣懷,所憑藉的本就是他的地位聲勢。由於保薦薛福辰是一件大功,慈禧太后對他真個另眼相看,恭王正在支持李鴻章全力籌辦「師夷之長」的各項洋務,愛惜人才,不免曲予優容,因此,儘管劉坤一的理由充足,還是李鴻章占了上風,盛宣懷竟得免議。 劉坤一大為不服,第二次上折嚴參,而且隱然指責李鴻章有意包庇盛宣懷,說「招商局收買旗昌輪船等項,糜費帑藏,以及收頭此項輪船後,折耗益甚,采諸物議,核諸卷宗,盛宣懷等實屬咎無可諉」,所以,「即將盛宣懷查抄,於法亦不為過,僅請予以革職,已屬格外從寬。」 到底劉坤一是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在疆臣的地位中,僅次於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同時有湘軍一系為後盾,並可望獲得清議的支援,因而劉坤一仍有信心,必能懲治盛宣懷這個劣員。誰知奏摺到京,正在慈安太后暴崩之後,國有大喪,而且暴崩的原因不明,舉朝惶惑,誰也沒有心思來管這件事。這給了盛宣懷和李鴻章一個絕好的機會。各方面疏通,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劉坤一的奏摺雖如烈性的火藥一般,威力強大,無奈藥線受潮,竟沒有能炸得起來。 其時李鴻章又出了花樣,決心要將各省存在招商局的官帑,歸入北洋。他的辦法是,配合向德國訂造「鋼面鐵甲船」的海防計畫,奏准以招商局每年用漕米水腳為擔保,拔還各省的官帑,移充訂造鐵甲船款不足之數。這一來,等於扯斷了各省跟招商局的關係,以大部分官款所辦的招商局,竟越來越象「商辦」了。 這個金蟬脫殼與移花接木兩計合併而成的策略,相當成功,官帑營運的收益,都歸入商股,所以官帑還是一百多萬兩,且大半屬於北洋,而商股則由七十余萬增至三百余萬。但是,招商局畢竟為北洋大臣所創辦,總理衙門跟戶部亦可干預,這一點「官氣」脫不掉,無法化作一家一姓的事業。 那知道法國軍艦將會攻擊招商局輸船的消息,李鴻章與他的左右,在入耳驚心,苦思焦慮之下,竟「死棋腹中出仙著」,可以利用來作為一個讓招商局脫胎換骨,化公為私的大好機會。 這個脫胎換骨的秘計,是由唐廷樞所倡議。此人是英商輪船公司帳房出身,對船務比較內行。輪船如果怕為法國軍艦所劫奪,只有泊港不出,但那一來不但要蝕開銷,而且機器不用,必致損壞。除此以外,就只有改變船籍之一法。 這個辦法又稱為換旗。交戰國雙方的商船,如果改換中立國的旗幟,就可免予遭受攻擊,在萬國公法上有詳細的規定。這得請教律師,招商局聘雇得有現成的法律顧問,是英國的皇家大律師,名叫戴恩,認為此事可行,但有時效,如果一旦戰事爆發,換旗就不為法國所承認了。 當然這決不可能隨自己的意思,換那一國的旗就是那一國的旗,首先需要取得換旗國家的承認,這就只有一個辦法,將招商局的產業,賣給那個國家。 這就有疑問了,招商局到底不是唐廷樞的私產,說賣就賣,除非暫時賣出去,事定以後還能買得回來。不過,這也不是不可以談判的,所以唐廷樞一面向英商怡和洋行試探,一面密電北洋,請示機宜。 很快地,李鴻章派了一名道員到上海,主持其事。此人就是馬建忠,字眉叔,江蘇丹徒人,學貫中西,而且曾由北洋派赴駐外各使館學習洋務。回國以後,派在北洋當差,是李鴻章幕府中洋務人才的後起之秀。朝鮮之亂,李鴻章丁憂回籍,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派馬建忠與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率艦東渡觀變。定策為朝鮮平內亂,因而有吳長慶領兵三千東援之舉,及「誘執首亂之策」,將大院君李是應騙來,連夜送上兵艦,直航天津,這些都出於馬建忠的策劃。 李鴻章所以選派他來辦這樁差使,第一是因為他精通西洋的律例,第二也就因為他有魄力。果然,一到上海不久,他就跟戴恩商量決定,因為英國的法律繁雜,不如美國法律來得簡易,如果換旗以換「花旗」為妥。 美商中經營輪船最具實力的,還是旗昌洋行,一經接洽,旗昌洋行有意作這筆交易,議定招商局全部財產作價五百二十五萬兩銀子,移交旗昌洋行接管,旗昌洋行則開具美國銀行的支票交招商局收執。 一筆值數百萬兩銀子財產的移轉,就是那麼買蘿蔔青菜似的容易,合約由何人出面所訂,內容如何,原約保存在何處,什麼人都不知道。而且此事瞞得滴水不漏,連總理衙門都不知道。旗昌洋行的支票,一時自然還不敢兌現,脫胎換骨,總也要長大成人。 但是,招商局的輪船,忽然由黃龍旗換上星條花旗,卻是瞞不過人的,總理衙門接得報告,大為困惑,仔細一打聽,才知道招商局已經被出賣。雖說是為了防備法國奪船,但事先竟不奏聞,其心何居?實在費解。 因此,總理衙門用電旨詢問:「從前設立招商局,置買輪船,系奏明辦理。現聞售于美國,李鴻章何以未經具奏,殊屬非是。海上轉運,全恃輪船,此舉自因恐為法奪起見,究竟是否出售,抑暫行租給?著據實奏聞。並隨時酌奪情形,設法收回。」 雖然這通密電,措詞不算峻厲,而且已為李鴻章開了路子,留下餘地,如果是「租給」而能「設法收回」,便可無事。 但也夠他受的了。 顯然的,宰相肚裡雖好撐船,但幾十條輪船,幾十處倉庫碼頭,到底也難吞得下去。已成的交易,能否取消,自成疑問,而眼前卻不能不先搪塞。李鴻章找了盛宣懷來,反復推敲了五天,才將複奏擬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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