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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


  為甚麼不好呢?李鴻章有解釋:七月初三殺許景澄、袁昶,是他監斬,七月十七殺徐用儀,也是他監斬。最可惡的是,徐承煜還曾逼他父親自盡,這樣的人,在中國稱之為「梟獍」。

  「還有一位,」小村壽太郎問說:「與徐侍郎一起被拘禁的啟尚書,為人如何?」

  「他是大學士徐桐的門生,很得老師的賞識。為人如何,可想而知。不過,」李鴻章說了句公道話:「此人的私德還不差。」

  就因為這一句話,啟秀得以暫脫縲紲。原來他以老母病歿,曾向日軍司令山口素臣請假十日治喪,未獲允准。這件事是小村所知道的,此刻聽了李鴻章的話,回去便通知山口,不妨准啟秀的假。

  十日期滿,啟秀自行報到,言而有信,為日軍另眼相看了。見此光景,徐承煜援例以為父治喪為名,請假十日。山口因為從小村口中已得知徐承煜是「梟獍」,斷然拒絕,不管他如何「據理力爭」,始終不考慮他的請求。

  ▼第十七章

  由於張之洞對和約大綱的意見甚多,因而往返磋商,延到十二月十五日,才有第二次的會議。

  會議的地點,改在英國公使館,廳宇宏敞,並不限制中國方面代表及隨員的人數。不過,李鴻章不願多帶不相干的人,除了翻譯以外,隨員仍是陳夔龍與那桐。兩全權大臣與十一國公使,圍著一張長方會議桌坐定,作為主席的英國公使薩道義起立發言。

  大綱已經中國政府「畫押」,這一次的會議是開始討論細節。第一款派專使赴德國道歉,已經決定派皇帝的胞弟小醇王載灃為「頭等專使大臣」,只等和約簽定,即可啟程。至於在克林德被害地點「樹立銘志之碑」,則連碑文亦已擬就,所以第一款已無再議。

  第二款就是嚴懲禍首。薩道義取起面前一張紙,揚了揚:「這是禍首的名單。不過,我離開主席的地位,有一個意見,縱容義和團的罪魁禍首,確是端王載漪。如果能將載漪從嚴處置,其餘均可不問。不知兩位全權的意思如何?」

  聽得這話,慶王奕劻不覺驚愕:「端王是皇室懿親,萬難重辦,各國的法律,亦有『議親』、『議貴』,得從末減的法條。這件事,斷斷乎辦不到。」他略停一下又說:「前兩天我在私邸宴請各位,曾經跟各位已經表明過,當時並無異議,何以此刻又有這個說法?」

  薩道義笑了:「我亦知道辦不到,此刻再提,是想給中國政府一個機會,只要嚴辦了載漪,就可以使好些人免罪。現在,」他看著名單說:「我宣佈各國根據調查所得,認為應加以懲罰的禍首人名。」

  唸的當然是英文,但姓名用拼音,而且唸得較慢,所以李鴻章與奕劻都能聽得明白,第一名自然是載漪,接下來是董福祥、載勳、載瀾、英年、剛毅、趙舒翹、毓賢、李秉衡、啟秀、徐承煜,這十一個人,除已死者應追革官職,撤消恤典以外,還活著的皆應處死,以謝天下各國。

  奕劻與李鴻章一聽翻譯講完,不約而同地說了一句:「豈有此理!」然後小聲商量了一下,決定由李鴻章發言辯駁。

  「前幾天聽各位談過罪魁,並沒有啟尚書、徐侍郎的名字,今天為甚麼又忽然把這兩個人加進去?這是甚麼意思?」

  李鴻章原以為先抓住了一個明顯的錯處,堵住了對方的嘴,造成先聲奪人的氣勢,下面的話就好說了。誰知翻譯未終,義大利公使薩爾瓦葛已起立答覆了。

  「我前天到賢良寺奉謁,談起徐侍郎,蒙貴大臣坦誠相告,這樣的人,中國不辦,各國只好代辦。至於啟尚書的罪狀,日本公使已作調查,亦有實據。」

  李鴻章沒有想到挨了一悶棍,憤憤說道:「我不過隨便一句話,你怎麼可以據以入罪?」

  薩爾瓦葛笑笑不答,小村壽太郎便接著發言:「條款內原有『日後指出』,仍應懲辦的規定。這兩個人經過確實調查,不能不認定他們是禍首。啟秀以軍機大臣兼總理大臣,曾經說過:『洋人可以殺盡。』而且有運用他的權力,縱庇拳匪的事實。至於徐承煜,凡是他父親徐桐的所言所行,都由於他在暗中指使,與洋人勢不兩立。所殺害的忠臣,都是他監斬,也都是他的預謀。如果兩位全權大臣不信,我可以書面列舉證據。」

  於是李鴻章再回頭從原則辯起,他說:「條款上原說『分別輕重,盡法嚴懲』,如今一概要求處死,未免矛盾。」

  「處死就是盡法嚴懲中最輕的。」

  小村壽太郎這話似乎強詞奪理,而細細想去,竟無以為駁。因為處死如定為「斬立決」,則較此大辟之刑更重的還有,如凌遲、如處死以外抄家,或者本人處死,家人亦連帶判刑等等。

  這樣又只好個別交涉了,「端王是懿親,礙難加刑。」李鴻章說:「現在朝廷打算將他發遣到新疆監禁,永不釋回,這就等於死罪了。」

  於是各國公使略略商量,由薩道義答話:「既然如此,何不予以假死罪的處分?」

  「何謂假死罪。」

  「『斬監候』。」薩道義說:「監禁一、二年以後,再發往新疆。」

  「這可以考慮。」

  「莊王、董福祥窮凶極惡,非殺不可!」

  李鴻章奉有密旨,知道朝廷的意向,必要時不妨犧牲載勳。至於董福祥一時不能嚴辦的苦衷,各國公使早有諒解。因此,李鴻章表示,莊王載勳將由西安降旨,賜令自盡,這一重公案便算了結了。

  還有八個人,各國公使堅持原議,不論生死均應以斬決的罪名處置。李鴻章逐一分辯,除去毓賢以外,其餘均宜貸其一死,而各國公使只同意載瀾可比照載漪的例子辦理,此外別無讓步。結論是各國公使自行會商,另有照會提出。

  散會之前,德國公使穆默面色凝重地站起來說:「像這樣一件重大的糾紛,禍首只殺兩個人,各國決不能甘服。照目前的情況看,和局難成,八國聯軍亦決不能撤退。本席不能不向中國政府提出警告。」

  這個警告,當天就電奏西安,很快地來了回電:「懲辦禍首,辯論數月,和約大綱第二款內,載有『分別輕重』之說,今忽改均應論死,是原定條約,不足為憑,實屬自相矛盾之至!至『日後』二字,前據電奏,難以劃清界限,但必須實有按據,方可懲辦,今又指出啟秀、徐承煜,均係空言,毫無實據。似此有意刁難,是何意見?」

  兩全權大臣看罷電文,都是臉色陰沉,默無一語。好久,奕劻才說了句:「一派官腔,也不知道是那位大軍機的手筆?」

  此時在西安的軍機大臣,以榮祿為首,其次是王文韶,再有一個是鹿傳霖,他是榮祿的岳父靈桂的門生,當陝西巡撫時,榮祿外調為西安將軍,頗加結納,以此雙重淵源,為榮祿保薦,剛入軍機。至於趙舒翹,由於是禍首之一,而且老家在西安,所以閉門侍母,已不到軍機上「行走」。所以榮祿在政府中不但當家,實際上是一把抓,而他是決不會打此官腔的。

  「哼!」李鴻章冷笑一聲說:「我算算應該到打官腔的時候了!」

  奕劻默喻其意,怕惹是非,不敢接話。只關照李鴻章盡快與幕友商議,如何挽回天聽?希望在年內能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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