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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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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知不上這個摺子還好,一上更惹慈禧太后不滿,指岳林是避重就輕,意圖狡賴,罪無可逭。 摺子發到軍機,恭王連連嘆氣,國事如此,偏偏還惹出這些意外麻煩。慈禧太后病中盛怒,何處去講理,說不得只好屈法了。 於是,軍機承旨,擬發上諭,說岳林所奏「情節不符。禁門重地,原應嚴密盤查,若太監賷送物件,並不詳細問明,輒行毆打,亦屬不成事體。著總管內務府大臣,會同刑部,提集護軍玉林等,嚴行審訊。護軍統領岳林,章京隆昌、司鑰長立祥,著一併先行交部議處。」 上諭中雖是「會同刑部」的字樣,其實是刑部主審。內務府大臣恩承,親自將玉林、祥福、忠和三名護軍解送刑部,當面向潘祖蔭傳達慈安太后的意思,「禍首」要辦成死罪。 「說實話,我不懂律例,辦死罪也要會得辦才行。老兄知道的,刑部有『八大聖人』,這一案照例歸『朝審』,正是『八大聖人』該管。我一定宣達懿旨,不過,該當何罪?要問他們。」 所謂「八大聖人」是指「總辦秋審處」的四坐辦、四提調,主管秋決,稱為秋審,又主管直送刑部訊辦的罪犯,稱為朝審。這八個人是從各司選出來的頂兒尖兒,律例精通,身分矜重,辦案論法不論人,那一部的司官都沒有他們來得神氣,所以稱為「八大聖人」。 等把「八大聖人」請了來,潘祖蔭宣明懿旨,徵詢意見。其中資格最老的一位「聖人」,名叫剛毅,字子良,鑲藍旗人,筆帖式出身,在部多年,已經定了外放廣東潮嘉惠道,還未到任,此時由他發言答覆。 「交部就該依法。太后要殺這三個護軍,自己降旨好了。本部不敢與聞。」 「那麼,」潘祖蔭問道,「可以辦個甚麼罪名呢?」 「根本無罪。」剛毅說道:「大人執掌秋曹,總要以皋陶自期才好。」 此言一出,他的同官,無不皺眉,不但語氣不似下屬對上官,而且「陶」字唸成本音便算是讀了白字。剛毅常有這種笑話,潘祖蔭倒也不以為異,只這樣答道:「這是欽案,而且西聖震怒,我實在為難。剛子翁期我以虞舜的刑官,真正慚愧。」 再問其他七人,答語大同而小異,總而言之,無論如何羅織,也援引不上一條能處死的律例。同時還隱約表示,這一案不能只審護軍,不審太監。 潘祖蔭不願也不能強人所難,端茶送客以後,繞室彷徨,不由得想到一個人。 這個人是浙江湖州人,名叫沈家本,雖是所謂「貲郎」,捐班分發刑部的額外郎中,卻是年輕好學,在《周禮》這部書上,很有些功夫。這部書專講春秋戰國的典章制度,沈家本用它來與後世律例比較,每有新義發明。 潘祖蔭以愛才著名,尤其敬重沈家本想要昌明法學的志氣。古人雖有「讀破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何術」的話,但中國讀書人牢不可破的積習,還是輕視法學,以為這是刀筆小吏之事,不屑以吏為師。沈家本曾經為潘祖蔭指出過,紀曉嵐主纂《四庫全書》,政書類法令這一部門,僅收法學著作兩部,存目亦僅收五部,指紀曉嵐的按語中「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這兩句話,大謬不然。盛世不尚刑法,則玩法瀆職的弊案,接踵而至,何來清明之治?紀曉嵐是極通達的人,如何說出這樣不通的話來?禮察他的用心,或者因為高宗好用恩威,行法嚴峻,因而以此為規諫。但就事論事,刑為「盛世所不尚」這句話,以詞害義,實在誤人不淺。 沈家本的志向是想直承秦始皇焚書以前的「法家」,所以他的精於律例,與「八大聖人」又不同。八大聖人是精於當世之律,以實用為主。沈家本則從《周禮》以下,細研歷代的法典,每天上衙門,在律例館丹鉛不去手,作校勘,作箋注,十分用功。潘祖蔭心想,當世之律既然用不上,不知道古時候的律例,有沒有可以融通的地方?不妨找沈家本來談談。 「子惇兄,」潘祖蔭對他所用的稱呼,特顯親切敬重,「我有件事想請教。西聖於國家的關係極重,如今盛怒不解,則恐病情反覆,要解她的盛怒,非殺無辜之人不可。殺一人而利天下,雖然屈法,似乎可以取諒於世。不知以往數千年,有這樣的例子沒有?」 「這是英雄的作為,卻為法家所不許。」沈家本毫不含糊地答說:「法不為一人而屈。大人不必問,就有這樣的成例,也是不足為訓的惡例。」 話很耿直,潘祖蔭卻不以為忤,想了想說:「律例由人創始——」 「大人!」沈家本很快地打斷他的話,「創此惡例,關係甚大,大人要愛惜千秋萬世的聲名。」 說到這一點,最能打動潘祖蔭的心,雖表沉默,卻是不斷在點頭。 「大人!」沈家本又說,「致君堯舜,全在依法力爭,請大人想一想張釋之。」 潘祖蔭瞿然動容,同時在心裏默誦《史記.張釋之傳》。 ▼十五 西宮雷霆 先是默唸,唸到張釋之拜「廷尉」——漢朝的「刑部尚書」,便出聲了:「其後,拜釋之廷尉。頃之,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出,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屬之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之以為行已過,即出;見乘輿車騎即走耳!』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金。』文帝怒曰:『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當是也!』」唸到這裏,潘祖蔭輕擊几案,慨然說道:「我就拿這個典故復奏。勉學張釋之,但願上頭能有漢文之仁。」 「是。」沈家本顯得很興奮,忍不住還要說兩句:「大人請再想下文。」 他是說張釋之傳的下文,是敘他所治的另一案:有人盜了供在漢高帝廟中的一隻玉環,張釋之照「竊宗廟服御」的罪,判處死刑。文帝意有未足,要滅此人的族。於是張釋之提出這樣一個疑問:盜宗廟的玉環要滅族,倘有人盜陵,還有甚麼比滅族更嚴的刑罰可用?這就是說,護軍與太監因口角而鬥毆這樣的小事,竟要處死,則護軍犯了更重的罪過,又當如何? 「聽君一言,開我茅塞。」潘祖蔭心悅誠服地拱著手說,「高明之至!」 *** 未進長春宮,便覺兆頭不好。既進長春宮,越覺得吉少凶多,但見太監連大聲說話都不敢,稍有響動,立時色變。潘祖蔭真沒有想到,太后的寢宮,是這樣一片森羅殿似的氣象。 揭開門簾,肅靜無聲,暗影中約略分辨得出慈禧太后的樣子,他不敢平視細看,望著御座磕頭請安,等候問話。 「你是那一年進的南書房?」 不曾想到問的是這麼一句!莫非要撤南書房行走的差使? 這樣想著,有些心亂,答得便慢了。 「皇太后在問,」李蓮英提示了一遍,「那年進的南書房?」 「臣,」潘祖蔭定一定神,答道:「臣是咸豐六年十一月,奉旨以翰林侍讀在南書房行走。算起來二十五年了。」 「有幾個人在內廷當差當了二十五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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