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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凡塵十二年的方娥真

作者:溫里安

  臺灣的詩人學者,現任香港大學中文系系主任余光中在評析她的詩時說:「她是繆思最鍾愛的幼女。」名小說家朱西寧在談到她的散文時說:「她日常生活裡的敏思,一滴清露,一粒河砂,在她皆是山川日月,人世無限……她的文章好,根子裡自是成于天趣者更多。」中央研究院美國文化研究所所長朱炎則在替她的小說作序時形容:「可曾在午夜的花園深處,猝然遇到過一朵開放得震顫有致,美得教人心慌意亂的曇花?讀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畫天涯》,你或能領略到如許清涼的快意,動人的癡迷,生的痙攣和美的震顫。」
  她是誰?方娥真是也。
  寫方娥真的文章,多不勝數。而我也不準備一一枚舉。畢竟,是我寫方娥真。我寫方娥真也不止一次,總是有很多機會,很多朋友,邀我寫她,也許都認為我跟她很熟,是她的知音之故吧。不過,我不是方娥真的知音,也沒有資格作她的知音。我並非在這兒自謙,也決無自貶之意。方娥真像是一首詩裡的「詩眼」,詩是可以苦心經營的,但「詩眼」卻要靠「神來之筆」。她的人自然得像第一滴的雨點,自天而降,滴在你的額上,是被選中了,那是冥冥的天意,無須作人為的安排。方娥真極真,我的人則處處太過刻意,太過精強。作為她的知音,應該要有「思君如滿月,夜夜減清輝」那種專注的濃情。我是她很好的欣賞者,仿似「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是一種肝膽相照,顧盼自喜,還有兩情相悅,相依為命。但我仍夠不上作為她的知音。有一次,我把她氣著了,她說我:「你真不是我的知音。」我知道她說的是真話,因而,這句話成了我一生人的憾恨,那真要比洗脫我那場冤獄還要耿耿。
  我說方娥真「真」,她真的比真還真。當年我初識她的時候,興致勃勃的跟她大談文學原理,她柔靜的在聽,我越說越是得意,越是忘形。我以為她佩服我的論見,後來我問她的意見,才知道她是喜歡我眉飛色舞,滔滔不絕的神情,跟理論全無關係。她不喜歡小貓小狗,叫她養魚,她看見魚兒向她呶嘴她就討厭。看到魚和蝦,她只是想吃它,在看哪一塊肉好吃。有次看見好肥的一朵大菊花,她趨近去,眼睛水靈水靈的,我問她是不是賞花,她說:「真想一口吃掉它。」她說的時候,好象只是跟花開了一個玩笑,要去驚嚇它。我感覺那花好似有靈性的人所言都能感受,被驚嚇住了,正後悔開得那麼肥茂。
  其實方娥真是得愛花的,她不喜歡花園中栽植的花,那太人工化,剪栽過的樹和草,她也不喜歡。她喜歡以自由自在,不刻意造作。她喜歡蔓草野地,要用腳走出來的小徑。她最喜歡新疆女子赤著腳,在草地上跳舞,那仿佛是她自己,一步玲瓏一響,一步彩衣一飄,我想,那一定是她前生的舞姿。我去過很多風景名勝,不知怎的,每次見著一個地方,我歎為觀止,我想帶她去看。她懶,不喜歡奔波,而我就試圖勸說,千呼萬喚,好不容易才請動她去了,結果她一看,卻不覺什麼。不過為了不讓我失望,她也孜孜的在看,每次我看她,她都笑著表示喜歡。我常生起欠她的感覺,覺得她跟我在一起,常順就我的意思去躊躇流連,其實她只需要一房溫暖的燈光而已。
  而我連這點都無法給她。
  倒是有次我帶她去太陽穀,那兒盡山連綿的綠草地,一望無盡,她高興得失聲叫了起來,讓我想起她常唱的一首輕快的歌「可愛的一朵玫瑰花」裡,「――我從山坡滾下來,啊呀呀,你的歌聲婉轉入雲霄。」她唱歌時最快樂,看那山山綿亙的草坡,她孩子氣的快樂又來了,我看著看著,因為痛惜著她,所以懷恨自己的成熟。日後我遇到很多女子有點孩子氣,都易生好感,說來很可能便是想收集這一張絕世的笑貌的一丁一點。
  有次帶她和社員們一口氣遊歷了溪頭、瑞裡、杉林溪、天地眼、十八洞天、大滾水、紅河谷、鳳凰山、紅葉溫泉等地,她都不喜歡。停在一處溫泉旅舍,吃飯前各自泡溫泉,我們男生忽聞歌聲,出去一瞧,原來娥真一張籐椅,對著旅舍後頭望過去一覽無盡的平原綠地唱歌。夕陽那麼金麗,像旭日一般的氣象,照在河床上,邦腹溪美得象一條流動的金帶,雲層裡翻殺出天欲雪和小火爐的餘韻,小小的方娥真在那兒,對著廣大的河岸平原,唱著一首又一首悠悠的歌。我看著她小小的側臉,小小的頸,不覺癡了。一眾姐妹圍在她身邊,也都忘了言語,忘了行旅,忘了自己。直至天色漸暮,草原上已生起營火,一縷煙捲上了天,方娥真向來不大夠氣,累了便不唱,回頭才發現我站在她籐椅後面,意外的「啊」了一聲,那神情像新娘子鳳冠頭上的流蘇被掀開,嬌麗可喜,又爭寵好奇。我總是在想,她是唱給草原上的那個我聽,但沒想到我就靜立在她後面,可是又想,那個草原上的男人會不會是我呢?就不敢再往下想了。
  所以常常忍不住問她:「要是你現在遇見我,會不會喜歡上我呢?」每次都這樣問,真是貪得無厭。其實是為我從來未曾得到過,才這樣問。我總是覺得她的歌聲裡,那高大癡情、瀟灑風流的漢子不是我,。或許,這世界上是沒有這個幸福的人。
  我在十二年前遇見她,那時候,她的名氣比我大,筆名是「寥湮」。在《學生週報》上常大幅度的發表文章。我那時還在念高中,因自我思想訓練,偏向西方藝術文學的理論,不怎麼喜歡她的文章,卻出奇的想念她的人。能夠遇見方娥真,我一再的表示過,是我一生最大的幸運,並且不可能有更大的幸運。我知道這樣的說法,對我的未來也許不太公平,但我這句話卻是公平的。
  能夠有緣見方娥真,我必須要感謝兩個人,一是悄淩,另外一位是陳美芬。那時候,我與家兄任平正籌畫創辦「天狼星詩社」,意興方豪,自覺可以平視王侯,也沒怕過誰來。悄淩常發表方娥真的文章,我便很想見她。悄淩當然也發表別人的文章,卻勾不起我那麼頑劣的好奇。因為要擴充天狼星的業務,所以籌辦分社,安排陳美芬作為「綠林」分社社長,陳美芬拉我去見怡保的方娥真。
  知道要見她之時,心中忐忑,像一齣戲就要出場,自己千錘百煉,卻為了上這一陣。見著她之前,走過小橋流水,經過草地野花,然後先看到她家後院的芭樂,樹下的雞雞鴨鴨,才見著她。她坐在衣車旁邊,盡是笑,我拼命想看她,但總是給自己帶去的幾個朋友遮擋住了,也可能是她避著不讓我看見。我連她的樣子都沒看清楚,回去便思念起她來。直到今天,我仍沒清楚她的容顏,有時一別長久,總覺得在懷念一個氣質。可是我們一見面的時候,彼此都覺得很熟悉,像認識了很久很久的人似的。一些見一面就把她五官記得分明深刻的人,卻不見得有這麼深的緣份。
  因為永遠看不清楚,所以從來不會厭倦。幾曾看一幅畫就厭膩?娥真見到我的時候,實在並沒有愛上我,她也覺得我好飛揚,好真誠,好深情,這感動了她,她只是陪著我,遊山玩水,經歷世情,覺得開心和熱鬧。我們之間,是有朋友之間的義氣,兄妹之間的親情,以及彼此都希望對方活得比自己更好的誠意。
  我和方娥真相識了十二年,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人在我心目中的分量會比她更重。我筆下寫任何人,信筆揮就,都無負擔,但寫方娥真,我反而戰戰兢兢。正如十二年來,她的一顰一笑,我都關心。有人誇她,我比贊我自己還開心。有人罵她,我就當是仇人。任何人的喜怒哀樂,我都可以當作旁觀,也可以共擔,獨對娥真的不高興,無法可施,十二年來,每次她稍一不悅,為我而傷心,不管大事小事,她只要一不高興,無論怎樣掩飾,我都會立刻知道,並且手忙腳亂,不知如何是好。奇怪,在一起十二年,應該很熟絡才對,但只要她一生氣,我就比對陌生人的懷恨還束手無策,想來是因為我太注重之故。
  可是十二年來,我們也互相遷就。有時候,為了看一場電影,她以為我想看,我以為她要看的,結果互相體諒的,去看了,才知道是彼此遷就對方。跟她在一起,我可以酣暢地發揮我的霸氣,她總是柔順的聽,鼓勵和勸勉,讓我保持大志,繼續有信心。若是遇到她的原則她就絕不退讓,倪匡說過她思辯頗似孟子,其實她那時只不過是冰山露出海上的一截罷了。當年,我在臺灣,辦神州詩社,有意來我們社裡「找碴」的學士、碩士、博士和學者遇上方娥真,只要逼得她「挺身而辯」,必被挫得鎩羽而歸。一眾社友,都對這個「娥真姐」的口才驚詫佩服。娥真極懶,不好讀書,但她的人極聰悟,凡讀一書,都能融會貫通,轉化為自己的學識。她的文風,自創一格,只有人模仿她,她從不去擬摹誰人。
  她對什麼事情都不大著意,笑嘻嘻的,喜歡玩,以前在神州詩社裡,大大小小的社員,衷心喜歡她;對我,可能只是「怕」或者「佩服」,都不是好現象。她很怕冷,未到冬天,手就全冰,喜歡突如其來抓住女社員的脖子和手腕,凍得她們尖叫,我就笑稱之為「冰魄寒魂手」。她從來不喜歡利用人,也不允許別人在她身上沾到什麼便宜。她又怕蟲,看到蟲又恨又怕,厭惡到了極點,要看她愁眉不展,只有在這個時候,她雖不喜歡小動物,但我喜歡,她也由我養了只小狗,那小狗跟我心靈相通,曾經跟我在一次事件上救過社裡幾條人命。我們唱歌的時候,小狗便一起吠,我們覺得它很有和聲的味道。小狗一旦受了委屈,受人欺負,就會過來找我「傾訴」,娥真看了就瞅住它,它也瞅住娥真,兩人瞅了好一陣會兒,小狗瞅不過她,沒好氣的躲在我腳下睡覺,睡前多打幾個呵欠,表示不在乎。我總是笑說:「唉,貓狗不相容。」小方頑皮起來的時候就像貓。
  等到我出國,一段時候沒回來,小狗的起居飲食,就全由娥真照顧。社裡的人口裡說疼小狗,但我走後,加起來都不夠娥真一個人細心。她們一人一狗,這時候就相依為命,十分和睦。有次娥真見詩社壯大,她本就不喜歡群居生活,太熱鬧對她反而嫌煩,夏天裡,她喜歡一個人在燈光柔和的房間裡照鏡子,冬天就裹著棉被「冬眠」,詩社裡那種奔波忙亂奮鬥的生活,她本來就不相近,是因為我才強作勾留的,所以她就離開了一段時候。小狗不見了她,便每個房間去看,見她不在,便無心吃飯,尾巴也不搖了。社員失去了這位「娥真姐」,社裡的氣氛只剛烈,而不柔和,很容易便衝突了起來。有一天,社裡遇事,她就回來了,社中的兄弟姐妹都跳了起來,門剛打開,噓寒問曖猶未及,小狗就飛奔著撲跳過去,站著猛舐娥真的臉,真的,我看到小狗在流淚。
  我寫這件事是要點出方娥真的人情物意,看去自在,但其實何等緣深。我這個除了有點組織能力之外,也很能激奮別人的志氣,不管怎麼說,跟我在一起的朋友,都 會很有向上心,這點是很明顯的。從前傾向理想主義,現在則比較踏實。平素我很嚴厲,可能是自覺得正之故,其實清官最是害人。詩社紀律,十分嚴格,但娥真在,總是把我艱辛架構的方格比例一一拆除,讓我寫字不必按照規格,才能自成一格。這是無招勝有招。約莫八、九年前,我很窮,在台走投無路,朋友們更窮,我的小說寫了無人肯要,但我仍規定自己,一天寫逾萬字,唯一的讀者,只有娥真。她看了便鼓勵我,說一些話,譬如追問主角下場如何啦!如此便等於催促我寫下去,不然,今日哪有那麼多的作品?她鼓勵人,最不著痕跡,教人也不留餘地。可是在我全神貫注手足冰冷趕拼命稿,而入我的筆下世界時,她總是過來,笑嘻嘻的逗我,有時問我去宵夜嗎?有時說外面的兄弟好熱鬧。我對她很戒備,皺著眉說:「不要,不要叫!」語氣重重的恐嚇她,她退了一兩步,像猶豫了一下,端詳局勢是否仍可以逗引我,現在回想起來,要不是她常逗我去輕鬆輕鬆,說不定,我在遭劫的那段日子裡,神經纖維早就繃斷了,人也崩潰了.
  有段時間,我跟幾位詩社的負責人出門遠行,吩咐在社裡留守的家人要好好把握時間做點事,誰知道回來的時候,社裡的人,統統都出外吃心心玉米冰和喝豆漿水去了。待他們回來,黑壓壓的一群人,多出了十來個,一問之下,才知道是娥真領的頭,一時也不好意思發作。旁人見娥真「?鑊」,都伸舌頭,躡腳尖各自散去了。這多出來的十幾個人,全是我不在的時候,因受娥真的「教化」,加入社裡來。方娥真有空也教教他們寫作、唱歌、讀書,但主要的時間,並非勉勵有加,而是跟他們去吃喝玩樂,互吐心曲,結果,這十幾個人,日後成了詩社中堅,比那些什麼悲歌慷慨的人士還要投入。這點可不能不服了娥真,要不是有她,詩社的人可能早跑光了,我發脾氣時,她就去請人諒解我。不過,我也有一些個好處,譬如對娥真,我不但能容下,而且讓她能任性盡情無礙地發揮,她也承認,沒有人像我給她那般信重自如。
  她生平最怕權力,毫無野心,莫名其妙的成了詩社裡的「娥真姐」,她只想快快卸此重擔。她平素一點機心都沒有,別人問她什麼,她就答什麼,不會裝模作樣,濁會擺架子,也不會計算人。她有時說話很直,我偷偷拉她到一旁,告訴她不可以這樣說話,她聽了,也不大明白,但立刻改了。我說了,又很後悔,覺得正把一個真真的人教得世故了.可是她就是世故不起來。世界上政治人物,她都無心留意,今天是中英雙方有關香港問題協定簽定,電視停播一切節目,以人造衛星轉播實況,她雖然扭開了電視,但卻在房間裡睡著了.次日問她,她還不知道中英協定了些什麼.
  這樣的一位女子,也蒙不白之冤,真是夠冤。這完全是我連累之故,雖然我自己也是蒙冤。她忽被扣留的第一晚,還跟看守的人說要回去跟我們一同吃宵夜,她知道要是她沒有回來,我們詩社的人一定都會等她才宵夜的。又說沒帶臉巾和牙刷,必須要回來取。她不知道人類的禍心,也把她獵在陷阱裡,不打算放過。而當其時,我也身在虎口,慘不堪言。又有何能力護她?唉!天道無親,於心何忍?這樣的一個女子,為了維護她的一位兄長或朋友,便可能畢生失去了自由,抹煞了才華,丟在陰暗的角落,再也無人理會。
  她以為我在外面,一定會設法營救她的,所以她很安心。誰知道這樣一位小女孩是不會傷人的,別說政治,就算有人給個官她做,給個烈女的名銜她當,她也嚇壞了,會找個地方躲起來。可是因為她不忍像其他的人一樣誣陷我,所以便遭受此恨綿綿無絕期的厄運。一個在溪邊唱歌,燈下寫詩的女子,臉上便因那時期裡被含菌的指甲而傷了皮膚。
  當她知道受騙和無望後,她不打算再受苦下去,所注決定尋死。古人以死明志,方娥真是不要活了。這一種淒惋和英烈,我真不明白為何天下有人會有那麼狠的心!
  方娥真決心死前,還怕被人瞧破,要裝得滿臉笑容,假裝食量不錯,心情愉快,其實把飯都倒在暗渠裡沖掉,這樣來絕食.可惜數天絕食不死,她便用冬衣的雙袖來勒死自己.一向愛美的她哀莫大於心死,寫到這兒,因為心酸,也不想再提了。皇天有眼,方娥真活了下來。
  我們都知道彼此在裡面活著,雖然被隔開,但在黑暗絕望裡,仿佛有個她在我身邊喚著:「里安,撐下去,里安,撐下去。」就是如此我也才得以不死。她知道我也在囹圄中後,已過了一段漫長的歲月,這連她最後一線希望也滅絕了。她聽同囚的人說有一個戴眼睛鏡很好看的男孩子被剃了光頭,她覺得是我,想我在外的叱吒風雲,不禁心痛。裡面的人怎麼離間,她還是為我說話,我縱有千百般對她不起,她決不在生死關頭賣友求榮。賣友何等容易!她何必虛擲一生的辛酸?詩社本就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共同建立這個理想和目標的老朋友,全都散了,在我身系奇冤,退無死所之際,忙著在背後罵我,大徹大悟這是條絕路,什麼對學生病全往我身上推,而我一個人全扛上了,我沒有逃避。一向快樂自在的她為何要替我受人世這番劫,這般苦?就連那只救過人的小狗,在我歷劫時,也無人肯管,任由它自生自滅,更不要說財物了。我的著作,在台一直甚為暢銷,然而詩社當時竟以一成賤價售出,來套現金,並用我的私款來還公帳,一直到今天,臺灣的書商還來電說我這決定造成他們發行上的為難。其實我那時又豈能作得了主?人在人情在,人去了呢?可憐真的危禍臨頭,一向嬌小而不贊成我的娥真,比誰都要英風颯颯,站在古道上成了傳奇裡的豔烈。
  此後,縱得了自由,在一無所有毫無依據從頭建立的情況下,別看她是一個弱女子,娥真在香港,居然在短短的兩三年間,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起先任用她的一位公司裡主管,明知她過人的能力與才幹,但因此而故意排斥和冷落她,足有一年,她也毫不受打擊。等到她做出來的成績使得對方不能不承認,還準備重用她時,她就拂袖而去,毫不留戀。她不是一個任人要捧就捧,要踩就踩的人。現在她在全香港最權威的娛樂雜誌<明報週刊>成為特約撰稿人,好幾宗大新聞,都是出自她的手筆,她仍是笑盈盈的,悠悠閑閑的,但不知怎地,不管在香港的還是從臺灣來的公關明星、藝員或導演,總是喜歡在人前提:「我認識小方的!」仿佛這樣就可以顯示他們在新聞文化界很有辦法似。
  小方娥真自小就有一種平視天下英豪的志氣,她是人間而不人煙,她從不崇拜什麼明星歌星,因為她自己是最真的人,真人一眼就看破一切修飾,她的層次和格局原本就高人一等。可是她又不懂得驕傲,不懂的事,就說不懂,並真誠的向人請教。長輩們都喜歡她,所以肯教她;後輩們也喜歡,因為她肯教人,一點都不藏私。
  我常跟她談文學理論,哲學,美學,玄學,但她常一語道破,反而讓我悟了道。我替她改文章,很快就發現,她的散文竟好過我,我很懊惱,但立刻就向她承認,然後趕快再去另創一格。跟她在一起,非要自我進步不可,否則要給她拋在後面,別的無所謂,在文學上我是不能輸的。跟她去看電影,她常有與眾不同的意見,讀文章,她也有獨到之見。我每次見著她,說話就喋喋不休,一說說了十二年,十二年來,至少大部分時間是常常見面,但彼此還爭著說話仿佛話說不完似的,一談就談到天亮。有一兩次,談了數天,才分開來,又通電話,一通又是五六個小時,連忙著的工作全都擱下,真是荒功廢業。有一陣子稍為歇了歇,彼此沒了話題,都說:「我們已到了無話可說的地步了。」兩方都笑了起來,
  我沒資格當她的知音,可是她卻是我的知己。談話如此投契,談了十二年,猶如初見面,大概可以入什麼紀錄大全。她住在灣仔,我住在尖沙咀,十二年來,我從第一天追起,追她追到現在,最近是越追越無望了,張子深笑我:「溫里安,你真是丟了男人的臉!」這話說得也不無道理,方娥真曾說我:「桀驁不馴,多情狂放」,這些年來,過眼雲煙,逢場作戲的,我當然有,不過,這樣如生如死的感情,就只有對她一個。我對她守禮、尊重,有時變成了個笨手笨腳的大孩子,反把她惹氣了。或許有人以為這種真情在世上是不存在的,可是他們錯了。
  方娥真喜歡女孩子喜歡我,常跟我「出謀獻計,評頭論足」,哪個女子好,哪個女子差強人意。而我更希望她有比我更好歸宿。兩個人的感情可以如此超越愛情,超越佔有的。我無論寫別人怎麼好,心裡頭都不能跟方娥真比。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連有電話打進來,都覺得心裡煩。跟她說話,有時竟一天發了六、七個誓,想來都心驚。朋友們都知道我說話一是一,二是二,從不發誓的。娥真素來不喜也不讓我發誓,不知怎的,她又不是不相信我,而問題也不嚴重,但我因為注重她,竟用天地來作證,實在是「欲得周郎願,時時誤拂弦」!
  家兄任平是最早賞識娥真的才華的人之一,他從娥真的詩《高山流水》及散文《長明燈》中預言了她未來的文學成就。黃昏星,清嘯,順平,啟元,樹林等都是她的同門「師兄妹」,對這位出類拔萃,後來居上的女子也只有愛護,從不嫉妒。她對他們也很有義氣情感。當年在神州詩社時,李、周、廖等位跟娥真素來合作無間,同甘共苦,雖然而今各散西東,但這些患難之交,都不會忘記在一起的壯麗歲月。人生中有幾次緣,才能聚在一起十年八載?人生有幾個十年,經得起多少憂歡?讓我們忘記了不快,深記相聚時的可貴難能。
  記得有次上阿里山遊玩,在穿山洞火車裡,娥真忽然瞥見山坡上有一株野花,紫藍色的,在霧中,美得出奇。娥真很喜歡,伸出了春蔥般的手指 ,叫:「花,花啊!」車上的林新居和吳勁風兩位,竟跳出車去,為她採擷了花,再跳回車上,送給娥真。我在一旁,感動得有點想落淚,覺得好象金庸的《書劍恩仇錄》裡,陳家洛在危崖上為香香公主冒險去采一朵絕世的花。娥真當然不是香香公主,香香公主缺乏了個人的生命色彩,娥真的猛烈,可以直比翠羽黃衫霍青桐。然而她唱歌的時候,一如《白馬嘯西風》裡的李文秀,但她又不似李文秀常受委屈,有時她象黃蓉慧黠,小龍女純真。那天胡慧中看了我十二、三本書,嘩地打了個電話給我,發現了新大陸:「原來你小說裡的女主角,都是方娥真的化身!東一個,西一個,不是姓方,就是小娥!」她說對了。
  我當然要寫她,就算這篇文章,我越想寫好,越是沒寫好,但這份心意,她一定懂得。如她不懂,又怎麼樣?那又有什麼關係。我想,寫方娥真個人(不是文評)的文章,寫得傳神的不多,我回馬時,很多人都問我:方娥真怎樣了?我就寫這篇東西,或許,他日有文學資料收集的人,也會注意到這篇從半夜寫到天明的文章。

  (此文字為溫里安為方娥真的小說寫的序,由網友陳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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