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智恒 > 亦恕與珂雪 | 上頁 下頁
四五


  「是這樣呀。」她問,「那為什麼老闆會問我是不是叫茵月?」

  「因為你學音樂,所以我小說中有個人物叫茵月,取音樂的諧音。」

  「很聰明的做法呀。」她笑了笑。「不。」我有些懊惱,「這是懦弱的創作者很沒創意的做法。」

  「老闆是開玩笑的。」

  「他才不會開玩笑,他是認真的。」

  「有一種人認真時像開玩笑,開玩笑時卻很認真。」她笑著說,「我猜老闆是這種人。」

  「是嗎?」我停下腳步。「嗯。」她也停下腳步,「而且老闆的音樂品味很不錯哦。」

  「喔?」

  「你可能沒注意,剛剛店裡播放的音樂都是很棒的古典音樂。」

  我不是沒注意,而是根本聽不出個所以然。「我對古典音樂不熟。」我繼續向前走,「對我而言,披頭士那個年代的音樂就已經夠古老,可以稱得上是古典音樂了。」

  「呀?」她突然停下腳步,眼神很疑惑,「你是開玩笑的吧?」我看了看她,發現她似乎對我剛剛的話覺得不可思議,於是笑著說,「是啊。我是開玩笑的。」

  「嗯。」她也笑了笑,「我想你不可能連古典音樂是什麼都不知道。」我暗自慶倖剛才沒承認:我是認真的。

  我們回到公司,小梁遠遠看到我,大聲說:「你還特地跑回家拿公事包喔,真是辛苦啊。」

  說完便哈哈大笑,像專門破壞地球和平的怪獸的笑聲。我轉頭輕聲對禮嫣說:「來玩一個遊戲好不好?」

  「好呀,什麼遊戲?」

  「我待會所說的任何一句話,你只要重複句子中的第一個字就好。」

  「嗯。」

  「今天我到辦公室。」

  「今。」

  「遇見老總。」

  「遇。」

  「他問我。」

  「他。」我等小梁走近,稍微提高音量問她:「你喜歡的人是誰?」

  「你。」

  小梁好像聽到晴天霹靂,而且這個霹靂正好打中他的臉。怪獸已經被消滅,正義終於得到伸張,我不禁嘿嘿笑了兩聲。

  「我去工作了。」我對禮嫣說。我愉快地晃著公事包往前走,留下一頭霧水的禮嫣和呆若木雞的小梁。終於可以專心工作,我的心情好到無盡頭。心情一好,事情做得就更順利。只花一個下午,我便把演示文稿資料弄完。下班時間一到,我把公事包緊緊抱在懷裡,離開辦公室。一路上哼著歌到了咖啡館,隔著落地窗看到了學藝術的女孩。我朝她揮揮手,揮了十幾下,她才感覺到窗外的擾動。她抬起頭,也揮揮手,笑得很開心。我推開店門,先拉下臉瞪了老闆一眼,再轉頭微笑著走向她。

  「你今天的心情很好哦。」她說。「是啊。」我說,「你呢?」

  「我在這裡的心情一直都很好呀。」

  「嗯。」我坐了下來。店裡的音樂果然是聽起來很有格調的那種,雖然我實在是不懂得欣賞。對於音樂這東西,我始終只停留在流行歌曲這種程度。不過在咖啡館內放流行歌曲似乎怪怪的,像我有次在一家咖啡館內,聽到閃亮三姊妹的歌,差點將剛入口的咖啡吐出來。如果禮嫣像學藝術的女孩那樣,可以說出音樂是一種美,不是用來懂的,而是用來欣賞的。那麼我也許可以更親近音樂一些。突然音樂聲停了,隨後老闆拿Menu走過來,遞給我。

  「怎麼不放音樂了?」她問老闆。「因為茵月沒來。」老闆說。「嗯?」

  「你問他。」老闆指著我。「喂。」我點了咖啡,然後將Menu還他,「別亂說。」

  「茵月是學音樂的,珂雪是學藝術的,亦恕是個大白癡。」老闆說完後,轉身走回吧台。「怎麼回事?」她問我。我有些尷尬,呐呐地說:「老闆偷看我寫的小說。」

  「不公平。」她說,「為什麼我沒看到?」

  「說來話長。」

  「喂。」

  「我昨天把公事包留在這,我猜老闆已經偷看了一些。」

  「這麼說的話,」她指著我的公事包,「你的小說在裡面?」

  我有些不知所措,但還是點了點頭。她拿出紙筆,我以為她要開始畫畫了,便探身向前想看究竟。她卻伸出雙臂抱住面前的紙,說:「不讓你看。」

  我有些無奈,打開公事包,拿出一疊紙遞給她,然後說:「先說好,不可以笑。」

  她用力點點頭,眉開眼笑。她很悠閒地靠在椅背上,翻閱紙張的動作也很輕柔。閱讀的速度雖然算快,但專注的神情絲毫不減。她臉上一直掛著微笑,偶爾還會發出笑聲。時間似乎忘了向前走動,窗外的陽光顏色也忘了要慢慢變暗。從咖啡杯上冒出的熱氣愈來愈少,但她始終沒騰出右手來端起咖啡杯。我想提醒她咖啡冷了,又怕打擾她。她突然又笑出聲音,然後抬起頭看了我一眼,再回到小說上。我原本是局促不安的,但看到她閱讀的神情後,開始覺得安慰。這跟拿給大東看的感覺完全不同,大東的角色像是評審,而她只是單純的讀者。我的第一個讀者。如果對於她的畫而言,我是親人或愛人;那麼我也希望,她是我小說的親人或愛人。

  「呀?」她已經翻到最後一頁,「還有沒有?」

  「沒了,目前只寫到這兒。」

  「好可惜。」她坐直身子,將小說放在桌上,「正看到精彩的地方。」

  她終於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皺了皺眉頭說,「怎麼變涼了?」

  「你看了好一陣子了。」

  「是嗎?」她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你很壞哦。」

  「啊?」

  「你幹嗎把我寫進去?」

  「你還不是把我畫進去。」

  「說得也是。」她笑了笑,「難道這是我的報應嗎?」

  我跟著笑了兩聲後,看看桌上的小說和面前的她,突然陷入一陣迷惘。學藝術的女孩是小說中的珂雪,現實中的人看著小說中的自己,是什麼樣的感覺呢?如果我又把珂雪看著小說中珂雪的情節加入小說裡,豈不成了迴圈?

  「怎麼了?」

  「沒事。」我回過神,「自從開始寫小說後,變得比較敏感了。」

  「其實你本來就是敏感的人,這跟寫小說無關,也跟你所學無關。」

  「是嗎?」

  「如果你是學商或學醫,你還是一樣敏感,只是敏感的樣子不一樣,或是你不知道自己其實很敏感而已。」

  「請你把我當六歲的小孩子,解釋給我聽好嗎?」

  「我不太會用說的,」她笑了笑,「用畫的好嗎?」

  「這樣最好。」我恭敬地捧起她的筆,遞給她。她咬著筆,看了看我,再偏著頭想一下,便開始動筆。這次她畫畫的神情跟以前不太一樣,雖然仍很專注,但看來卻很輕鬆。偶爾她會面露微笑,嘴裡還哼著歌,這令我很好奇。

  「畫好囉。」她拿起畫左看右看,似乎覺得很好玩,又笑了起來。我接過她手中的畫,然後她朝吧台方向伸出右手食指。這張畫畫得很可愛,主要畫一隻獅子,角落附近還有只奔跑的羚羊。獅子有些卡通味道,因為它穿了襯衫,打了領帶,鬃毛還梳成紳士頭。雖然它正在追逐羚羊,但奔跑的姿勢很滑稽,像在跳舞。

  而嘟起嘴巴的樣子,倒像是在哼著歌或吹口哨。另外獅子的左前腳還綁了一個樣子像手機的東西。「這張畫叫?」

  「《改變》。」

  「很多東西容易改變,但本質是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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