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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時間過得真快,一晃眼我們已不再青春年少。

  我現在住三藩市,已經七年了,有空歡迎來找我玩。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果然是愛聽西洋老歌的她,隨便寫就是《San Francisco》的歌詞:如果你要到三藩市,別忘了在頭上戴幾朵花。

  「我在台東快十年了,工作很穩定。

  如果你來台東,頭上不必戴朵花,我還會請你吃釋迦。

  我去三藩市的機會較少,我比較可能去休士頓。

  美國太空總署想找人登陸火星,我擔心會找上我。」

  「你還是一樣愛講零分的冷笑話。

  我在這裡的生活算悠閒,還不錯。

  美國的治安不好,你送的防盜器很有用。

  沒想到經過這麼多年後,會突然收到你的E-mail,這不禁讓我想起《Diamonds and Rust》的歌詞。

  嘿,你一定仍然像鑽石那般閃亮吧。」

  「我已經不像鑽石,只是冷飯殘羹。你還彈吉他嗎?」

  「這些年很少彈了。但現在我卻有想彈吉他的衝動。」

  「可惜我沒耳福,無法聆聽。」

  「千萬別這麼說。對了,今年剛好是高中畢業滿20年,我們班上同學想開同學會。今年暑假我或許會回臺灣。」

  「那麼或許我們會見面。」

  「沒錯。或許吧。」

  跟她通E-mail時,我雖然激動而興奮,但始終存在著陌生感。

  直到後來,我們在E-mail的互動像寫紙條,我才找回一些熟悉。

  但熟悉又如何?

  高中畢業已經20年了,所以她的離去滿21年。

  跟她相遇時,她是17歲的青春少女,如今她已是38歲的熟女了。

  在人生最精華的21年裡,我們完全沒有交集。

  我能跟她說些什麼?

  遙遠的過去?東西相隔數千公里的現在?還是各自進行的未來?

  我和富岡之花已有白首之約,此後的日子要相知相守。

  而她或許早已結婚生子,搞不好她的孩子正處於我和她相遇的年紀。

  雖然在我心裡,她的存在有特殊的意義,而且歷久彌新;然而在她心裡呢?

  那段通紙條的往事,會不會只是她人生中的小插曲?

  或是早已遙遠得如同是上輩子的模糊記憶?

  我還能跟她說心事嗎?

  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

  而且我和她如果真有所謂的「心事」,也應該跟各自的愛人傾訴。

  回憶再怎麼美好,也應小心收藏在角落。

  緊抱著過去回憶的人,無法飛向未來。

  雖然我和她都因為這種意外的重逢而興奮,但時空早已改變。

  我和她在E-mail中的口吻顯得客氣,還有一種揮也揮不去的陌生感。

  即使我們把E-mail當作紙條來寫,也仍然喚不回17歲時的感動。

  因為我和她已不再共用抽屜了。

  漸漸的,我們不再通E-mail,只保留重逢時的美好。

  但我還是想見她一面。

  輪到我打從心裡相信,我和她一定會見面。

  她送我的耶誕卡和第一張影印紙的左上角都這麼寫著:「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

  我相信,我和她的前世一定回眸超過五百次。

  所以我和她一定會見面。

  一定。

  §9.

  今年暑假,我到成大參加一個學術研討會,兩天一夜。

  第一天開完會後,在成大校園內隨興漫步。

  走著走著,突然想起她曾說暑假時可能會回臺灣開同學會,那麼或許她會回高中母校走走吧?

  這個念頭剛起,我立刻轉身離開成大校園,走出成大校門。

  在街上只走了五分鐘,便來到高中母校的校門口。

  高中畢業後,雖然念大學和研究所時常經過母校門口,卻從未走進。

  如今終於在畢業20年後,又走進母校。

  今天是星期六,學校不上課,校園裡沒什麼人在走動,很安靜。

  想起以前念書時,周休二日尚未實施,星期六還是得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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