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智恒 > 回眸 | 上頁 下頁
二〇


  我發覺我比古龍好一點,起碼「發禁」還會再出現於小說中。

  偶爾我會想,我頭髮已經變長了一些,她還會認得我嗎?

  但隨即啞然失笑,我們從未見面,何來認不認得的道理。

  既然不曾記得,那就無法忘記。

  即使已進入聯考前一個月的最後衝刺階段,我還是會想起她。

  她借我的錄音帶,我來不及還她,每當夜晚在書桌前念書時,我總喜歡聽她的錄音帶。

  有時腦海中會幻想她抱著吉他自彈自唱《Diamonds and Rust》。

  「好聽嗎?」

  我幾乎可以聽見她這麼問。

  聯考放榜了,我考上成功大學,不僅跟母校在同一座城市,而且就在母校旁邊。

  我因而常經過母校,偶爾會遙望高二時上課的那棟樓。

  那棟樓似乎是我對母校僅有的記憶。

  念大一時,班上還有兩位女同學;大二時,她們都轉系了。

  我此後的青春就像武俠小說,在身邊走來走去的,幾乎都是男生。

  日子久了,我開始對跟我不同性別的人類產生疑惑。

  每當在校園中看見女孩,心裡總會依序浮現:「這是美女嗎?」、「這應該是美女吧?」、「這該不會是美女吧?」

  這三種層次的問題。

  幸好我們會想盡辦法認識女孩子,比方交筆友或是辦聯誼。

  我一共交過三個筆友,每次都無疾而終,也都沒見過面。

  交第一個筆友時,我很興奮,因為這讓我聯想起她。

  只可惜寫信跟寫紙條的差異頗大,信幾乎算是一種文章,像作文。

  不像紙條上的天馬行空,甚至是隨手塗鴉。

  第一個筆友是個有點嚴肅的女孩,信裡常說些人生哲學之類的。

  「如果希望西瓜吃起來更甜,卻要加鹽。人生就是如此。」

  太深奧了,也非常虛無縹緲。

  我的人生哲學簡單多了,就是天天沒事做,永遠有錢花。

  第二個筆友是個活潑得過了頭的女孩,通常會在信的開頭寫:「乾柴兄你好,我是烈火妹。」

  我畢竟算是忠厚老實那型,打死也說不出:「讓我們燃燒吧!」

  第三個筆友應該很小氣,總會在信封的郵票塗上一層透明膠水,這樣蓋郵戳時,只會蓋在幹了的膠水上。

  把郵票從信封剪下,在水裡浸泡一會,可以撕下郵票表面的膠水。

  我們通了幾次信,每次都用同一張郵票。

  記得我跟她通紙條時,見面這種話題都會被巧妙回避。

  但不管我跟哪個筆友通信,我們都會大方談論「見面」這話題。

  只可惜她們跟我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可能是因為懶或是少了點衝動,最終都沒能見面。

  久而久之,寫信的興致淡了,就斷了來往。

  她們寫來的信,我沒留著,連怎麼不見的都不曉得。

  大學時的聯誼活動去過好幾次,每當認識很不錯的女孩,聯誼結束後便想採取行動。

  有人說最好的男人讓女人衝動;次一等的讓她們心動;一般的男人讓女人感動。

  但無論我怎麼做,女孩們卻都不為所動。

  我曾在聯誼完後鼓起勇氣打電話約一個女孩子吃飯或看電影,對方回答:「真不好意思,我已經答應別人了。」

  也曾經寫信給一個在聯誼中跟我還算談得來的女孩子,對方回信說:「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換句話說,聯誼完後,故事就結束了,連名字也沒留在記憶中。

  大學畢業時,已是1990年代初期。

  我繼續念研究所,雖然課業較重,但還是有跟女孩的聯誼活動。

  可能是年紀稍長,比較懂得跟異性相處;也可能是運氣變好了,在研究所的聯誼活動中,我先後認識了兩位元女孩。

  她們還差點成了我的女朋友。

  第一個女孩話不多,外表很文靜,但似乎有些多愁善感。

  有次我們在街上散步時,文靜女突然停下腳步,眼眶泛紅。

  「你怎麼了?」我問。

  「你不覺得今天太陽的顏色,很令人傷感嗎?」文靜女回答。

  另一次則是在郊外踏青,空氣清新,涼風徐徐,景色優美。

  文靜女卻突然流下眼淚。

  「你又怎麼了?」我問。

  「是春天!」文靜女回答,「是春天讓我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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