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浩基 > 遺忘·刑警 | 上頁 下頁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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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猛然從睡夢中驚醒,映入眼簾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擋風玻璃和方向盤。陽光從左邊車窗射進車廂,在乍暖還寒的天氣,這一點點陽光透過皮膚傳來現實的感覺。我蓋著藍灰色的夾克,身上穿著皺巴巴的白襯衫和黑長褲,連襪子也沒脫掉,蜷縮在椅背差不多放平的駕駛座上。 我拉起座椅,眯起眼睛往車外看,當瞳孔習慣了炫目的光線後,才發覺自己身處寓所附近的停車場內。我住的大廈沒有停車場,所以我只好在離家四個街口外的露天停車場租一個車位。在香港這個地少人多的鬼地方,買二手車的最大考慮並不是車價高不高,而是車位的租金貴不貴。 我盯著方向盤,感覺有點迷糊,瞧了手錶一眼,指針指在9和10之間。昨晚我沒回家嗎?昨晚去了哪兒?我是不是太累,駕車回來後直接在車廂裡睡著了? 啪。 「好痛!」 我的前額一陣劇痛,仿佛被錘子用力敲打了一下,可是痛感卻是從頭顱裡發出,從正前方往兩邊太陽穴延伸。 這是偏頭痛嗎?還是宿醉? 我拿起夾克嗅了嗅,一股酒氣撲鼻而來。對了,我昨晚一定是爛醉如泥,所以才沒回家,乾脆在車上睡吧。我打開副座前的置物箱,拿出一瓶阿司匹林,想也沒想便吞掉兩片,連水也沒喝。 該死,頭痛得要命。 我把藥瓶放進口袋,伸手關上置物箱,卻發覺配槍和警員證混在其他雜物裡,擠在置物箱裡頭。 我怎麼會如此大意?竟然把這麼重要的東西隨便放在置物箱裡?配槍和證件不離身是警員的基本常識啊。如果昨天有小偷趁我熟睡打開車門盜竊,我便惹上大麻煩了。 我熟練地把連著槍袋的左輪手槍系回皮帶,把警員證放到襯衫的口袋,穿上夾克和骯髒的鞋子,走到車廂外,伸一個懶腰,全身的骨頭都咯咯作響。 我昨晚下班後大概去了酒吧灌酒。縱使我對昨天完全沒有印象,到過哪兒、見過誰、何時回到停車場一無所知。不過,我一想到今早在車廂裡醒來而不是在醫院病榻上蘇醒,便感到萬分慶倖──我爛醉如泥也沒有發生交通意外,真是奇跡。 「身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未免太差勁了。」我啐出一句,不由得苦笑起來。 回到駕駛座,我從座位旁的暗格取出一瓶礦泉水,大口大口喝掉半瓶。藥物開始發揮功效,頭痛減輕不少,但伴隨而來的是和夢境交錯的模糊記憶。獨立零碎的片段糾纏在一起,像散落一地的底片,我無法把昨天、前天、一星期前,甚至一個月前的記憶進行整理。混亂的感覺充斥全身,不安和疏離感慢慢滋生,身邊的一切景物,就連我正在呼吸的空氣,也像是與我相斥的異物。 不好,老毛病又要發作了嗎? 醫生曾對我說,遇上這情形時先閉上雙眼,深呼吸,把腦袋放空,待心跳緩下來才慢慢睜開眼。我趕緊依著這方法,在駕駛座上待了五分鐘,再睜眼時心情倒也平復過來。 我有點印象了。 昨天我似乎為了公事跟同事吵了一架,還差點大打出手。我好像抓住誰的衣領,幾乎把對方摔到地上。 我昨天幹嗎發飆? 那兩具躺在血泊中的屍體再一次浮現眼前。 我摸摸口袋,掏出深褐色模擬皮封面、尺寸只比名片大一點點的廉價記事本。打開第一頁,第一行寫著潦草的「東成大廈」四個字。 對了,是東成大廈的兩屍命案。 上星期,位於香港西區修打蘭街的東成大廈三樓發生駭人聽聞的兇殺案,一對夫婦被刺死,女性死者還是位孕婦。男性死者鄭元達是個個頭矮小、體型略胖的傢伙,他在一家小型貿易公司任職,擔任部門主管。妻子呂秀蘭比他年輕幾歲,結婚後就辭掉銀行低級出納員的工作,專心在家照顧四歲的女兒,以及準備迎接第二個孩子的來臨。 這是很典型的香港小家庭,丈夫為了養活妻兒,拼命工作加班賺取微薄的薪水,把收入的大部分貢獻給房貸,餘下的省吃儉用,一家三口擠在小小的安樂窩──只是他們的下場不大典型,夫妻兩人死亡,遺下一間未完成供款的凶宅、一樁駭人聽聞的案件以及一個未懂事的女兒。 跟那些曲折離奇的推理電視劇不同,我們做出簡單的調查後,很輕易地掌握了案情的來龍去脈。也許是工作的關係,鄭元達經常和生意上的夥伴到夜店消遣,一年前和一位酒吧女侍搭上,對方還是個有夫之婦。鄭元達的老闆似乎很清楚他們的關係,常常勸他及早抽身,只是他沒聽老闆勸告,沒料到惹來殺身之禍,還累及家人。 循著男性死者外遇這條線索追查下去,出來的結果也十分典型──酒吧女侍的丈夫性情暴躁,曾多次犯傷害罪,吃過好幾年的牢飯,是警署和監獄的常客。大概因為丈夫不在身邊,妻子才會在客人身上找尋溫暖,當丈夫發覺比自己年輕一輪的妻子不忠時,後果便不問可知。那個丈夫叫林建笙,綽號「鬼建」,三十九歲,雖然不是黑道中人,但跟一些混混有來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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