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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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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部作品如此「厚重」,實屬意外。 2015年完成了手頭上另一部小說後,我便開始構思《網內人》的故事(固然那時候還沒想到這書名)。當時只想寫一篇八至九萬字、篇幅僅僅跨越出版門檻的作品,皆因《13·67》實在太厚,即使它有厚重的價值,也很不利於出版(諸如校對排版工序所需的時間、印刷成本、書籍定價等),我就想寫一部長度跟《遺忘·刑警》差不多的。題材方面很快決定好,基本大綱、角色人物也輕易完成,我在當年9月赴台出席噶瑪蘭·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現改名為金車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頒獎禮時,就在會場一角跟皇冠主編婷婷簡介故事內容。「四個月,」我說,「這故事應該花四個月左右就能寫完吧。」 老天,我實在太輕率了。 我赴台前已動筆寫好序章,心想按此節奏,四個月寫八萬字應該很充裕。四個月後我的確寫了差不多八萬字,可是劇情卻在不知不覺間膨脹起來,完成的章節連故事的一半也沒有。我唯有硬著頭皮,向出版社索求更多時間。我也忘了延後了多少次,但我確實愈來愈心焦,篇幅同時愈來愈長。「看來要寫十五萬字才能完成了」「不好,二十萬字才能將故事說完」「二十六萬也不夠用啊」……結果最後完稿,突破三十萬字,比《13·67》更長。真糟糕。 會出現這變化,是因為我無法用以往的節奏來撰寫這作品。過去我都聚焦在事件,讓主線帶著故事跑,回避多餘的內心描述,所以用上二十八萬字便能寫出一部跨越四十六年、包含六段劇情的小說;然而在這部作品裡,我愈寫愈覺得不能這樣做。我需要更多的篇幅,來描寫每一個角色的個性和思緒。雖然這說法好像有點大言不慚,但我希望讀者能夠感受到每一個角色的血肉和靈魂。 《網內人》其實是一個關於「人」的故事。 這作品沒錯是推理小說,謎團和詭計不可或缺,但我希望除此以外,還能傳達每一個人物的立場、他們的想法、他們的喜怒哀樂。即使是推理上用作誤導的紅鯡魚,我也不甘於將他寫成單純的「工具角色」,而希望讀者能感到他也生活在2015年香港這城市裡。 故事裡的人物來自社會各階層,雖然並不能代表香港人的全部,但也算是好幾個不同階級的面相,我嘗試通過劇情呈現他們的差異(成功與否,就交由您決定)。曾經有記者問我,寫了以「昔日香港」為題的《13·67》後,會不會寫「今日香港」的——我想,本作就是我的答案。 談回寫作進度。完稿期一延再延,結果我連最後的2016年12月的期限也無法遵守,當時正寫到第八章。那時候感到極度沮喪,因為為了在應承的限期前完成,我愈寫愈草,覺得自己只是「想寫完」一部作品而不是「想寫好」一部作品,違反了自己的宗旨。在得到出版社的體諒、再度延遲截稿期後,我就把心一橫將自己關起來,徹底斷絕聯絡,消除一切雜音讓自己的生活只聚焦於寫作之上。那陣子的精神可說逼近極限,結果三個多月後我終於按自己的步伐完成小說,可是同時害身體出了一堆毛病、體重掉了一大截,至今仍未復原。 別誤會我是個熱血的傢伙,吾友陳心遙兄的電影《狂舞派》那句名言「為了夢想,你可以去到幾盡?(為了夢想,你可以做到什麼程度?)」在我身上不大適用。我只是很平凡地、想寫好一個自己想寫的故事而已。當然我說「寫好」作品,並不等同于「完美地完成」,我自問這小說仍有很多很多可以改進的空間。或許它仍有很多瑕疵,但至少,會是我甘心接受的「固有瑕疵」。 在《網內人》裡,我想說的東西有很多,不過一如以往,我還是將詮釋的權利留給讀者。由作者在後記一一說明的話,實在太無趣了。只是我想提一下,書中的雲吞面店「來記面家」的名字借用自譚劍兄的科幻小說《人形軟體》,我曾跟他笑說我們的兩部作品背景是兩個平行宇宙的港島西環。現實中固然沒有這家店子,但也歡迎各位讀者前來港島西區,光顧一下那些街坊小店——雖然我不知道將來還有多少家抵得住高昂的租金倖存下來,而沒有變成房屋仲介、高級餐廳或專攻遊客的藥妝店。 本作能出版,實在要歸功於不少人士,感謝皇冠老闆平雲先生、主編婷婷、責編平靜、版權部芷鬱和釋慧,以及出版社上下各位,另外也得感謝版權代理人光磊和他的同事,華文小說能逐步邁向世界,全賴你們(本作尚未出版已售出韓國版權,實在叫我吃驚)。謝謝各位推薦人,感謝我所隸屬的臺灣推理作家協會的各位同僚,當然還得謝謝島田莊司老師。沒有島田獎,我們無法走得這麼遠。 最後,謝謝讀到這兒的您。 陳浩基 2017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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