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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有條件的


  門當戶對的意義,昨天已經言之,不是金錢上的相對,也不是權勢上的相對,更不是社會地位的相對。《堡壘集》上曾經說過,戀愛往往是有條件的,只有少不更事的男女或別有用心的男女,才高喊戀愛沒有條件。嗚呼,夫無論男的愛女的,女的愛男的,都是愛對方的優點,她愛他強壯焉,會琴棋書畫焉,有前途焉;他愛她苗條焉,伶俐焉,漂亮得不像話焉。這些優點便是條件矣,張先生諒已拜讀,我們不再重複。問題是,世俗上所謂的條件,往往指的是金錢、權勢和地位。因此稍稍有點靈性的男女都以談金錢、權勢、地位為羞。

  如果對一個女孩子曰:「你最好嫁給他,他有的是學問。」她准眉開眼笑。如果曰:「你最好嫁給他,他有的是銀子。」那才叫表錯了情也。一些如虎似狼的女士,或貧苦家庭出身的小姐,往往直率地提出選偶條件,非錢不可——不過這種提出,也只限于三五好友在一起的時候。我有一位遠房孫女,便曾對我聲明,只要是有錢的,便是混蛋加三級都嫁。以她的美貌(柏氏門中,男均英俊,女均美貌,讀者先生,不可不知),後來果然釣上了一個老色,如今孩子都念中學堂矣。但普通情形,女士們都會蔑視身外之物。最常見的莫過於新聞記者訪問電影明星,問她選丈夫的條件,她可能說一大堆,而獨不會言錢,蓋一談錢,就骯髒啦。

  但電影明星沒有一個嫁給窮光蛋的,不嫁給老闆,就嫁給導演,再不然就嫁給有同等分量的男明星,只有這些人才門當戶對。有一個女明星和男導演結婚後大談曰:「我們因日常生活在一起,而產生愛情。」這是屁話,天下竟沒有一個女明星嫁給幹攝影的朋友,或幹場記的朋友,他們也是日常生活在一起的,卻產生不了情,何故乎哉?她奉承老闆、奉承導演,可以成名,可以多主演幾部片子,可以多幾個特寫鏡頭,愛情自然猛往外冒,她奉承攝影師、場記,有啥好處也?

  任何幸福夫妻,一定門當戶對。這不是說兩個年輕男女一定要先弄清楚對方的身世,再談戀愛,而是相埒的男女自然而然地容易結合。女孩子如果家住洋樓,擁有汽車,今天去維也納參加夏令營,明天去奧斯陸滑雪,恐怕一個送報為生的報販很難追到手(小說上和電影上可能追到手,此小說和電影之坑死人也),即令追到手,且問張雅民先生,你說他們怎麼過日子哉?床前黃金盡,壯士無顏色,做丈夫的如果在經濟上不能供應妻子,該丈夫在家庭中就直不起脊樑。做丈夫的如果不能成為妻子的榮耀,妻子就會感到很大的羞辱,嚴重地影響婚姻。

  我有一位朋友,娶妻的條件有三:一曰漂亮,二曰漂亮,三曰漂亮。還好,皇天不負苦心人,娶了一位漂亮的,可是該妻子卻是一個山窩土豹子,客人來訪,想見見新娘,打死都不肯出來,一再拜託,化妝了兩個小時,手臂上戴了一串金鐲(不叫她戴,她認為丟人,便不肯出來),穿著十八世紀禿頭高跟鞋,一瘸一瘸(因她過去從未穿過,故不得不瘸)。客人問她曰:「嫂夫人好。」她以小手帕掩其芳口,嘻嘻嘻嘻,又把腰扭成海軍用的那種鋼索,坐在沙發上,一面拉衣襟,一面歪脖子,笑個不停,庸俗交加,使人恨不得上去踢她兩腳。嗚呼,如果妻子攜夫出席國宴,報敗丈夫也來上這一套,他們能白頭偕老哉?前些時高雄一位下女小姐,因某美籍華人不帶她去美國而自殺,吃虧在她沒有弄懂門當戶對的重要。

  張先生反對門當戶對是一回事,但它確確實實存在,又是一回事。

  張雅民先生來信中為天下做父母的喊屈,蓋無論《堡壘集》也好,「七世夫妻」也好,幾乎全是支持男女間的私情而反對老頭老太太的,則老頭老太太養兒育女,辛辛苦苦一輩子,真是太沒意思矣。父母無不愛其兒女,愛死愛活的結果,竟愛出仇人來啦,也未免幾近殘酷。嗟夫,明明知道那是一個火坑,不讓兒女去跳,兒女非跳不可,爸爸媽媽一把拉住,不但不討好,反而群起而攻之,落得一個「老頑固」的封號;豈不太寒心乎?生孩子養孩子真是傻瓜,不如根本不生不養也。

  張先生的感歎頗有道理,柏楊先生暨夫人,也是身為父母之人,有時想想,不但生兒育女沒意思,簡直人生都沒意思。在所有的動物中,以人類的嬰兒期最長,不但嬰兒期最長,需要父母撫養的時間也最長。貴閣下沒有看見狗乎?狗先生的壽命雖只十五年,但它的嬰兒期不過三個月,需要狗媽媽(爸爸早溜之乎也,真是奇妙的制度)撫養的時間,不過一個月,過了這個期限,狗兒子便可自立。人類的壽命平均七十歲,而有些人到了四十歲還在讀博士讀碩士讀學士,花爹娘的錢,淘爹娘的氣。小狗生下來,狗媽媽用舌頭舔了舔,便不再看它;人媽媽卻緊張萬狀,不但人媽媽緊張,人爸爸也緊張,不但人爸爸緊張,簡直凡是相識的人幾乎無不緊張,這樣一直要緊張兩年,孩子才能下地走路,以後的日子不用說啦。

  如果依照著狗先生的撫養期和自立期,則人類至少應該活三百歲才對也。父母對子女既如此地誠惶誠恐,自然產生兩種濃厚的欲望:一種是佔有,一種是希望孩子快樂。這兩種心理纏在一起,勢必干涉到婚姻上來。干涉的結果,有的大獲全勝,兒女聽了父母的安排。有的則栽了筋斗,兒女來一個陣前起義。我想人類中最大的驚駭,莫過於父母忽然發現一向被控制在手,百依百順的愛子愛女,轟然叛變。那股震撼力能把老頭老太太震撼得腸斷魂消,尤其再背上「老頑固」的招牌,就簡直非大口吐血,伸賜瞪眼不可。

  柏楊先生不是在每一種為爭取婚姻自由而反抗父母的行動中,都譴責父母老頑固;而是說,一個人終有一天要掌握自己生命之舵,父母跟不了一輩子,也代掌不了一輩子,一般人總是希望兒女們結了婚之後再去掌,何不退一步讓他們早幾天掌也。還是我們說過的話,兒女自己選擇的婚姻,固有壞的,也有好的;父母代為選擇的婚姻:固有好的,也有壞的。親愛的父母忽然成了老頑固,在父母本身,固然傷心,在當叛逆的兒女而言,又何嘗願意也。

  我想這是一個觀念問題,我有一個朋友的女兒,便是如此這般出了事,有一天我去拜訪,老頭正在大發雷霆,質問他女兒曰:「你為了那野小子,連爸爸媽媽都不要啦。」女兒在一旁噘著嘴不響,我插嘴曰:「兄台,她不過要嫁那野小子而已,並沒有和那野小子串通,來分你的屍呀,怎麼能說她要野小子不要二老乎?」蓋父母和丈夫不是對立的兩個仇敵,有甲就沒有乙,有乙就沒有甲,而是可以和平共存的至親,何必一定拿出一刀兩斷的二分法,讓女兒選擇乎?兒女雖然和爛女人野小子逃之夭夭,其心仍愛父母得很也。這種觀念不弄清,父母的地位永遠飄飄蕩蕩。

  張先生曰:「天下父母真是可憐。」我再重複一遍,柏楊先生同意這種看法,但這似乎涉及人性問題。嗚呼,人的愛是下頌的,故父母愛子女一定超過子女愛父母。老頭老太太思一思想一想,他們對父母愛得多乎,對子女愛得多乎?如果自己愛子女超過愛父母,那就不必指望自己的子女例外。

  我這不是為非孝論找哲學根據,拜託聖崽朋友千萬莫暗下毒手,而是說明這是一種生物的現象,做父母的應瞭解這是上帝的旨意,恍然大悟,不去作非分的要求,自然心平氣和,快快樂樂。因時代在變,不能適應這種變,豈止可憐兮兮而已。好比說,從前馬車時代,你一招手,它就停下,憑你上之下之。而如今火車時代,你招十次手它也不停,你如果勃然大怒,去拉它硬停,它能把你摔得頭破血流。

  古時兒女婚姻,天經地義由父母包辦,你不包辦,讓兒女去自由戀愛,准是混帳兼王八蛋。而如今流行的是自由戀愛,你仍保留著三皇五帝夏商周的腦筋,怎麼得了哉?又好像從前養兒養女是為了防老,如今啥都防不住矣。常聽有些人以大義滅親的姿態,喊曰:「我養兒育女是為國家培養第二代。」這是無可奈何的說法,否則老頭老太太豈不更為可憐。但這種無可奈何的說法,正需要我們學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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