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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子夫(3)


  喪鐘——公孫事件

  中國皇帝群中,在位五十年以上的,得一人焉,曰遼帝國第六任帝耶律隆緒先生。在位五十五年以上的,則有我們的男主角劉徹先生,以及清王朝第四任帝玄燁先生,和第六任帝弘曆先生。他十七歲登極,七十一歲才總算翹了辮子,未免活得太長。一個專制帝王活得越長,他的罪惡也越多。並不是他本人不好,而是制度使他身不由主。無限權力使人發瘋,長期的無限權力,不但使人發瘋,還使人像豬一樣的發瘋。

  握有無限權力的人,不管嘴巴說得如何漂亮,內心無一不恐懼死亡——尤其是被人宰掉的死亡。劉徹先生可以說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假設幸福的意義是權和錢,以及可以隨心所欲的話),如果他能夠一直這樣,那該多麼好兼多麼妙。可是他知道壽命有限,任何人最後都要挺屍。所以,他採取兩項措施,一是積極的,大肆招攬巫法師(方士)為他燒煉不死之藥,希望用小民的血汗錢,燒煉出一粒或兩粒仙丹,吞下尊肚,就可永遠活著,永遠享受他的榮華富貴。

  ——幸虧這仙丹沒有煉成,否則他閣下一直活到二十世紀的今天,而別的小民卻一代一代死亡,我們可不會買他的賬。老帝崽謀生乏術,在街上晃來晃去,憑他那兩下子,恐怕去妓院當大茶壺都沒人要。

  另一項措施是消極的,那就是他嚴密的防範被人暗算,他不但恐懼人的暗算,更恐懼鬼神的暗算。在紀元前二世紀那個時代,人們堅信用巫術可以致人死亡,所以劉徹先生對巫術也特別敏感。皇后陳嬌女士之所以被廢,囚死長門宮,並屠殺三百餘人,就是起因于陳嬌女士玩弄巫蠱。

  關於他閣下求不死藥部份,與我們無關,不必提它。關於防範巫蠱暗算,那正是事情的關鍵。

  宰相公孫賀先生的妻子衛君孺女士,衛子夫女士的姊姊也,他們的兒子公孫敬聲,繼任老爹的交通部長(太僕)官職,荷花大少兼紈褲子弟,又兼哥兒公子。仗恃著老爹是宰相,姨媽是皇后,表弟是皇太子,舅父又是最高統帥,在長安城中,無惡不作。最後,紀元前一世紀〇〇年代前九一年,他閣下戳了一個大紕漏,貪污軍餉一千九百萬錢(當時的購買力,大概值黃金五百公斤)。

  官權派乘機揭發,衛家再大的巴掌,也遮不住這麼大的犯罪。在法律上,那是唯一的死刑。公孫賀先生愛子心切,想出了一個自以為奇妙之法,原來當時有俠客朱安世先生,劫富濟貧,殺贓官,救小民,鬧得大啦,連皇帝都大為震怒。可是,朱安世先生行俠仗義,朋友密佈,雖然嚴令追緝,他仍逍遙首都。公孫賀先生向劉徹先生報告說,他願捕獲這個「劇盜」,來為兒子贖罪。劉徹先生應允。

  在宰相的嚴厲督促下,朱安世先生終於落網。當他聽到事情經過後,笑曰:「公孫賀想用我的性命去救他的兒子,我要教他滿門滅絕。」於是他揭發公孫敬聲的罪狀:如何跟陽石公主私通,如何用巫術咒詛劉徹先生趕快死掉,又如何在劉徹先生常走的禦道旁,埋藏咒詛用的木偶。

  劉徹先生七竅生煙是在意料中的,下令連同老爹公孫賀先生一併逮捕,交由司法部長(廷尉)杜周先生偵查。杜周先生也是西漢政府的酷吏之一,這下子生意上門,苦刑拷打兼軟欺硬騙,案情向四下蔓延,衛家親屬,幾乎牽連進去一半。包括劉徹先生跟衛子夫女士的兩位親生女兒陽石公主和諸邑公主,雙雙自殺;衛青先生的兒子衛伉,綁赴刑場,斬首。以及公孫賀、公孫敬聲,囚死監獄,公孫家所有男女,全部屠戮。

  ——為了營救一個犯法的兒子,使全族數百口被殺,正是「因小失大」的註腳。而為了保護自己的性命,殺掉當事人也就夠啦,卻交由酷吏去左陷右害,連親生女兒都殺,劉徹先生也太冷血。而酷吏是官權派的主流,他們怎麼能放過打擊人權派精神中樞的良機?嗚呼,法律在能夠獨立執行時,才是法律,法律在政治的或私心的使用下,便不是法律,而只是流氓報復時用的扁鑽矣。

  在公孫事件中,衛子夫女士的女兒、姊姊、姊夫、侄兒,都死於非命。然而這只是一個開端,慘烈的劇變還在後面。官權派頭目之一的江充先生,緊接著對衛家再作一次最沉重的也是最後的一擊。

  江充先生是趙國邯鄲(河北省邯鄲市)人。他的妹妹嫁給趙王劉彭祖先生的兒子劉丹,因妹妹的裙帶關係,成為劉彭祖先生的重要賓客。可是到了後來,劉丹先生疑心這位舅哥把自己不可告人的一些罪行,向老爹打小報告,郎舅之間,遂翻了臉。劉丹先生仗著他是法定的王太子,大發獸威,派人逮捕江充先生。江充溜之乎也,於是把江充的老爹和老哥抓住,一律斬首。江充先生逃到首都長安,遂向劉徹先生控告劉丹先生不但跟親姊姊通姦,而且跟老爹的姬妾通姦,還交結土豪劣紳,搶劫小民。毫無疑問,他向劉丹的老爹打的小報告,大概也是這些。

  殺手江充

  劉徹先生看到江充先生的報告,立即逮捕劉丹先生下獄。調查的結果是,證據確鑿,理應判處死刑。可是,劉彭祖先生是劉徹先生的異母老哥,一再求情,甚至要求率領他封國的勇士,攻打匈奴汗國,來為兒子贖罪。在法律之前,儒家學派是不主張平等的,而有「八議」之條:

  一曰 議親之辟,親屬犯了法要商量。二曰 議故之辟,朋友犯了法要商量。三曰 議賢之辟,有道德的人犯了法要商量。四曰 議能之辟,有才幹的人犯了法要商量。五曰 議功之辟,有功勳的人犯了法要商量。六曰 議貴之辟,有權勢的人犯了法要商量。七曰 議勤之辟,工作努力的人犯了法要商量。八曰 議賓之辟,幫閒拍馬的人犯了法要商量。

  俗話雲:「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醬蘿蔔常用這話證明中國自古就尊重人權。事實上,八議之下,當官的幾乎無一不可商量,官越大越不犯法,「刑不上大夫」是也。只有小民倒楣,一點也不可商量。古書上曰:「凡在這八議範圍之內。輕罪則原諒他,重罪則改為輕罪。不過在表面上,他們是犯了法。」這正是傳統文化的渣滓,法律不是公正的,而是可大可小的「說不準學」。

  ——原文:周禮·秋官·小司寇,孫貽讓先生正義:「凡入八議限者,輕罪則宥。重罪則改附輕比,仍有刑也。」

  拉得遠啦,且歸正題。劉丹先生是「八議」中的第一議(他是皇帝劉徹先生的侄兒),所以弄來弄去,僅不過剝奪他閣下王太子的角色。然而,一個小民能把王太子告垮,在當時,已造成大大的震撼。

  不但小民震撼,連劉徹先生也震撼。他召見江充先生,對他的談吐和態度,大為滿意,任命他當繡衣監察長(直指繡衣使者),專門負責緝拿賊盜和維持社會秩序。他果然不避權貴,大大的露了若干手。有一次,某一位公主,僕從如雲,賓士皇帝專用的禦道(馳道)上,江充先生派人攔住,公主曰:「皇太后曾有命令,特准我使用禦道。」江充先生曰:「既然特准公主使用,公主只能自己使用,別人不能使用。」把僕從和車馬,一律沒收。

  這顯然是對皇太后的命令故意曲解,然而劉徹先生認為他守法不阿,大為獎賞。江充先生遂開始膨脹,走上挑剔苛察的路。成為官權派酷吏群之一,不久就跟衛家衝突。

  起因于皇太子劉據先生的信差在禦道上賓士,江充先生把信差囚禁起來。劉據先生嚇了一跳,派人向江充先生求情曰:「我不是愛護信差,只是不願老爹知道,這都是我的錯,平常失於教導。求江先生從寬處理,賜給我自新的機會。」江充先生不但拒絕,反而源源本本報告給劉徹先生,劉徹先生大喜曰:「當一個忠實幹部,固當如此。」對江充先生更加信任,江充先生從此成為人人恐懼的人物,而他也以此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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