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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兩縣令競義婚孤女(4)


  卻說大尹鐘離義到任有一年零三個月了。前任馬公,是頂那石大尹的缺。馬公升任去後,鐘離義又是頂馬公的鐘。鐘離大尹與德安高大尹原是個同鄉。高大尹生下二子,長曰高登,年十八歲;次曰高升,年十六歲。這高登便是鐘離公的女婿。自來鐘離公未曾有子,止生此女,小字瑞枝,年方一十七歲,選定本年十月望日出嫁。此時九月下旬,吉期將近。鐘離公分付張婆,急切要尋個陪嫁。張婆得了賈家這頭門路,就去回復大尹。大尹道:「若是人物好時,就是五十兩也不多。明日庫上來領價,晚上就要進門的。」

  張婆道:「領相公鈞旨。」當晚回家,與外甥趙二商議,有這相應的親事,要與他完婚。趙二先歡喜了一夜。次早,趙二便去整理衣褶,準備做新郎。張婆在家中,先湊足了二十兩身價,隨即到縣取知縣相公鈞帖,到庫上兌了五十兩銀子,來到賈家,把這兩項銀子交付與賈婆,分疏得明明白白。賈婆都收下了。

  少頃,縣中差兩名皂隸,兩個轎夫,抬著一頂小轎,到賈家門首停下。賈家初時都不通月香曉得。臨期竟打發他上轎。月香正不知教他那裡去,和養娘兩個,叫天叫地,放聲大哭。賈婆不管三七二十一,和張婆兩個,你一推,我一搡,搡他出了大門。張婆方才說明:「小娘子不要啼哭了!你家主母,將你賣與本縣知縣相公處做小姐的陪嫁,此去好不富貴!官府衙門,不是耍處,事到其間,哭也無益。」

  月香只得收淚,上轎而去。轎夫抬進後堂,月香見了鐘離公,還只萬福。張婆在傍道:「這就是老爺了,須下個大禮!」月香只得磕頭。立起身來,不覺淚珠滿面。張婆教他拭幹了淚眼,引入私衙,見了夫人和瑞枝小姐。問其小名,對以「月香」。夫人道:「好個『月香』二字!不必更換,就發他伏侍小姐。」鐘離公厚賞張婆,不在話下。可憐宦室嬌香女,權作閨中使令人。

  張婆出衙,已是酉牌時分。再到賈家,只見那養娘正思想小姐,在廚下痛哭。

  賈婆對他說道:「我今把你嫁與張媽媽的外甥,一夫一婦,比月香到勝幾分。莫要悲傷了!」張婆也勸慰了一番。趙二在混堂內洗了個淨浴,打扮得帽兒光光,衣衫簇簇,自家提一碗燈籠前來接親。張婆就教養娘拜別了賈婆。那養娘原是個大腳,張婆扶著步行到家,與外甥成親。

  話休絮煩。再說月香小姐自那日進了鐘離相公衙內,次日,夫人分付新來婢子,將中堂打掃。月香領命,攜帚而去。鐘離義梳洗已畢,打點早衙理事,步出中堂,只見新來婢子呆呆的把著一把掃帚,立於庭中。鐘離公暗暗稱怪。悄地上前看時,原來庭中有一個土穴,月香對了那穴,汪汪流淚。鐘離公不解其故。走入中堂,喚月香上來,問其緣故。月香愈加哀泣,口稱不敢。

  鐘離公再三詰問,月香方才收淚而言道:「賤妾幼時,父親曾于此地教妾蹴球為戲,誤落球於此穴。父親問妾道:『你可有計較,使球自出於穴,不須拾取?』賤妾答雲:『有計。』即遣養娘取水灌之,水滿球浮,自出穴外。父親謂妾聰明,不勝之喜。今雖年久,尚然記憶。睹物傷情,不覺哀泣。願相公俯賜矜憐,勿加罪責!」

  鐘離公大驚道:「汝父姓甚名誰?你幼時如何得到此地?須細細說與我知。」

  月香道:「妾父姓石名璧,六年前在此作縣尹。只為天火燒倉,朝廷將父革職,勒令賠償。父親病郁而死。有司將妾和養娘官賣到本縣賈公家。賈公向被冤系,感我父活命之恩,故將賤妾甚相看待,撫養至今。因賈公出外為商,其妻不能相容,將妾轉賣於此。只此實情,並無欺隱。」今朝訴出衷腸事,鐵石人知也淚垂。

  鐘離公聽罷,正是兔死狐悲,物傷其類:「我與石璧一般是個縣尹。他只為遭時不幸,遇了天災,親生女兒就淪于下賤。我若不聞不見,到也罷了;天教他到我衙裡。我若不扶持他,同官體面何存!石公在九泉之下,以我為何如人!」

  當下請夫人上堂,就把月香的來歷細細敘明。夫人道:「似這等說,他也是個縣令之女,豈可賤婢相看。目今女孩兒嫁期又逼,相公何以處之?」鐘離公道:「今後不要月香服役,可與女孩兒姊妹相稱。下官自有處置。」即時修書一封,差人送到親家高大尹處。高大尹拆書觀看,原來是求寬嫁娶之期。書上寫道:

  婚男嫁女,雖父母之心;舍己成人,乃高明之事。近因小女出閣,預置媵婢月香。

  見其顏色端麗,舉止安詳,心竊異之。細訪來歷,乃知即兩任前石縣令之女。石公廉吏,因倉火失官喪軀,女亦官賣,轉展售於寒家。同官之女,猶吾女也。此女年已及笄,不惟不可屈為媵婢,且不可使吾女先此女而嫁。僕今急為此女擇婿。

  將以小女薄奩嫁之。令郎姻期,少待改蔔。特此拜懇,伏惟情諒。

  鐘離義頓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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