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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戮淫僧救全少婦 矜老媼規諫賢王


  於公因出巡過城南,偶見旋風吹卷冬青葉甚異,遂問左右曰:「此葉甚大,其樹必大。何處有此大樹?」

  言未畢,旁邊一皂隸稟曰:「城西南有靜果寺,寺前有一株大冬青樹,必是此樹葉吹來。」

  公聞此言,遂問離此有多少路。皂隸稟曰:「離此有二裡路。」

  公即命人役一齊擺道,徑往寺來。果見巍巍一大樹,即將此葉比之,相同。公曰:「此處必有冤枉。」

  早見兩個僧人出來迎接。公細觀二僧,俱帶惡形,即偽問之曰:「前日有人告汝二僧謀害人命,埋此樹下。」

  二僧聞言,面如土色,口中雖然抵賴,言語先自謇塞。公雖見僧如此,無有見證,難於動刑。乃即命人在樹下四邊開掘。掘不二尺,果有一屍,帶血喉傷,頸皆勒斷,乃僵屍也。公見之,曰:「冤哉!冤哉!盛夏而屍不朽壞,豈非冤乎!」

  心中大怒,喝令將二僧拷掠。二僧不待加刑,即招道:「半月之前,晚間見一後生,領著一婦人,在此經過。僧等三、四人在此乘涼,偶見婦人生得好,遂起謀心,用繩勒死後生,埋此樹下。」

  公大怒,急令人進內搜捉,又拿住兩個僧。有一僧跳牆而走,亦被拿住。搜進四房深奧之處,果有兩個婦人,一個正是其夫被謀死者。又問此二婦何來,婦人哭訴曰:「妾因夫死七日,同一九歲兒來此山中做碗麥飯。眾僧見婦人獨行,一齊強摟進寺。三日前,說兒子被虎馱去,不知真假。聖爺爺做主。」

  公聞言大怒,即審為首僧,置之典刑;為徒僧三人問發充軍;一燒火道人並幼徒俱釋放。將寺中衣服都給予二婦。審得小兒是僧拐去賣與人家,公自捐俸資贖還,俱著親人領回去訖。將屍另葬於漏澤園中。自此人人皆稱公為于青天,於城隍。

  於公明鑒如神,雖婦人女子,亦傳誦其德政。公一日正坐堂,見一老婦直入廳前,痛哭不止。公問曰:「老婦何事哭泣?」

  老婦訴曰:「婦人因兒子為事監禁獄中,只得把十歲孫兒賣與人家,要救出兒子,養婦人的老命。賣得身銀三兩,趕早進城,要付兒子,救他出來。將身銀放在飯籃裡,送飯與兒子吃,就與他銀子使用。走到路中,婦人忽然肚疼起來,只得去東廁上解手,不敢將飯籃放在坑板上,就掛在橫樑之上。婦人心忙要去得緊,忘記拿了飯籃。走到半路猛省起來,急急轉去尋時,不知何人拿去。如今銀又沒了,孫子又賣了,兒子又救不出來,婦人左右是死了。久聞爺爺是青天,活城隍,要與婦人做主,查一查。」

  訴畢大哭起來,只把頭在地上磕得頭破血出,兩邊皂甲那裡喝得住。公曰:「你這婦人,不知人姓名,又不見人蹤跡。且曠野之中,又沒個見證。東廁之處,又沒個鄰居。這樣沒頭公事,也來混瀆。」

  那老婦抵死叩頭地下,告曰:「爺爺!包龍圖曾斷七十二件沒頭公事爺爺這一莊事斷不出?」

  於公被老婦說了此言,一時奮然起來,叫那老婦:「且起來,待吾與你尋獲還汝。」

  老婦見說,即忙起身,朝上拜了數拜,曰:「好個青天爺爺,尋還了我好。」

  公仍理別事,老婦見公理別事,半晌不與他尋獲,又跪下大哭起來。兩邊皂甲喝不止。公令不可趕他,存思一會,心中轉道,反被這村婦激惱。

  公欲差人到縣取銀三兩給與老婦,忽見兩個喜鵲,從老婦身邊一飛,飛到于公案邊一回,又飛去了。公仍理別事,老婦又跪下哭起來。皂甲又喝不住。正鬧嚷間,只見二鵲又飛下來,到案桌邊噪了一回。於公乃頓悟,暗想曰:「吾廳上人役頗多,況平日無燕雀到吾之案下,今二鵲來得甚異。」

  便問左右曰:「此處有人叫喜二否?」

  兩三皂甲齊聲稟覆道:「有個喜二。」

  公問曰:「這喜二作何營生?」

  皂甲稟道:「是趕早賣炊餅的。」

  那老婦聽得說賣炊餅的,他就道:「爺爺,婦人轉去尋時,路上撞見個賣炊餅的。」

  公曰:「是也。」

  即叫兩個皂甲,吩咐曰:「汝可好好喚喜二來見。就令他帶炊餅擔來,切不可驚嚇他。吾在此立等。」

  二人唯唯領命,急急來到西門,見了喜二道:「于爺喚你。」

  喜二見說,吃了一驚。心中慌亂,道:「公差,我一向本分營生,又不為非,于爺喚我做甚?」

  二人曰:「汝自去見,想必要買你的餅,叫你連擔挑來。」

  喜二見說,愈慌道:「都爺少什麼吃,要我的炊餅?公差,我原不叫做喜二。我是姓嵇,排行第二,鄉音叫做喜二。想不是我,不要差了。」

  兩個差人見說,焦燥起來道:「老爺叫連炊餅擔挑來,不是你,是誰?」

  一邊說,一邊拽了擔便走,哄動若干人看。

  於公正在堂上專等,兩個差人帶喜二進見,驚得喜二聲已出不得。於公見了,便問曰:「喜二,你無甚罪犯。汝早間曾拾得甚物麼?」

  嵇二聞得此言,心中少定,便道:「爺爺,小人早間上東廁,拾得一飯籃,並無別物。」

  公曰:「正是那飯籃。汝曾動麼?」

  嵇二曰:「小人不曾動。」

  公曰:「快取來。」

  老婦人一見嵇二拿這飯籃進來,大喜道:「爺爺,正是,正是。」

  就令當堂開看,果然有銀三兩在內。公即給還老婦,因問曰:「汝兒子為何事監禁,要銀使用?」

  老婦訴道:「因欠王府債負,被他囑縣監追完納。」

  于公聞言,瞅然不樂,又取自己俸銀三兩與老婦,差人一同贖還孫兒。一面寫牌著該衙門釋放老婦之子。用好言發回嵇二,仍給銀五錢與嵇二,嵇二叩拜而出。人皆稱公神聖。

  又一日,公出外,至途中見一夥小民,皆被纏索連串縛著,立於道旁。公即命住轎,問曰:「這幹人為何事的?」

  眾人齊跪下訴曰:「是王府較比房錢的。」

  公曰:「止有朝廷命有司比較錢糧,那有王府比較房錢之理。」

  公因前日老婦人之子欠王府債負,監禁獄中,有司承奉追比。今又見這許多人受此責限,心中不悅。乃複問眾曰:「汝等既賃府中房屋居住,怎不還納租銀,以致如此追比。」

  眾民哭訴曰:「小人安敢少府中房租。但因水旱不均,旱時府中又不肯乘晴修理。若有大雨,家家水滿,難以安身。租銀若或欠少分文,雖家中雞鴨之物,亦皆拿去准租。內中總有少一二個月房銀,住不得搬了出來,不分多少一概拿去。三日一限追比,實出可憐。望爺爺作主,救拔眾人草命。」

  公聞眾言,心甚憐憫,即叫帶到院中來。眾官校只得帶進院來。於公即提筆批雲:

  豐年諒不少違,歉歲須從權免。晴時收盡眾之雞豚,雨下當不過屋中水滿。雖少欠一二月之房金,何必期三五朝而責限。比較尊何國法,搬移任從民便。今宗王若要房錢,等待年豐于謙任滿。

  于公批畢,即發放眾人回去,安心生理;若少欠者,待年熟時完足。眾人各各叩謝而出。

  公即親到府中見周王,極言時荒民貧之苦。周王一一聽從,自後府中一應債負房錢等項,俱皆蠲免,一以見周王大德,一以見於公惠愛。周王自後常請公赴宴往還,遂出百花園浼公賦詩。公迅筆立就百花詩賦,每花題詠一首,文詞華麗,膾炙人口。王極尊重,至今珍之。常時開筵暢飲,王亦能賦詩。每相賡和,亦是一代之盛事也。

  於公省巡二省,必經太行山過。一日晚間,公過此山,只見前面一夥人,各執槍刀器械。火炬齊明,一齊擁上山來。不知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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