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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走占城涪陵返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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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頭火起,披靡直入,來救涪陵。孟來翂能識令狐二女,隨與馬遇陽各負其一,並幼子韜,送往孟家去了。二漢子大吼一聲,各奪器械,丟開架子。銚宏等俱受重傷,抱頭亂竄,脅從者皆一溜煙逃走。涪陵見了馬氏兄弟,不勝之喜。二大漢即日本國之嘿淵、湃底鼇也,送涪陵,由金城起舵上岸相遇。數人正欲敘舊,忽見令狐威飛奔而來,哭拜在地,深謝救援之恩。馬遇樂曰:「此位即故宋之趙涪陵公也。」 令狐威慌忙再拜稽首,涪陵扶起,孟來翂一齊邀至家中,二將不知就裡,涪陵一一說知。來翂喜甚,重相敘禮,自是置酒高會,各言別後之情。次日二將辭歸日本。涪陵依依不捨,厚贈之,不受。令狐威亦十分感戴;與眾人齊送至海岸而別。 涪陵逐日與馬遇樂等各處遊覽,見占城風氣景物,又與諸國懸殊。令狐威領二女歸家後,涪陵、遇樂屢過其門,叩以家世。令狐威謝曰:「威從兄令狐概者,曾知廣德軍,威在理宗朝,亦判台州。因劾賈平章公田一表,為似道罷歸,避禍來此,緘口不言國事者,二十餘年矣!」 言畢泣下,涪陵亦泣曰:「國家不幸,崖山殄滅,豈盡天命,抑亦人謀,當年如公者,能複幾人?」 威遜謝。自言其從兄概,不忠於國,明知廣德乃臨安右臂,臨難苟免,望敵而逃,朝廷養士百年,將何用哉?令狐氏可謂無色矣!馬遇樂代為扼腕。一日涪陵、遇樂招飲其家。 酒酣,令狐威起曰:「威乞一言,萬勿見拒。威海外漂?白,苟延殘喘,荊妻早逝,所生弱息,粗知女紅,鄙陋在夷。前日不逞之徒,尚思魚肉,此亦未了之事。威欲屈殿下,權執柯斧,馬兄亦代令弟主盟。況馬、孟二英雄,深勞救援,未敢過望,聊以報德。」 遇樂起謝曰:「幼弟不嫻禮教,恐負所托。」 威曰:「老夫志意已決,且弱息既蒙振拔,此外萬無他適之理。」 涪陵大喜,極力贊成,盡歡而散。至孟家說知,向夫人喜不自勝,定聘納采,不日成婚。馬遇陽、孟來翂二人遂聯姻婭,馬、孟共處一家。 涪陵主焉,隱身堡中,且常以信義感化夷民,占人悅服。 蓋此堡離國中三百餘裡,屬占城北境,去交趾不遠。交趾占城屬郡也。交趾之民,為占城役,歲供租稅,皆經堡中。交趾極東則界廣南之欽、廉二州矣。交人至堡,涪陵細訪廣南消息。 交人言廣南今有狄參政威望素著,盜賊屏息,討平巨寇,甚得廣人之心。海運已通,道路不梗矣。涪陵思歸,與二馬至海近試試風色。登舟方拽帆解纜,忽颶風大起,柁師慌忙下碇,幾乎顛覆,涪陵觸動一物,隨手探懷,誰知烏有?涪陵一時嗒然若喪,錯愕不知所出。二馬驚問之,則真臘國所得之定風珠也。 涪陵欷歔不已。二馬曰:「寶珠即價未重連城,何自傷若此?」 涪陵曰:「失珠何足惜,內有藏珠帕,乃暹羅逃命時鮫人所贈物耳,珍藏其帕者,示不忘患難于安樂也。」 遂上岸不樂而歸。 先是令孤氏二女在孟家避難,麗容與瓊英、瓊華相得,有若骨肉,向夫人亦愛若己出。:不日遂歸,麗容母女猶眷戀不已,至是成婚,鸞鳳並巢,馬遇陽亦寄其家,三人仍複聚首。 英、華兼通詞翰,屬筆之下,姊妹互相旗鼓,工力悉敵。字衛夫人爭寫坐位至精巧,女紅乃其餘事。麗容惟喜觀書史,不恒以筆墨見長,然屬思每一脫稿,英、華俱拜下風,以是益敬之。 麗容每規英、華曰:「凡女子宜觀女誡女史並《烈女傳》等書,以貞德性。至吟風弄月,乃不過消遣逸興耳,所重者不在此而在彼也。」 英、華佩其言,奉如傅焉。 一日三人偶經門首,麗容拾得一物,啟視之,內一珠大如雞卵,狀有鱗竅,黑色而有光,灼灼可鑒。視其帕似羅非羅,似縠非縠,柔軟若無物。三人大異之,麗容置帕水中,水各分裂,訝曰:「鮫綃也,物若非出水中,豈有毫不沾濡之理。量此珠亦是珍產。」 遂什襲藏之。後聞涪陵失珠,瓊英與遇陽言其故,遇陽喜曰:「殿下鏡臺之兆,其在此乎?」 瓊英曰:「向夫人久含此意,未便發洩。當與吾父商之。」 遇陽然其言。 告令狐威,威笑曰:「此奇緣也。」 遂力肩其事,請之涪陵。 涪陵初不之許,既而曰:「珠帕所關,即我夙緣乎?鮫人一物,更為我作之合耶。但海外淹滯,身無長物,即以鮫綃之帕為質,定風珠尚當還我,以便浮海歸國。待有建樹,乃訂星期。某若碌碌終身,不復問此帕也。」 令狐威說知孟家,則瓊英已備顛末為之先容矣。向夫人聞涪陵已允,大喜過望。且聞欲歸,大開華宴祖餞,回其定風珠,並以禮物副之。 遇陽與瓊英伉儷雖篤,未便同歸。令狐威亦年邁子幼,門無應僮,不免冷落,遂移近孟家別室而居。遇樂、遇陽始謝來翂,約以異日,努力功業,離了金城,護定涪陵望國而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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