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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回 孔明秋風五丈原(1)


  卻說薑維拔劍在手,欲斬魏延。孔明急止之曰:「是吾天命已絕,非文長之過也。」

  維方免之。於是孔明吐血數口,臥於床上,乃與魏延曰:「此是司馬懿料吾有病,故令人來探視虛實也。汝可急出。」

  魏延遂上馬,引兵殺出寨時,夏侯霸見了魏延,慌忙引兵而退。延奮趕二十余裡方回。

  孔明乃與薑維曰:「吾本欲竭忠盡力,恢復中原,重興漢室。奈天意如此,吾旦夕將亡矣!吾平生所學,已著於書,共二十四篇,計十萬四千一百一十二字,內有八務、七戒、六恐、五懼之法。吾遍觀諸將,無人可授,獨將軍可授之。切勿洩漏!」

  維哭拜而受。孔明又曰:「吾有『連弩』之法,不曾用得。汝後必用,以鐵折疊燒打而成,鐵矢長八寸,一弩可發十矢,皆畫成圖本,汝可如法造之。」

  維再拜而受。孔明又曰:「蜀中諸道皆不必多憂,惟陰平之地切要仔細。雖然險峻,久必有失。」〔後鄧艾取蜀,自此處而失也。〕又喚長史楊儀入帳,授與一錦囊,便分付曰:「久後魏延必反,若反時方開之,那時自有斬延之將也。」

  此日孔明一一調度已畢,人事不醒,至晚方蘇,病加沉重。是夜昏絕數番。孔明連夜表奏後主,後主急遣尚書僕射李福,星夜徑到五丈原,入見孔明問安。孔明令坐,而言曰:「吾不幸中道而亡,虛廢國家大事,得罪於天下也。吾死後自有遺表上奏天子,你公卿大夫皆依舊制而行,不可改易;吾所用之人,不可廢之。馬岱忠義,後當重用。吾兵法皆授與薑維,他日能守西蜀也。」

  李福辭去。

  孔明強支病體,令左右扶上小車,出寨遍觀各營,自覺秋風吹面,徹骨生涼。孔明淚流滿面,長歎曰:「吾再不能臨陣討賊矣!攸攸蒼天,曷我其極!」

  歎息良久。回到帳中,病轉沉重,乃喚楊儀曰:「王平、廖化、張嶷、張翼、吳懿等,皆忠義,久經爭戰,多負勤勞,堪可委用。吾死之後,凡事俱依舊法而行。可緩緩退兵。汝乃深通謀略之人,不必多囑。姜伯約智勇足備,可以斷後。魏延後日反時,汝只依前付錦囊行之。」

  楊儀泣拜而領謝。孔明令取文房四寶,於臥榻上寫遺表,以奏後主。其表曰:

  丞相、武鄉候臣諸葛亮稽首頓首謹表:
  伏聞生死有常,難逃定數;死之將至,願盡愚忠。念臣賦性愚拙,時遭艱難,分符擁節,專掌鈞衡,興師北伐,未獲成功;何期病在膏肓,命垂旦夕!伏願陛下清心寡欲,薄己愛民;遵孝道於先君,布仁義於寰海;提拔幽隱,以進賢良;屏除奸讒,以厚風俗。
  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別無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先帝、陛下也。臣亮臨褚不勝涕泣,激切祈懇之至。

  孔明寫畢,分付楊儀曰:「吾死之後,不可發喪。若司馬懿來追,將吾先時木雕成吾之原身,安于車上,以青紗蒙之,勿令人見。汝可一順一逆,布成長蛇之陣,回旗返鼓。若魏兵追來,令人馬不許錯亂,卻將吾原身推出,令大小將士左右而列。懿若見之,必急走矣。待魏兵退去,方可發喪。喪車上可作一龕,坐于車上,用米七粒,少用水放於口內;足下安明燈一盞;置柩于氈車之內;軍中安靜如常,切勿舉哀,則將星不墜矣。吾陰魂自起鎮之。先令後寨先行,然後一營一營,緩緩而退。汝等文物皆盡心報國,不可負職也。」

  楊儀聽令,曰:「丞相少慮,儀並不敢有違丞相之言也。」

  是夜,孔明令人扶出,仰觀北斗,遙指之曰:「此吾之將星也。」

  眾視之,只見其色煌煌欲墜。孔明以劍指之,口中念咒。咒畢,急回帳時,不醒人事。忽李福又到,見孔明昏絕,口不能言,乃大哭曰:「我誤國家大事也!」

  須臾,孔明複醒,開目視之,見李福立於榻前。孔明曰:「公此一來,必是天子問誰可任大事?蔣公琰可矣。」

  福曰:「公琰倘不在,誰可繼之?」

  孔明曰:「費文偉可以繼之。」

  福欲又問,孔明不答而逝。時建興十二年秋八月二十三日也,壽五十四歲。

  後晉史官陳壽評之曰:

  諸葛亮之為祖國也,撫百姓,示儀軌;約官職,從權制;開誠心,布公道。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者,雖重必釋,遊辭巧飾者,雖輕必戮。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庶事精煉,物理其本;循名責實,虛偽不齒。終於邦域之內,鹹畏而愛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勸戒明也。可謂識治之良才,管、蕭之亞匹矣。

  蜀人楊戲贊曰:

  忠臣英高,獻策江濱。攀吳連蜀,權我世真。
  受遺阿衡,整武齊文。敷陳德教,理物移風。
  賢愚兢心,僉亡其身。誕靜邦外,四裔以綏。
  屢臨敵庭,實耀其威。研精大國,恨於未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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