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歷史演義 > 上古神話演義 | 上頁 下頁 |
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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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人名地名及事蹟,皆有所本,不敢臆造。 二、地名之可考者,並注明今地名,以便參考。 三、古人之年齡世系,最為難明。本書於此,但據一家之言,不復多所考證。謬誤疏失,諒所難免。 四、本書取材時,一事兩說,有歧異矛盾者,可兼用委曲並存之,否則便舍去其一。 五、洪水來源及黃河有無兩問題,純系作者個人之理想,亦即此書著手之動機。其說能否成立,亟盼當世大雅之教正。 六、本書紀事紀言,大都代表古人,為四千年以前之人著想。其舉動見解,作如是觀。讀者當以歷史的眼光衡量之。 七、小說以新奇為尚。此書多涉考古,未免聲希味淡。故中間加以議論穿插,俾作波瀾,以增興趣。 八、近來中小學生,苦無良好之課外讀物,此點亦為本書編著動機之一。事必有據,辭必求達,下筆時再三斟酌,庶青年讀此,于史地方面可資印證,于國文方面可以資啟發。 九、章回小說之回目例用偶句,但對仗之工整易,內容之賅括難。與其買櫝還珠,毋寧據事直書,俾得一目了然。是以本書回目,專在標舉內容,不拘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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