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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撤簾歸政退處深宮 變法維新洊登臺閣(2)


  不久,通判舒州,又卓著政聲。文彥博便極力舉薦他,請朝廷不次進用。朝廷乃召試館職,辭謝不就。歐陽修復薦他作諫官,仍辭謝不就。再薦,再召,再辭,且懇求外補。朝廷因命知常州,改提點江西刑獄。他到了江西,恰巧與周敦頤遇著,兩個談論天下大事,古今治術,連日連夜,滔滔不絕。及至兩下分開了,他深思周敦頤的理論,甚至忘寢廢食。

  到仁宗嘉祐五年,複召他為三司制度判官,他才入朝受職。當時的朝野人士,因為朝命疊下,他輒辭不起,甚是欣慕他的為人,誰也想一見為快。他進京受職而後,不久便上了一篇表言書,主張法古變今,理財足用。仁宗看了,不說什麼,把它擱置不議。他見主張不行,心裡很覺不快,雖頻遷美官,如同修起居注,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等,都不愜意,總想求去;後來適因母喪,便解職回籍去了。英宗朝也曾召他,只是不肯再起。韓絳、韓維兄弟與呂公著等,都是他的好朋友,更極力替他標榜遊揚,遂把王安石三字,抬捧得大名鼎鼎,所以神宗便極意要引用他,召他不至,又命他知江寧。

  這時宰相韓琦,因執政三朝,任事太久,權位又重,便有人詆毀他做事專擅,而曾公亮複力薦王安石可作宰相,以謀間他,於是力請去位。神宗不得已,命韓琦以司徒兼侍中判相州。韓琦奉旨,即入朝辭駕,神宗泣道:「侍中定然要去,朕沒奈何,今日已下詔了!然卿去之後,哪一個可任國家大事呢?王安石如何?」

  韓琦奏對道:「王安石作翰林學士便有餘,處輔弼的地位則不可。」

  神宗默然,韓琦知道神宗的意思,亦不申論,即告辭去了。神宗遂召王安石為翰林學士。

  不覺殘年已過,仁宗乃詔改元做熙寧,是為熙甯元年。四月,王安石始至京師,從受翰林學士的任命,至此已經七越月了。神宗聽得王安石到了,不勝幸悅,即詔王安石越次入對。

  神宗問道:「治國的要道以什麼當先呢?」

  王安石奏對道:「擇方法當先。」

  神宗又問道:「唐太宗何如?」

  王安石又對道:「陛下當取法堯、舜,何必講唐太宗呢?堯、舜治天下的方法,至簡單而不麻煩,至切而不迂闊,至易行而不難作。但後世的學者,因為不能通曉堯、舜的治術,所以他便說是高不可及。」

  神宗道:「卿可謂責難於君了。朕自視眇躬,恐怕無以副卿的意思啊!但願卿盡心盡意輔助朕躬,使得達目的!」

  一日,群臣侍講經席畢,群臣皆退,神宗獨留王安石,賜坐更問治道。

  神宗道:「朕有事要與卿從容議論的。朕觀古人,像唐太宗必然要得著魏徵,漢昭烈帝必然要得著諸葛亮,然後才可以有為。

  魏徵、諸葛亮兩個,真是不世出的人材啦!」

  王安石奏對道:「陛下真能作堯、舜,自然有皋、夔、稷、契的;真能作高宗,自然有傅說的。像魏徵、諸葛亮兩個,都是有學問的人所卑視的,何足稱道呢?以天下的廣大,人民的眾多,百年的承平,學者不能說不多,然而總愁無人可以佐治。只因是陛下擇方法未能明瞭,推誠信未能及至,雖是有皋、夔、稷、契、傅說般的賢臣亦將被小人所排擠,卷懷而去哪!」

  神宗道:「哪一個朝代沒有小人呢?就是堯、舜的時候,尚且不能無四凶啊!」

  王安石複對道:「因為能夠辨別四凶,把他們除去,這才成其為堯、舜啦!若使四凶得逞他們的讒慝,那麼皋、夔、稷、契,又怎肯與他們同流合污,苟且食祿,而終身不去呢?」

  神宗聽了,連連點首,信用王安石的心志,從此益加牢不可破了。二年二月,複召富弼入朝,任同平章事,擬擢王安石為參知政事。

  唐介審知神宗的意思,乃入諫王安石不堪大任。神宗怫然道:「王安石文學不可任呢?經術不可任呢?」

  唐介答奏道:「王安石固是個好學的,但是泥古不化,所以議論很是迂闊。若是使他執政,必定多所變更,想治反亂了。」

  神宗不聽,竟任王安石參知政事。至是,王安石遂奏請神宗行用新法。神宗准奏,即立制置三司條例司,掌經畫邦計,變更舊法,調濟天下利權。

  命王安石、陳升之總領制置三司條例司,協同辦理。又命呂惠卿、蘇轍並為檢詳文字,章惇為三司條例官,曾布檢正中書五行公事。呂惠卿、曾布都小有才,事事迎合王安石意旨。王安石深信二人,不啻倚為左右手,故一同引用。於是王安石遂拿出他皋、夔、稷、契、傅說的學問,與呂惠卿、曾布等,酌定富國強兵的新法八條:

  一、農田水利。派員分行諸路,相度農田水利,墾荒廢,浚溝渠,酌量升科,吏民同役,不得隱瞞逃匿。

  二、均輸。凡州郡上輸的官糧,官得徙貴就賤,因近易遠,預知在京倉庫所當辦的,得以便宜蓄買。

  三、青苗。農民播種青苗時,如果無錢播種,由國家借給,令出息二分,俟谷熟隨夏秋稅償還國家。

  四、免役。人民依等級繳納免役錢於國家,得免勞役,國家將免役錢另募無職業人民充當役夫。

  五、市易。京師置市易所,使購不賣的物品於官,或與官物交換,又備資貸與商人,依限納息還本。

  六、方田。以東南西北各千步為一方,計量田地,依地的肥瘠良窳而定稅五等,人民按稅則繳納。

  七、保甲。采古時民兵制度,十家為保,五百家為都保,都保置正副二人,領導保丁貯弓箭,習武藝。

  八、保馬。設置官馬,凡保甲願養馬的,每家得領養一匹,願養二匹的,聽歲一檢驗,有死病的補償。

  這八條新法,前六條稱為富國之法,後二條稱為強兵之法。

  當時朝廷諸臣,除附和王安石以外的,都不贊成這個新法,紛紛爭議。王安石對反對的諸人道:「公等所以爭論,都是因為沒有多讀書哪!」

  趙撲道:「這話就說錯了!皋、夔、稷、契的時候,試問有什麼書可讀呢?」

  王安石不應。

  神宗獨深信不疑,次第頒行天下。四月,任命劉彝、謝卿材、侯叔獻、程顥、盧秉、王汝冀、魯伉、王廣廉八人,行諸路「農田水利法」;七月,任命薛向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九月,詔先自河北、東京、淮南三路行「青苗法」;十二月,行「保甲法」、「免役法」。五年正月,行「市易法」;四月,行「保馬法」;八月,行「方田法」;至是,王安石的新法悉行,而天下騷然,民間受苦痛已不堪言。

  朝裡老成的一派,因議論新法,罷黜殆盡:如禦史中丞呂誨出知鄧州,知諫院範純仁出知河中府,檢詳文字蘇轍為河南府推官,宰相富弼出判毫州,知審官院孫覺出知廣德軍,禦史中丞呂公著貶潁州,直史館蘇軾出為杭州通判,樞密使文彥博出判河陽,司馬光罷知永興軍,朝貶夕謫,真個更仆難數。這正是:多數老成都罷政,一時新進盡登朝。

  要知王安石的新法,後來效果如何,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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