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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鄧花面分攻劉鎮 劉掃帚大破旗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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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府言曰:「啟大人,卑職乃系文員,安能相助?」 劉鎮曰:「啟吳先生得知,本鎮今日知先生獄中,有十八位英雄,三十六名英壯,將犯人借與本鎮,退卻旗奴。」 吳府聞言大驚曰:「啟大人,這些囚人,乃是朝廷欽犯,王法所在,卑職不敢自放,難以從命,上司聞知,食罪非輕。」 劉鎮曰:「吳先生,你豈不知,進忠反清複明,還說什麼王法所在?望老先生三思裁奪。」 吳府看見劉鎮面色,口雖言說,怒形於色,暗思此番到來,定欲陰□斬竹,陽答斬竹,轉為笑容,答曰:「大人有命,卑職何敢不從?吩咐跟役,取出吊監牌,送交大人。」 張暢開站立一旁,見吳府依允,呵呵大笑曰:「好一個乖巧的吳府,看你再說一個不字,小可這兩支鐵錘,甚是無情面。」 進忠大叱曰:「快走開去,好大膽的匹夫,你休得衝撞吳先生。」 吳府亦哈哈故意一笑。 劉鎮將吊監牌交與張暢開,即往府獄中前來,大叱一聲:「奉劉鎮大人之命,吊放眾好漢出獄。」 共放出有二百餘人,歡天喜地,走到劉大人面前,拜跪在地,劉鎮叫聲免禮。張暢開領眾犯出了府門,吳府送出大門。向劉鎮一拱而別。 劉鎮同眾好漢齊入帥府堂中,眾將官與獄犯,各恃立兩旁。 劉鎮言曰:「我等今日請眾位英雄到此,相助退卻公府旗奴,未知你等意下如何?」 眾囚犯對曰:「我等罪人已死餘生,荷蒙大人相救出獄,死中複生,休說與旗奴廝殺,就是赴湯蹈火,亦所不辭,今蒙大人賜我等剃去頭髮,正好交鋒。」 劉鎮問眾人言曰:「而今我等事於明主,已歸明制,本鎮亦欲留下頭毛,安能剃去?」 眾囚犯曰:「既是這等,請賜黑布一方遮頭,以便廝殺。」 劉鎮曰:「這個容易,未知眾位英雄的兵器在於何處?」 眾犯曰:「我等從前縱有兵器,亦盡追入府庫。」 劉鎮命人持帖,往吳府衙中,領取回來,眾犯各人,認自家用的物件。 且說十八個英雄的姓名: 第一者,姓陳名殿,系潮邑河浦人,行年三十八歲,使一支古剛大鐽,重二十六斤,面上一巴烏痣,別號黑面虎。 第二者,姓曾名仲,系澄海鹽灶人,行年二十二歲,使兩支板斧,一支計重十二斤,兩支共計二十四斤,慣熟水性,帶有乾糧落水底能站二、三日夜,別號水裡龍大兄。 第三者,姓黃名便,系揭邑棉湖人,行年三十五歲,使一翻柴牌,重十五斤一支,牌刀重四斤餘,正跳一丈二尺,倒跳一丈七尺,別號柴頭大王。 第四者,姓唐名國民,系澄海唐隴鄉人,是明朝吏部唐伯元公五代玄孫,行年三十六歲,使一支大鐽,重二十三斤,生來獨目,別號唐只目。 第五者,姓謝名奇峰,系揭邑上寧鄉人,行年二十八歲,使一翻藤牌,重十四斤,一支牌刀,重三斤餘,又能使一粒星流錘,陣中打人,百發百中,別號流星鬼。 第六者,姓許名文忠;第七者,姓許名文憲。二人同胞兄弟,系澄海宏安寨人,以賣私鹽度生,各使鐵扁擔,每支約二十四斤重;兄弟性如烈火,只因兄弟打死城門兵丁,問成死罪。解入府監。文忠別號三腳虎,文憲別號金錢豹。 第八者,姓李名錠,系揭邑官錫鄉人,年方二十五歲,使一支鐵钅串,重二十三斤,別號鐵銓子。 第九者,姓陳名大巴;第十者,姓陳名十三。兩人乃是親手足,系詔安白葉人,大巴使一支大鐽,重一十九斤,生得兩行大眉,人以此號大眉虎;十三使一支大鐽刀,重十八斤,又有一翻藤牌,重九斤,一支牌刀,重三斤,別號蛀石蟲,只因兄弟在饒平縣打死財東,被控移拘,問成死罪,解在府監。 第十一者,姓餘名如山,系澄海南洋人,年二十一歲,使兩支鐵鐧,一支重八斤,本是武童出身,只因宗師來潮考試,住郡候考打死同館武童,在海陽縣問成死罪,收府監,生得面貌魁梧,眉清目秀,唇紅口方,別號白麵郎君。 第十二者,姓杜名明月,系澄海塗城人,年方十九歲,使兩把日月雙刀,不計其重,容貌舉止,口氣行動與女子一般無異,兄弟三人,明月第三,故號曰三娘子。 第十三者,姓張名約超,系惠來赤城鄉人,年十七歲,使兩支厚樸刀,一支重七斤,兩支共重十四斤,陣上交鋒身上背有一皮袋裡,暗藏石子,陣上打人,出手雙塊,百發百中,只因誤打死嬸母,在惠來縣問成死罪,解上府監,別號雙飛石。 第十四者,姓蔡名世傑,系海邑溝下人,使一支鐵鐽,重十四斤,拒住東閘橋裡,數十黨結交做頭兄,前後遠近田園,必須納他花紅,往來船隻,亦須納他過江錢,因打死棉榕粟客,在揭陽縣問成死罪,解入府監,別號截江虎。 第十五者,姓蘇名文海,系海邑後隴人,使一支單刀,重九斤,別號蘇大胖。 第十六者,姓趙名龍,系潮邑山門城人,使一支大鐽刀,重十四斤餘,則名元宵雨。 第十七者,姓吳名勇武,系揭邑曲溪人,使一支鐽刀,重十三斤,一生為人勇武硬直,與眾不同,專尋鬥挺強,別號名之四片風。 第十八者,姓葉名阿婆,系海邑林烏人,使一支鐽刀,重十三斤,路見不平,出身相助,別號無好面。 通計十八名英雄,報名登記在簿,以便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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