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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五回 白奇冤於公積德 逞陰謀廣漢遭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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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趙廣漢有一門客,倚著廣漢勢力,在長安市上,私自賣酒,卻被丞相魏相屬吏查覺,將其驅逐。門客疑是騎士蘇賢通風報信,以致被逐,因此心中不甘,遂來告知廣漢。廣漢正在趾高氣揚之際,聞言暗想蘇賢竟敢欺淩我客,便是目中無我,遂命長安丞搜尋蘇賢罪過。 時有尉史禹逢迎廣漢之意,捏造蘇賢罪名,說他身為騎士,應往灞上屯守,如今私離戍所,違犯軍法,便將蘇賢捕拿,下獄治罪。蘇賢之父聞信,急詣闕上書為子訴冤,並告趙廣漢挾仇誣陷。宣帝見書發交有司複訊。有司究出實情,尉史禹罪應腰斬,於是複奏宣帝,請將廣漢拘案審辦。宣帝心惜廣漢吏才,不欲輕易解職,便命有司究問其事。 趙廣漢見事已敗露,無可遮掩,只得直言供認。有司擬定罪名上奏,也是廣漢時運尚好,恰值下詔大赦,宣帝但將趙廣漢貶秩一等,仍使為京兆尹。 趙廣漢幸遇宣帝從輕發落,尚不悔過,老羞成怒,無處發作,因疑是蘇賢同邑人榮畜教他上書告發,遂又遷怒到榮畜身上,借著他事將榮畜處了死刑,以泄其憤。有人見榮畜死得冤枉,心中不服,寫成一書,詣闕訴冤。宣帝將書發交丞相魏相、御史大夫丙吉查辦,丞相魏相奉命便提取案卷,調集人證到來訊問。 廣漢見魏相認真查辦,絲毫不肯放鬆,暗想事不瞞真,此案若被查出實情,我又得罪,到了其時,主上未必再肯赦免,如何是好,必須早籌自救之策,無如丞相魏相鐵面無私,略不通情。我若托人求他,他必不允,惟有尋他短處,作個把柄,使他不敢窮究我事。廣漢想定,遂密使心腹人投入丞相府中充當門卒,囑其留心探聽,丞相府中如有不法之事,隨時報聞。 一日,趙廣漢閑坐署中,正在籌思此事。忽得心腹人報告,說是丞相婢女有過,自縊而死。廣漢聽說心想必是丞相夫人妒忌,將她殺死,我正可借此抵制他了。此時適值丞相預祭宗廟,不在家中。廣漢便使中郎趙奉壽示意魏相,欲將此事恐嚇魏相,使之不究榮畜之事,誰知魏相不聽其言,偏要認真查辦。廣漢見魏相不受脅制,便欲出頭告發,但因此舉關係重大,不敢冒昧。乃先向精通天文之太史,問其近來星象有無變動,太史對道:「就天文而論,今年當有大臣被誅者。」 廣漢聽說,自念大臣無過丞相,據此看來,一定應在魏相身上無疑了。於是上書宣帝,告發魏相殺婢之罪。宣帝批交京兆尹查辦,廣漢奉詔,自知與魏相勢不兩立,必須先發制人,遂趁著魏相祭廟未回,急率領吏役多人,不問情由,沖入丞相府中,聲勢洶洶。相府眾人正欲上前攔阻,廣漢喝道:「吾奉詔前來查辦事件,敢抗拒者即行拿下。」 眾人見來勢甚大,只得讓其進內,廣漢帶同吏役,直入內庭。魏相家中上下人等,出其不意,嚇得戰戰兢兢,面無人色。廣漢身坐堂上,命左右傳喚丞相夫人出來聽審。 魏相之妻聞喚,只得走出。廣漢勒令跪在庭下,問她何故擅殺婢女。魏相之妻,不肯承認,彼此辯駁一番。廣漢又傳到相府一班奴婢,逐人訊問,皆言並無其事。廣漢問不出實據,遂將奴婢十余人帶回京兆府,意欲迫其供認。廣漢去後不久,恰好魏相回府,聞知此事,心中大怒,立即修成奏章,剖明己妻實無殺婢之事,並說趙廣漢屢次犯法,不肯伏罪,反敢用詐巧手段脅臣,意欲臣代為遮掩,應請陛下派員徹究,以分曲直。宣帝得奏,便發交廷尉查辦。 當日廷尉姓于名定國,字曼倩,乃郯縣人。其父于公為東海郡決曹,平日判決案件極其公平,犯人經于公定罪受刑者皆無怨恨之意,郡中人感其德,為之建立生祠,號曰於公祠。先是東海有一孝婦,姓周名青,早寡無子,家甚貧苦。孝婦朝夕紡織,奉養其姑。其姑憐憫周青青年守節,勸令再嫁。 周青立誓不肯,其姑因對鄰人說道:「媳婦奉事老身,甚是勤苦,她年正少,又無子女,因我尚在,不肯再嫁,我年已老,偏又不死,累她擔擱青春,如何是好?」 鄰人聽說也並不以為意。誰知其姑說此語時,早已懷下死心,不久竟乘著周青不備,自縊而死。其姑生有一女,算是周青小姑,今聞其母死得不明不白,便疑到周青身上,遂向縣中告說周青勒死其母。縣令遣人拿到周青,問其何故將姑勒死。周青自辯並無此事。縣令便欲動刑逼供,周青自念,我雖不曾殺姑,但姑終是為我而死,我仍活在世上,甚覺對她不住,不如認個死罪,既可借此相從地下,也免得生受刑法。周青想罷,便轉過口來胡亂供認。 縣令見她肯供,真是求之不得,更不問是真是假,便將周青定案,擬了死刑,報到郡署。于公早聞周青守節養姑十餘年,平日鄉里皆稱其孝,斷無殺姑之理,便欲將案批駁,偏遇東海太守不肯依從。于公向太守力爭,太守始終執意不聽,於公無法,只得抱著案卷,向府署痛哭一場,託病辭職而去。 讀者試想,周青之姑明是自縊而死,縣令何以不問皂白,竟要用刑逼供,以致周青不得已自行誣服?更有太守明覺此案可疑,竟不聽於公之言,一為伸理,此是何故?原來漢時自武帝信任張湯等,改定律令,專尚嚴酷。凡刑官審案,故意構成人罪者,其罰尚輕;若有心脫免人罪者,其罰甚重。 於是一班官吏,希圖免責,多以苛刻為能,但保自己祿位,不顧小民冤枉。盡有許多案件屈打成招者,何況周青不待動刑,便明認殺姑,是她情甘一死,何苦代為辯白,自取不是。列位須知,天下沒心肝之官吏盡多,似此東海之太守縣令更何足異。至若於公之重視人命實心辦事者,能有幾人,所以小民沉冤負屈,如周青之類不知多少,此在專制時代卻也視為常事。 閑言少敘,當日於公既去,太守竟將周青核准定罪。到了冬日,便將周青由獄中提出處斬,一時遠近人民聞知皆來觀看,盡有許多人替周青大抱不平者。周青早已安排一死,但想起守節事姑十餘年費盡辛苦,到頭遭此枉死,還要落個惡名,真是不值,須趁臨死之際,想個方法,表白一番,免得受人唾駡。 於是先期預備一條竹竿,長有十丈,做成五面布幡,掛在竹竿之上,及至臨刑,周青將幡載在車上,一路乘車,到了法場下車,便將竹竿插在身旁。此時周青一股怨氣,直沖霄漢,開眼向四下觀望一遍,歎口氣厲聲對眾說道:「我周青死得不明不白,今當大眾立誓,借著此物,表明我之心跡。我若罪該斬首,血濺竹幡,便當順流而下;若是冤枉,血當逆流而上。」 說罷閉目不語。此時圍觀之人擁擠異常,聞言盡皆感動,人人定睛觀看。不消片刻,劊子手奉命行刑,但見刀光過處血雨橫飛。 說也奇怪,那血正濺在竹竿上,變作青黃顏色,果然逐節逆流而上,一直到了竿頂,方又緣著布幡流下。眾目共睹,無不駭然,也有為之流涕者。是日天地慘淡,風霾四起,沙石皆飛,後人有詩歎道: 能使慈姑為舍生,周青節孝動神明。 臨刑碧血緣竿上,始信人間有至誠。 自從孝婦周青冤死之後,東海郡一連枯旱三年,赤地千里,民不聊生,太守因事罷官。後任太守到來,見地方如此久旱,心中不解其故,正欲命蔔人問卦,忽報於公求見,太守命之入見。于公便將周青事述了一遍,因說道:「此是孝婦,本不應死,前任太守強為斷定其罪,諒因此事,觸怒神明,降此殃咎。」 太守聞言也就相信,便命預備一席豐盛祭品,親到周青墓前致祭,並替她建立牌坊,祭畢回署。霎時間陰雲四布,大雨如注。是年東海郡年歲大熟,由此一郡之人,皆甚敬重於公。 于定國自少從其父學習法律,及於公死後,定國亦繼其父為東海郡決曹,入為廷尉史,積官至禦史中丞。時昌邑王即位,所行無道,于定國切諫。及昌邑王廢後,霍光列奏進諫昌邑王之人,皆得升擢,于定國得升光祿大夫。地節元年宣帝命為廷尉。 定國自少但習法律,未讀經書,今為廷尉,方延名師學習《春秋》。為人生性謙恭,無論如何卑賤之人,皆以賓主之禮接見。對於儒士,尤為敬重,以此為人所稱。至審判罪案,謹慎和平,遇有可疑之案,一律從輕發落。尤善飲酒,能飲至數石,心神不亂。每到冬月大審之時,酒後斷案,愈加精明,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為不冤。」 定國審判之公平,於此可見。 如今奉命查辦趙廣漢告發魏相殺婢之案,自然格外慎重,詳細推究,結果查得魏相之婢有過被責,後來此婢出至外面,始行自縊,趙廣漢所言並非實事,遂據情複奏宣帝。於是丞相司直蕭望之劾奏趙廣漢污辱大臣,意存挾制,罪該不道。宣帝得奏,即將趙廣漢下在廷尉獄中治罪。于定國審訊中間,又發見廣漢妄殺無辜、辦案不實等數罪,罪應腰斬。複奏既上,宣帝批准。 此時長安吏民聞知趙京兆問了死刑盡皆驚恐,不期而集者數萬人,守住闕下號哭,要求赦出。也有說道:「臣生在世上無益國家,情願身代趙京兆一死,使他得以教養小民。」 宣帝不聽,廣漢竟被腰斬。論起趙廣漢平日為政廉明,抑強扶弱,原是好官,只可惜末路不終,但長安吏民都甚感戴,死後尚多追思之者。 趙廣漢既因罪下獄,宣帝選得彭城太守遣使署京兆尹。不過數月,即以不能稱職免官。宣帝又想得一人,現為潁川太守,乃.是著名循吏,遂下調召之入京,命署京兆尹。未知此人是誰,且聽下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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