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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回 張廷尉用法持平 淮南王蓄謀造反


  話說文帝拜張釋之為廷尉,論起廷尉,位列九卿,執掌國法,審判詞訟,乃是重要職守。釋之到官未久,一日忽奉文帝詔書,發下一人,釋之問明原由,乃因是日文帝出行,路過中渭橋,忽見一人從橋下走出,驚了禦馬,故文帝命將其人拿獲,發交廷尉治罪。

  釋之遂親提其人訊問,據其人供稱,長安人,適由中渭橋行走,聞得傳呼警蹕,知是御駕將到,一時無處避匿,只得藏身橋下,等候許久,不用聲息,以為御駕已經過去,遂由橋下走出,不料撞著車駕,急忙退走,卻遭捕獲。釋之審得實情,即按律擬定判詞,說是此人犯蹕,罪當罰金,便將案情奏報上來。文帝見了判詞,怒道:「此人親驚吾馬,幸是吾馬馴良,不然驚跳起來,豈不將吾跌傷,廷尉何以從輕發落?」

  釋之對道:「法律乃天子與天下公共之物,今法律所定,犯蹕之罪,不過罰金,若任意加重,何以取信於民?且當其時,陛下立即將他處斬,也就罷了,今既發交廷尉,廷尉用法,要在持平,稍有不公,天下隨之輕重,人民將無所措其手足,願陛下察之。」

  文帝聽了,心中頓悟,遂說道:「廷尉所判甚是。」

  釋之方始無言退出。又過一時,忽有人潛人高祖廟中,偷得神座前一個玉環,卻被守廟之人發覺,追捕得賊,奏聞文帝。

  文帝發怒,命交廷尉嚴辦。釋之訊出盜環是實,依律當斬,錄了口供判詞,奏上文帝。文帝見奏大怒,責釋之道:「此人盜先帝廟物,不法已極,吾所以將案交與廷尉訊辦者,意欲將其人族誅,今但照法律判罪,與吾恭承宗廟之意大有違背。」

  釋之見文帝盛怒,因免冠頓首奏道:「依法罪止如此,且罪有更重於此者,今盜宗廟中物,便加以族誅,設有萬一,愚民無知,擅取長陵一杯之土,陛下將何以加重其法?」

  文帝見釋之說得有理,怒氣稍幹,心中尚恐辦得太輕,對不住先帝,遂袖了釋之奏案,入宮與薄太后商議,薄太后也以釋之所判為是,文帝方才批准照辦。

  讀者須知一國法律,無論上下,皆宜遵守。縱在專制時代,君主握有大權,可自由制定法律,但法律已定之後,未改之前,亦不宜任意輕重。無如執法官吏,畏懼君主之威,往往順從其意,成為習慣。獨有張釋之卻能執法不阿,所以一時見重,稱為名臣。

  光陰迅速,到了文帝六年,忽有急報,道是淮南王劉長謀反。說起劉長,本是高祖少子,其母姓趙,乃趙王張敖美人。

  高祖八年由東垣回到趙國,張敖獻上趙美人,高祖納之,誰知一宿便已得孕。事為張敖所聞,不敢將她放在後宮,遂另築一宮,令其居住。到得次年,貫高謀刺事發,高祖命將張敖家屬一概拿下,囚在河內獄中,趙美人懷孕在身,亦被連累下獄。

  因對官吏陳明情由,官吏據情奏聞高祖,高祖方怒貫高,未暇理及此事。趙美人之弟趙兼,與辟陽侯審食其認識,因托審食其代懇呂後,向高祖言明。呂後生性妒忌,不肯替她進說。審食其見呂後辭絕,也不強求。後來趙美人在獄中生下劉長,心恨高祖無情,便尋自盡。

  看守官吏見趙美人已死,遂將劉長送上高祖,奏知其事,高祖心中也就追悔,命將劉長交與呂後撫養,下令安葬趙美人于原籍真定縣。高祖既滅英布,因封劉長為淮南王。劉長自少失母,依著呂後過日,頗得呂後歡心,所以呂後臨朝之時,劉長竟得安坐淮南,保全無事。但他卻曉得自己母親冤死獄中,心中不敢怨恨呂後,單怨審食其,不肯替她盡力,意欲將他殺死以報母仇。又礙著呂後尚在,不敢下手。

  及諸呂已滅,文帝即位,劉長自以為是天子異母弟,比較各國國王,算是最親。日漸驕恣,遇事專擅,不奉朝廷法令。文帝礙著兄弟情分,格外優容,不加深究。到了文帝三年,劉長來京朝見,只因久在淮南為王,獨自稱尊,驕傲慣了,一時改變不來。如今入朝,要他卑躬屈節,盡那為臣子的禮數,卻是難事,所以一切舉動,仍是橫行無忌。文帝見幼弟到來,心中甚是歡喜,一日親邀劉長同輦而坐,入上林苑中射獵,劉長得文帝優待,也忘卻君臣名分,常稱文帝為大兄。文帝卻一味寬容,不與計較。劉長愈覺得意,心中暗想,不趁此時為母報仇,滿了多年的心願,更待何時,便想定報仇方法,帶了從人,自去行事。

  原來劉長生成一副絕大膂力,雙手能舉巨鼎,如今要報母仇,也不煩他人助力。一日早起,自己袖了一把大鐵錘,隨帶從人,乘車直到辟陽候審食其家來。閽人見是淮南王駕到,連忙入內通報。審食其聞說劉長來訪,何曾知是前來殺他,遂急整衣冠,出來相見。

  劉長見了審食其,怒從心起,一言不發,便向袖中取出鐵錘,趕前數步,對著審食其用力猛擊,審食其不曾提備,早已被擊倒地,一命嗚呼。劉長喝令從人,割下首級,隨帶上車,風馳而去。當日審食其家人,見審食其平空被殺,出其不意,大眾慌亂。只因兇手乃是當今皇帝兄弟,誰敢出來捕拿,又見他手持大錘,勇猛非常,只得任其走去,事後遣人申報朝廷,聽候政府辦理。

  劉長既殺審食其,心想與其等候屍親告發,不如自行出首,料文帝仁慈,必不至將他辦罪,於是帶了審食其首級,回身上車,囑咐禦者前往未央宮。到得闕下,劉長下車,肉袒俯伏說道:「當日貫高謀逆事發,臣母不應坐罪,審食其得寵呂後,其勢能使呂後代向高帝陳情,偏又不肯盡力,致令臣母枉死,此其罪一也。趙王如意母子無罪,呂後殺之,審食其坐視不顧,其罪二也。呂後封諸呂為王,欲危劉氏,審食其並不進諫,其罪三也。臣謹為天下誅賊臣審食其,並報母仇,伏闕請罪,願受斧鉞之誅。」

  文帝聞報大驚,及聽劉長自首之言,卻替他原諒,是為母報仇,遂下詔赦免劉長,不治其罪。

  審食其死後,門客四散,不免有人在外,將惠帝當日欲殺審食其,賴朱建設計救出之事,四處傳說,竟被文帝得知,遂遣吏往捕朱建。吏人奉命,到了朱建家中。朱建聞信,便欲自殺,其子與吏人等同聲勸道,案情輕重,尚未可知,何必枉送一命。朱建不聽,對其子道:「我死禍絕,免得及汝身上。」

  遂拔劍自刎而死。吏人見朱建已死,回報文帝,文帝嘆惜道:「我不過喚他問明其事,並無殺他之意。」

  乃召朱建之子拜為中大夫,可惜朱建是個烈性男子,只因誤交審食其,被他帶累,不得其死。可見人生在世,交友不可不慎。

  閑言少敘,卻說劉長得赦,心中揚揚得意,回到淮南,放縱更甚,僭用天子儀仗,出入皆稱警蹕,自作法令,逐去朝廷所置丞相及二千石以上之官,另行委任。又私自封人為關內侯,擅赦罪人,妄殺無辜,藏匿亡命,每上書朝廷,言語傲慢。文帝見其種種不法,每事優容,旁有袁盎諫道:「諸侯太驕,必生禍患,願陛下稍加懲戒,削其土地,以儆將來。」

  文帝不聽,誰知劉長愈加橫行,後來弄得實在不堪,文帝尚不忍親加責備,因見國舅薄昭,尊重用事,命其私自作書,致與劉長,數其罪惡,勸令改過。劉長得書,心中不悅,自知犯法多端,惟恐朝廷究治,於是蓄謀造反。卻又有棘蒲侯柴武之子柴奇,與之暗通消息,作為內應,定期起事。誰知機事不密,竟被朝廷查覺。

  未知劉長謀反情形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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