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講史演義 > 歷代興衰演義 | 上頁 下頁
第五十五回 督軍團要挾黎總統失權(1)


  詩曰:
  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
  草堂春睡足,窗外日遲遲。

  話說雲貴三省及岑春暄、趙倜、馮國璋先後電京,皆是請復舊約法,召集舊國會,獨雲、貴三省電中有請懲辦帝制禍首,限三十日以前答覆,偏偏新政府不睬。誰知舊議員在上海登報,自行召集舊國會,除前附逆外,限三十日以前,齊到上海,定期開會。段祺瑞聞信,乃電南方各省及各重要機關。段電發後,南方各省極力反對,總非根據元年約法不可。段接電未允,擬修正約法。正籌議進行,忽報上海海軍獨立,推李鼎新為總司令,傳檄遠近,謂政府若根據袁氏擅改之約法宣佈,那是不行的,非複元年約法。國會開會,正式內閣成立,概不受北京海軍部命令。段接電大驚,即電請馮國璋、楊善德設法調停。

  誰知馮、楊並不答覆,偏接國會議員聯電。段閱後,乃有轉意。

  遂入與黎總統商議,恢復約法,黎即應允,遂迭下數令,皆是遵用元年三月十一日公佈《臨時約法》,至憲法成立時止,並續行召集國會,於八月一日繼續開會。此令一下,全國歡呼。

  段遂任為國務總理,更換閣員,內閣又複成立。改定官制,都督稱督軍,民政長稱省長袁所頒官爵條例及懲辦禍首條例,均廢止擱過一邊。再說陳宦獨立四川,政府改蔡鍔督川。調陳宦督湘,其中雖有小衝突,也不再述。惟粵東龍濟光獨立,本非真心,後取消獨立,仍與滇、桂軍為仇。滇軍司令李烈鈞與桂軍司令莫榮新聯絡攻龍濟光,龍軍屢敗,甚為惶恐,亟電告政府,說李反抗中央,出兵圖粵。乃令龍暫署廣東督軍,候陸榮廷到任,再行交卸。交卸後,即來京候用。粵中人士,皆願去龍保鄉。自陳宦去川督湘,哪知又被湘人拒絕,自舉劉人熙為督軍,電請政府任令。

  中央接電,左右為難,遂召閣員會議,解決湘粵亂事。閣員主張不一,後經段議論,粵事促陸榮廷赴任,湘事從民所請,歸劉署理。黎總統應允,隨即下令,飭陸赴粵,任劉署湘,湘省無事。惟陸榮廷不願赴粵;返駐桂林,因帝制派在京,煽惑政府,遂托詞告疾。唐繼堯、岑春暄亦因禍首未辦,時有嘖言,政府不得已,遂下申令,嚴懲罪魁。此令未下時,皆已遠揚,及逮捕令下,已久出京,哪能拿獲一名。遂由西南撫軍長唐繼堯等十三人聯名佈告全國,內中說約法國會,次第恢復,大總統遵約繼任,與獨立各省宣言相合,其撫軍政務等,皆於宣告日撤除,國事政體,悉聽元首與國會主持,即電北京。

  黎段接電後,加倍歡慰。黎亦即日複電,隨又頒正式命令,於是南北統一,此時政府才算有代表全國責任。惟粵東龍、李仍相持不下,後薩鎮冰率軍航至粵,陸始到任。龍交卸後離粵,李亦退兵。山東民軍被張懷芝襲擊,憤怒不甘,欲與懷芝死戰。

  幸國務院派曲同豐來調和,改編軍制,歸隸中央,始行就緒。

  自是各議員齊至京師,重開國會,由八月一日舉行,並訂一切禮節,此是第二次國會開會。時京中皆道是國會開幕第二次,民國再造第一日。散會後,政府即改定公文程序,並停止覲見大總統禮。另訂覲見禮八條,均仿元年例而行,內閣一律就緒,不表。且說民國再造,轉瞬已近雙十節,仍照元、二、三年,行國慶大禮,屆期一律舉行。至賞功一節,亦分級酬膺。締造民國,推孫、黃為首,餘均按功頒賞,並撫恤死難諸人。清室代表並各國公使均至總統府祝賀,黎總統皆贈勳章,大家皆歡聲道謝。

  於是兩院聯合開會,商議選舉副總統,日期擇定十月三十日。遂組織選舉總統會,議決五條,屆期投票,兩院共到七百二十四人,投票畢,揭視,馮國璋得數最多,當選馮為副總統,選舉會諮照黎總統。黎即電達馮,令仍兼江督,內外及各省均來電道賀。忽接黃上將興訃聞,竟於十月三十一日病歿滬上。黎總統即下令撫恤從優,以表殊勳,特給治喪費二萬,著江蘇省長齊耀琳妥為辦理,又派王芝祥來滬致祭。此事辦畢,忽由日本醫院接封川督蔡鍔訃音。原來松坡督川時,政務終不就緒,自己吃點心苦,舊病復發,遂離川赴日本福崗醫院就醫。

  起初尚有效,後來日漸沉重,竟至十一月八日,由福崗醫院來電譯出時,乃是蔡松坡死信。中國人士無不歎息。黎接電,亦下令交院從優議恤,亦給治喪費二萬,俟靈柩回國,再派員往祭,著駐日公使章宗祥妥為照料。此令一下,全國皆知。及靈柩回國,返鄉歸葬、依國葬例辦法,不必再表。

  且說段祺瑞主持國柄,擁護黃坡,外面甚好,內裡無端黑幕,遂令府院兩面生出惡感,幸徐世昌出為調解,將兩方免職,才算了事。以下如浙督呂公望免職、楊善德督浙、中美借款、中日交涉各案,皆不細述。惟駐京德使,忽來一通牒,內言德政府要採用海上封鎖策。政府為此一事,很費難為,照公法上論,德國不應為此。曾經美政府抗議、段總理要仿行,遂再三慫慂黎總統,飭外交部擬定複文,向德抗議。哪知複文去後,德竟不理。即開國務會議,與德絕交,黎總統不肯絕德,遂致段總理動氣,不別而行,竟向天津去了,並遣人上書辭職。黎總統乃亟請馮副總統設法挽留。國璋道:「除非與德絕交,或可挽留。」

  國璋又說絕交種種的利益。黎總統道:「倘能如此,你去一行。」國璋遂乘車赴津。至晚果同來,徑至總統府,商議一切,即發電各國,令各使探明,皆說我國能絕德,將來條約能更改,自是黎、段才表同情。於是國會議員,有對德抗議的,有反對絕德的,有請政府中立的。到三月九日,段總理及閣員請兩院討論絕德宗旨,遂用投票表決,同意票得多數,即表示通過。絕德案決定,正擬草定照會,提交德使,不料德使照會先送至外交部。段總理見照會中雖有保護航業示意,但封鎖戰略仍不肯取消,我所提出抗議,終歸無效,只好絕交,遂繕好照會,請黎蓋印,隨即發交德使,併發護照,送他出境。

  一面電達駐德公使顏惠慶,向德政府索取護照回國。複下一令,頒佈各省長官,照現行國際公法辦法施行。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