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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回 六事自責雨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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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湯王一日升殿,眾臣山呼禮畢,王曰:「朕自受命以來,四方降伏,外夷來貢。但歲歲有旱荒表進,非東旱,則西旱,非南旱,則北旱。今經七載,何以制之,使天下得安太平。朕晝夜思之,全無長策。卿等有識制之之法否?」 太史官唐厥出班奏曰:「此乃上天之怒,方降大旱。臣今占之,若免大旱,當用人禱之,可回大怒,即有甘霖。」 王曰:「任何處禱之?」 唐厥曰:「桑林之野,有桑高十九丈,常聞有天仙於上。若欲禱之,可備人頭往祭。」 湯王曰:「朕聞上天之愛人無已,而謂其當以人禱,是誣天也,萬無是理。朕所謂請雨者,欲以救民,何忍殺人而禱雨。若以殺人,朕請自當!」 遂齋戒沐浴,剪髮斷爪,身膺白茅,以為犧牲,素車白馬,來日同眾文武百官,親往桑林禱之。當日朝散。 次日湯王排駕,直至桑林之野。登壇列祭,焚香再拜,禱告曰:「臣履一蒙眾諸侯推舉湯代夏,今九載矣,天下旱荒者七年,非東旱,則西旱,非南旱,則北旱,民不勝其苦。莫臣有過,以於上天之怒。臣今剪髮斷爪,身膺白茅,以為犧牲,望上天無以餘一人之不敏,旱傷萬民之命。今臣懇告上蒼,為君者,止有六事而已。」 乃自責曰:「政不節歟,民失職歟,宮室崇歟,女揭盛歟,苞草行歟,讒夫昌歟。如有不道,災責一人。」 言還未已,大雨方數千里,凡旱之處,皆得潤澤。 歲複大稔音忍,天下歡洽,民安樂業。遂作桑林之樂,名曰大濩。以享天地宗廟。制官刑。作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以伊尹為阿衡。遷九鼎于商邑。在位十三年,壽百歲而崩。 太子太丁早卒,次子外丙立二年而崩。三子仲壬立四年而崩,立太丁長子太甲即位太宗,繼承天下,立位於骨爪嗣宮曲沃。不知太甲為君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鑒論曰: 太史公記湯王太丁早卒,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相繼而崩,然後伊尹立太甲,非其實也。何以知非其實?二帝官天下,定於與賢;三王家天下,定於立嫡者,敬宗也。敬宗者,尊祖也。尊祖者,所以親親也。兄死立弟者,所以敬宗尊祖,且本支亂,面爭奪起也。豈親親之道哉! 然成湯伊尹以元聖之德,僇有帝業,乃舍嫡孫而立諸子,亂倫害制,開複嗣爭奪之端乎。公惠仲子,舍孫而立子,言偃問曰:禮歟?孔子曰:否。夫孔子殷人也,宜知其先王之故矣。而不以立弟為是,此以儀禮知其非者一也;夫賢君必能遵先王之道,不賢者反之,以殷世考之,自三宗,以及祖乙、祖甲皆立子,其立弟者盤庚耳,必有所不得已也。 豈有諸聖賢之君,皆不遵先王之訓,而沃丁小甲中才之君反能也,此以人情知其非者二也;商自沃丁始立弟。太史公陽甲之紀曰,自仲丁以來,廢嫡而更立諸弟子,或爭相代之,比九世亂。以其世考之,沃丁至陽甲立弟者九世,則仲丁之名誤也。沃丁既以廢嫡立諸弟子,生亂為非,則成湯未嘗立外丙,仲壬亦未立,然是成湯者為亂制也,何罪沃丁乎。 此以荒廢知其非者三也;唐李淳風通於小數,猶能逆知帝王世數,又有邵康節歷數知來,其作皇極經世史亦無外丙仲壬名世,此以歷數知其非者四也。經史注者義耳,史所載者事耳,事有可疑,則棄事而取義可也。我有可疑,則假事以證義可也。若取事而無義,則雖無經史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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