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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七回 說秦君衛鞅變法 辭鬼谷孫臏下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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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鞅於是定變法之令,將條款呈上孝公,商議停當。未及張掛,恐民不信,不即奉行。乃取三丈之木,立於咸陽市之南門,使吏守之,今曰:「有能徒此木於北門者,予以十金。」 百姓觀者甚眾,皆中懷疑怪,莫測其意,無敢徒者。鞅曰:「民莫肯徒,豈嫌金少耶?」 複改令,添至五十金。眾人愈疑。有一人獨出曰:「秦法素無重賞,今忽有此令,必有計議。縱不能得五十金,亦豈無薄賞!」 遂荷其木,竟至北門立之。百姓從而觀者如堵。吏奔告衛鞅,鞅召其人至,獎之曰:「爾真良民也,能從吾令!」 隨取五十金與之,曰:「吾終不失信於爾民矣。」 市人互相傳說,旨言左庶長令出必行,預相誡諭。次日,將新令頒佈,市人聚觀,無不吐舌。此周顯王十年事也。只見新令上雲: 一、定都:秦地最勝,無如咸陽,被山帶河,金城千里。今當遷都咸陽,永定王業。 一、建縣:凡境內村填,悉並為縣。每縣設令丞各一人,督行新法;不職者,輕重議罪。 一、辟土:凡郊外曠土,非車馬必由之途及田間阡陌,責令附近居民開墾成田。俟成熟之後,計步為畝,照常輸租。六尺為一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步過六尺為欺,沒田入官。 一、定賦:凡賦稅悉照畝起科,不用井田什一之制。凡田皆屬宮,百姓不得私尺寸。 一、本富:男耕女織,粟帛多者,謂之良民,免其一家之役;惰而貧者,沒為官家奴僕。棄灰於道,以惰農論;工商則重征之。民有二男,即令分異,各出丁錢;不分異者,一人出兩課。 一、勸戰:官爵以軍功為敘,能斬一敵首,即賞爵一級;退一步者即斬。功多者受上爵,車服任其華美不禁;無功者雖富室,止許布褐乘犢。宗室以軍功多寡為親疏,戰而無功,削其屬籍,比于庶民。凡有私下爭鬥者,不論曲直,並皆處斬。 一、禁奸:五家為保,十家相連,互相覺察,一家有過,九家間舉;不舉者,十家連坐,俱腰斬。能首奸①者,與克敵同賞。告一奸,得爵一級;私匿罪人者,與罪人同。客舍宿人,務取文憑辨驗,無驗者不許容留。凡民一人有罪,並其室家沒官。 一、重令:政令既出,不問貴賤,一體遵行;有不遵者,戮以徇。 新令既出,百姓議論紛紛,或言不便,或言便。鞅悉令拘至府中,責之曰:「汝曹聞令,但當奉而行之。言不便者,梗令②之民也;言便者,亦媚令之民也。此皆非良民!」 悉籍其姓名,徒於邊境為戍卒。大夫甘龍、杜摯私議新法,斥為庶人。於是道路以目相視,不敢有言。衛鞅乃大發徒卒,築宮闕於咸陽城中,擇日遷都。太子駟不願遷,且言變法之非。衛鞅怒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不可加刑;若赦之,則又非法。」 乃言於孝公,坐其罪于師傅。將太傅公子虔劓鼻,太師公孫賈鯨面③。百姓相謂曰:「太子違令,且不免刑其師傅,況他人乎?」 鞅知人心已定,擇日遷都。雍州大姓徒居咸陽者,凡數千家。分秦國為三十一縣,開墾田畝,增稅至百余萬。衛鞅常親至渭水閱囚,一日誅殺七百餘人,渭水為之盡赤,哭聲遍野,百姓夜臥,夢中皆戰④。於是道不拾遺國無盜賊,倉廩充足,勇於公戰,而不敢私鬥。秦國富強,天下莫比。於是興師伐楚,取商於之地,武關之外,拓地六百餘裡。周顯王遣使冊命秦為方伯,於是諸侯畢賀。 是時,三晉惟魏稱王,有吞併韓、趙之意,聞衛鞅用於秦國,歎曰:「悔不聽公叔痤之言也!」 時卜子夏、田子方、魏成、李克等俱卒,乃捐厚幣,招來四方豪傑。鄒人孟軻字子輿,乃子思門下高弟。子思姓孔名伋,孔子嫡孫。孟軻得聖賢之傳于子思,有濟世安民之志。聞魏惠王好士,自鄒至魏。惠王郊迎,禮為上賓,問以利國之道。孟軻曰:「臣游於聖門,但知有仁義,不知有利。」 惠王迂其言,不用,軻遂適齊。 潛淵有詩雲: 仁義非同功利謀,紛爭誰肯用儒流? 子輿空挾圖王術,歷盡諸侯話不投。 〔①首奸:告發盜賊。 ②梗令:阻撓法令。 ③鯨面:刺面。 ④戰:發抖。〕 卻說周之陽城,有一處地面,名曰鬼穀。以其山深樹密,幽不可測,似非人之所居,故雲鬼穀。內中有一隱者,但自號曰鬼穀子,相傳姓王名栩,晉平公時人。在雲夢山與宋人墨翟,一同采藥修道。那墨翟不畜妻子,發願雲遊天下,專一濟人利物,拔其苦厄,救其危難。惟王栩潛居鬼穀,人但稱為鬼谷先生。其人通天徹地,有幾家學問,人不能及。那幾家學問: 一曰數學,日星象緯,在其掌中,占往察來,言無不驗; 二曰兵學,六韜三略,變化無窮,佈陣行兵,鬼神不測; 三曰遊學,廣記多聞,明理審勢,出詞吐辯,萬口莫當; 四曰出世學,修真①養性,服食導引,卻病延年,沖舉②可俟。 那先生既知仙家沖舉之術,為何屈身世間?只為要度幾個聰明弟子,同歸仙境,所以借這個鬼穀棲身。初時偶然入市,為人占卜,所言吉凶休咎,應驗如神。漸漸有人慕學其術。先生只看來學者資性,近著那一家學問,便以其術授之。一來成就些人才,為七國之用;二來就訪求仙骨,共理出世之事。他住鬼穀,也不計年數。弟子就學者不知多少,先生來者不拒,去者不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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