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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回 楚昭王棄郢西奔 伍子胥掘墓鞭屍(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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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孫武引兵過虎牙山,轉入當陽阪,望見漳江在北,水勢滔滔;紀南地勢低下,西有赤湖,湖水通紀南及郢都城下。武看在肚裡,心生一計。命軍士屯于高阜之處,各備畚鍤,限一夜之間,要掘開深壕一道,引漳江之水,通於赤湖。卻築起長堤,壩住江水。那水進無所泄,平地高起二三丈。又遇冬月,西風大發,即時灌入紀南城中。守將宋木,只道江漲,驅城中百姓奔郢都避水。那水勢浩大,連郢都城下,一望如江湖了。孫武使人於山上砍竹造筏,吳軍乘筏薄①城。城中方知此水乃吳人決漳江所致,眾心惶懼,各自逃生。楚王知郢都難守,急使箴尹固具舟西門,取其愛妹季羋,一同登舟。子期在城上,正欲督率軍士捍水,聞楚王已行,只得同百官出城保駕,單單走出一身,不復顧其家室矣。郢都無主,不攻自破。史官有詩雲: 虎踞方城阻漢川,吳兵迅掃若飛煙。 忠良棄盡讒貪售②,不怕隆城高入天。 孫武遂奉闔閭入郢都城,即使人掘開水壩,放水歸江,合兵以守四郊。伍員亦自麥城來見。闔閭升楚王之殿,百官拜賀已畢,然後唐、蔡二君,亦人朝致詞稱慶。闔閭大喜,置酒高會。是晚,闔閭宿于楚王之宮,左右得楚王夫人以進。闔閭欲使侍寢,意猶未決。伍員曰:「國尚有之,況其妻乎?」 王乃留宿,淫其妾媵殆遍。左右或言:「楚王之母伯嬴,乃太子建之妻,平王以其美而奪之,今其齒①尚少,色未衰也。」 闔閭心動,使人召之,伯嬴不出。闔閭怒,命左右「牽來見寡人。」 伯嬴閉戶,以劍擊戶而言曰:「妾聞諸侯者,一國之教也。禮,男女居不同席,食不共器,所以示別。今君王棄其表儀,以淫亂聞於國人,未亡人寧伏劍而死,不敢承命。」 闔閭大慚,乃謝曰:「寡人敬慕夫人,願識顏色,敢及亂乎?夫人休矣。」 使其舊侍為之守戶,誡從人不得妄入。 伍員求楚昭王不得,乃使孫武、伯嚭等,亦分據諸大夫之室,淫其妻妾以辱之。唐侯、蔡侯同公子山往搜囊瓦之家,裘、佩尚依然在笥,肅霜馬亦在廄中。二君各取其物,俱轉獻于吳王。其他寶貨金帛,充物室中,恣左右運取,狼籍道路。囊瓦一生貪賄,何曾受用?公子山欲取囊瓦夫人,夫概至,逐出而自取之。是時君臣宣淫,男女無別。郢都城中,幾於獸群而禽聚矣。 髯翁有詩雲: 行淫不避楚君臣,但快私心瀆大倫。 只有伯嬴持晚節,清風一線未亡人。 伍員言于吳王,欲將楚宗廟盡行拆毀。孫武進曰:「兵以義動,方為有名。平王廢太子建而立秦女之子,任用讒貪,內戮忠良,而外行暴于諸侯,是以吳得至此。今楚都已破,宜召太子建之子羋勝,立之為君,使主宗廟,以更昭王之位。楚人憐故太子無辜,必然相安,而勝懷吳德,世世貢獻不絕。工雖赦楚,猶得楚也。如此,則名實俱全矣!」 闔閭貪于滅楚,遂不聽孫武之言,乃焚毀其宗廟。唐、蔡二君,各辭歸本國去訖。闔閭複置酒章華之台,大宴群臣,樂工奏樂,群臣皆喜,惟伍員痛哭不已。闔閭曰:「卿報楚之志已酬矣,又何悲乎?」 員含淚而對曰:「平王已死,楚王複逃,臣父兄之仇,尚未報萬分之一也。」 闔閭曰:「卿欲何如?」 員對曰:「乞大王許臣掘平王之塚墓,開棺斬首,方可泄臣之恨。」 闔閭曰:「卿為德於寡人多矣,寡人何愛於枯骨,不以慰卿之私耶?」遂許之。 伍員訪知平王之墓,在東門外地方室丙莊寥台湖,乃引本部兵往。但見平原衰草,湖水茫茫,並不知墓之所在。使人四下搜覓,亦無蹤影。伍員乃捶胸向天而號曰:「天乎,天乎!不令我報父兄之怨乎?」 忽有老父至前,揖而問曰:「將軍欲得平王之家何故?」 員曰:「平王棄子奪媳,殺忠任佞,滅吾宗族,吾生不能加兵其頸,死亦當戮其屍,以報父兄於地下。」 老父曰:「平王自知多怨,恐人發掘其墓,故葬於湖中。將軍必欲得棺,須涸湖水而求之,乃可見也。」 因登寥台,指示其處。員使善沒①之士,入水求之,於台東果得石槨②。乃令軍士各負沙一囊,堆積墓旁,壅住流水;然後鑿開石槨,得一棺甚重,發之,內惟衣冠及精鐵數百斤而已。老叟曰:「此疑棺也,真棺尚在其下。」 更去石板下層,果然有一棺。員令毀棺,拽出其屍,驗之,果楚平王之身也。用水銀殮過,膚肉不變。員一見其屍,怨氣沖天,手持九節銅鞭,鞭之三百,肉爛骨折。於是左足踐其腹,右手抉其目,數之曰:「汝生時枉有目珠,不辨忠佞,聽信讒言,殺吾父兄,豈不冤哉!」遂斷平王之頭,毀其衣衾棺木,同骸骨棄于原野。 髯翁有贊雲: 怨不可積,冤不可極。 極冤無君長,積怨無存歿。 匹夫逃死,僇及朽骨。 淚血灑鞭,怨氣昏日。 孝意奪忠,家仇及國。 烈哉子胥,千古猶為之飲泣! 〔①薄:攻。 ②售:得勢。 ①齒:年齡。 ①沒;深入水中。 ②槨:棺材外之套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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