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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回 說秦伯魏相迎醫 報魏錡養叔獻藝(1)


  話說晉景公被蓬頭大鬼所擊,口吐鮮血,悶倒在地。內侍扶入內寢,良久方醒。群臣皆不樂而散。景公遂病不能起。左右或言:「桑門大巫,能白日見鬼,盍往召之?」

  桑門大巫奉晉侯之召,甫①入寢門,便言:「有鬼!」

  景公問:「鬼狀何如?」

  大巫時曰:「蓬頭披髮,身長丈餘,以手拍胸,其色甚怒。」

  景公曰:「巫言與寡人所見正合,言寡人枉殺其子孫,不知此何鬼也?」

  大巫曰:「先世有功之臣,其子孫被禍最慘者是也。」

  景公愕然曰:「得非趙氏之祖乎?」

  屠岸賈在旁,即奏曰:「巫者乃趙盾門客,故藉端為趙氏訟冤,吾君不可聽信。」

  景公嘿然良久,又問曰:「鬼可禳②否?」

  〔①甫:剛、才。
  ②禳:祀祭以消實。〕


  大巫曰:「怒甚,禳之無益。」

  景公曰:然則寡人大限何如?」

  大巫曰:「小人冒死直言,恐君之病,不能嘗新麥也。」

  屠岸賈曰:「麥熟只在月內,君雖病,精神猶旺,何至如此?若主公得嘗新麥,汝當死罪!」

  不繇景公發落,叱之使出。大巫去後,景公病癒深。晉國醫生入視,不識其症,不敢下藥。

  大夫魏錡之子魏相言於眾曰:「吾聞秦有名醫二人,高和、高緩,得傳授於扁鵲,能達陰陽之理,善攻內外之症,見①為秦國太醫。欲治主公之病,非此人不可。盍往請之?」
  〔①見:現。〕

  眾曰:「秦乃吾之仇國,豈肯遣良醫以救吾君哉?」

  魏相又曰:「恤患分災,鄰國之美事。某雖不才,願掉三寸之舌,必得名醫來晉。」

  眾曰:「如此,則舉朝皆拜子之賜矣!」

  魏相即日束裝,馳軺車星夜往秦。秦桓公問其來意。魏相奏曰:「寡君不幸而沾狂病,聞上國有良醫和、緩,有起死回生之術,臣特來敦請,以救寡君。」

  桓公曰:「晉國無理,屢敗我兵,吾國雖有良醫,豈救汝君哉?」

  魏相正色曰:「明公之言差矣!夫秦晉比鄰之國,故我獻公與爾②穆公,結婚定好,世世相親。爾穆公始納惠分,複有韓原來之戰;繼納文公,又有汜南之背盟。不終其好,皆爾為之。文公即世,穆公又過聽孟明,欺我襄公之幼弱,師出崤山,襲我屬國,自取敗衄。我獲三帥,赦而不誅,旋違誓言,奪我王官。靈康之世,我一侵崇,爾即伐晉。及我景公問罪于齊,明公又遣杜回興救齊之師。敗不知懲,勝不知止,棄好尋仇,莫不由奏。明公試思:晉犯秦乎?秦犯晉乎?今寡君有負茲③之憂,欲借針砭于高鄰,諸臣皆曰:『秦絕我甚,必不許。』臣曰:『不然。秦君屢舉不當,安知不悔於厥④心?此行也,將假國手以修先君之舊好。』明公若不許,則諸臣之料秦者中矣!夫鄰有恤患之誼,而明公廢之;醫有活人之心,而明公背之。竊為明公不取也。」

  〔②爾:你。③負茲:背草席,意為有病。④厥:其。〕

  秦桓公見魏相辭慷慨,分剖詳明,不覺起敬曰:「大夫以正見責寡人,敢不聽教!」

  即詔太醫高緩往晉。魏相謝恩,遂與高緩同出雍州,星夜望新絳而來。有詩為證:

  婚媾於今作寇仇,幸災樂禍是良謀。
  若非魏相瀾翻舌,安得名醫到絳州?

  時晉景公病甚危篤,日夜望秦醫不至。忽夢有二堅子,從己鼻中跳出,一豎曰:「秦高緩乃當世之名醫,彼若至,用藥,我等必然被傷,何以避之?」

  又一豎子曰:「若躲在肓①之上,膏之下,彼能奈我何哉?」

  須臾,景公大叫心膈間疼痛,坐臥不安。少頃,魏相引高緩至,入宮診脈畢,緩曰:「此病不可為矣!」

  景公曰:「何故?」

  緩對曰:「此病居肓之上,膏之下,既不可以灸攻,又不可以針達;即使用藥之力,亦不能及。此殆②天命也。」

  景公歎曰:「所言正合吾夢,真良醫矣!」

  厚其餞送之禮,遣歸秦國。

  時有小內侍江忠,伏侍景公辛苦,早間不覺失睡。夢見背負景公,飛騰於天上,醒來與左右言之。值屠岸賈入宮問疾,聞其夢,賀景公曰:「天者陽明,病者陰暗;飛騰天上,離暗就明,君之疾必漸平矣。」

  晉侯是日,亦自覺胸膈稍寬,聞言甚喜。忽報:「甸人來獻新麥。」

  景公欲嘗之,命饔人③取其半,舂而屑之為粥。屠岸賈恨桑門大巫言趙氏之冤,乃奏曰:「前巫者言主公不能嘗新麥,今其言不驗矣,可召而示之。」

  景公從其言,召桑門大巫入宮,使岸賈責之曰:「新麥在此,猶患不能嘗乎?」

  巫者曰:「尚未可知。」

  景公色變。岸賈曰:「小臣咒詛,當斬!」

  即命左右牽去。大巫歎曰:「吾因明於小術,以自禍其身,豈不悲哉!」

  左右獻大巫之首,恰好饔人將麥粥來獻,時日已中矣。景公方欲取嘗,忽然腹脹欲泄,喚江忠:「負我登廁。」

  才放下廁,一陣心疼,立腳不住,墜入廁中。江忠顧不得污穢,抱他起來,氣已絕矣。到底不曾嘗新麥,屈殺了桑門大巫,皆屠岸賈之過也!上卿欒書,率百官奉世子州蒲舉哀即位,是為厲公。眾議江忠曾夢負公登天,後負公以出於廁,正應其夢,遂用江忠為殉葬焉。當時若不言其夢,無此禍矣。口舌害身,不可不慎也!因晉景公為厲鬼擊死,晉人多有言趙門冤枉之事者,只為欒、郤二家,都與屠岸賈交通相善,只有一個朝厥,孤掌難鳴,是以不敢為趙氏仲冤。

  〔①肓:心臟與膈膜之間。膏:心臟下部。
  ②殆:僅,只,是。
  ③饔yōng人:炊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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