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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回 晉重耳周遊列國 秦懷嬴重婚公子(4)


  穆公乃使公孫枝通語於重耳。子圉與重耳有叔侄之分,懷嬴是嫡親侄婦,重耳恐於礙倫理,欲辭有受。趙衰進曰:「吾聞懷嬴美而才,秦君及夫人之所愛也。不納秦女,無以結秦歡。臣聞之:『欲人愛己,必先愛人;欲人從己,必先從人。』無以結秦歡,而欲用秦之力,必不可得也。公子其毋辭!」

  重耳曰:「同姓為婚,猶有避焉。況猶子乎?」

  臼季進曰:「古之同姓,為同德也,非謂族也。昔黃帝、炎帝,俱有熊國君少典之子。黃帝生於姬水,炎帝生於姜水。二帝異德,故黃帝為姬姓,炎帝為薑姓。姬、薑之族,世為婚姻。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得姓者十四人,惟姬、己各二,同德故也。德同姓同,族雖遠,婚姻不通。德異姓異,族雖近,男女不避。堯為帝嚳之子,黃帝五代之孫。而舜為黃帝八代之孫。堯之女于舜為祖姑,而堯以妻舜。舜未嘗辭。古人婚姻之道若此。以德言,子圉之德,豈同公子?以親言,秦女之親,不比祖姑。況收其所棄,非奪其所歡,是何傷哉?」

  重耳複謀於狐偃曰:「舅犯以為可否?」

  狐偃問曰:「公子今求人,欲事之乎?抑代之也?」

  重耳不應。狐偃曰:「晉之統系,將在圉矣。如欲事之,是為國母。如欲代之,則仇讎之妻,又何問焉?」

  重耳猶有慚色。趙衰曰:「方奪其國,何有于妻?成大事而惜小節,後悔何及?」

  重耳意乃決。公孫枝覆命於穆公。重耳擇吉布幣,就公館中成婚。懷嬴之貌,更美于齊薑,又妙選宗女四名為媵,俱有顏色。重耳喜出望處,遂不知有道路之苦矣。史官有詩論懷嬴之事雲:

  一女如何有二天?況于叔侄分相懸。
  只因要結秦歡好,不恤人言禮義愆①。

  〔①愆:失。〕

  秦穆公素重晉公子之品,又添上甥舅之親,情誼愈篤②。三日一宴,五日一饗。秦世子罌亦敬事重耳,時時饋問。趙衰、狐偃等因與秦臣蹇叔、百里奚、公孫枝等深相結納,共躊躇③複國之事。一來公子新婚,二來晉國無釁,以此不敢輕易舉動。自古道:「遠到時來,鐵樹花開。」

  天生下公子重耳,有晉君之分。有名的伯主,自然生出機會。

  〔②篤:深厚。③躊躇:自信。此不以徘徊解。但原文可能為籌措。〕

  再說太子圉自秦逃歸,見了父親晉惠公。惠公大喜曰:「吾抱病已久,正愁付託無人。今吾子得脫樊籠,複還儲位,吾心安矣。」

  是秋九月,惠公病篤,托孤于呂省、卻芮二人,使輔子圉:「群公子不足慮,只要謹防重耳。」

  呂、卻二人頓首受命。是夜,惠公薨,太子圉主喪即位,是為懷公。懷公恐重耳在外為變,乃出令:「凡晉臣從重耳出亡者,因親及親,限三個月內俱要喚回。如期回者,仍復舊職,既往不咎。若過期不至,祿籍除名,丹書注死。父子兄弟坐視不召者,並死不赦!」

  老國舅狐突二子狐毛、狐偃,俱從重耳在秦,卻芮私勸狐突作書,喚二子歸國。狐突再三不肯。卻芮乃謂懷公曰:「二狐有將相之才,今從重耳,如虎得翼。突不肯喚歸,其意不測,主公當自與言之。」

  懷公即使人召狐突。突與家人訣別而行。來見懷公,奏曰:「老臣病廢在家,不知宣召何言。」

  懷公曰:「毛偃在外,老國舅曾有家信去喚否?」

  突對曰:「未曾。」

  懷公曰:「寡人有令:『過期不至者,罪及親黨。』老國舅豈不聞乎?」

  突對曰:「臣二子委質重耳,非一日矣。忠臣事君,有死無二!二子之忠於重耳,猶在朝諸臣之忠於君也。即使逃歸,臣猶將數其不忠,戮於家廟。況召之乎?」

  懷公大怒,喝令二力士以白刃交加其頸,謂曰:「二子若來,免汝一死!」

  因索簡①置突前,卻芮執其手,使書之。突呼曰:「勿執我手,我當自書。」乃大書「子無二父,臣無二君」八字。

  〔①簡:竹片。當時尚無紙,字多寫在竹片上。〕

  懷公大怒曰:「汝不懼耶?」

  突對曰:「為子不孝,為臣不忠,老臣之所懼也。若死,乃臣子之常事,有何懼焉!」

  舒頸受刑。懷公命斬于市曹。太卜郭偃見其屍,歎曰:「君初嗣位,德未至於匹夫,而誅戮老臣,其敗不久矣!」

  即日稱疾不出。狐氏家臣,急忙逃奔秦國,報與毛偃知道。不知毛偃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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