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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 楚熊通僭號稱王 鄭祭足被脅立庶(3)


  是日,祭足被囚於軍府,甲士周圍把守,水泄不通。祭足疑懼,坐不安席。至晚,太宰華督攜酒親至軍府,與祭足壓驚。祭足曰:「寡君使足修好上國,未有開罪,不知何以觸怒?將寡君之禮,或有所缺,抑使臣之不職乎?」

  華督曰:「皆非也。公子突之出於雍,誰不知之。今子突竄伏在宋,寡君憫焉!且子忽柔懦,不堪為君。吾子若能行廢立之事,寡君願與吾子世修姻好。惟吾子圖之!」

  祭足曰:「寡君之立,先君所命也。以臣廢君,諸侯將討吾罪矣。」

  華督曰:「雍姞有寵于鄭先君,母寵子貴,不亦可乎?」

  且弑逆之事,何國蔑有?惟力是視,誰加罪焉!」

  因附祭足之耳曰:「吾寡君之立,亦有廢而後興。子必行之,寡君當任其無咎。」

  祭足皺眉不答。華督又曰:「子必不從,寡君將命南宮長萬為將,發車六百乘,納公子突于鄭。出軍之日,斬吾子以殉於軍,吾見子止於今日矣!」

  祭足大懼,只得應諾。華督複要之立誓。祭足曰:「所不立公子突者,神明殛之!」

  史官有詩譏祭足雲:

  丈夫寵辱不能驚,國相如何受脅陵①,
  若是忠臣拚一死,宋人未必敢相輕。

  〔①陵:欺侮。〕

  華督連夜還報宋公,說:「祭足已聽命了。」

  次日,宋公使人召公子突至於密室,謂曰:「寡人與雍氏有言,許歸吾子。今鄭國告立新君,有密書及寡人曰:『必殺之,願割三城為謝。』寡人不忍,故私告子。」

  公子突拜曰:「突不幸,越在上國。突之死生,已屬￿君。若以君之靈,使得重見先人之宗廟,惟君所命,豈惟三城!」

  宋公曰:「寡人囚祭仲於軍府,正惟公子之故。此大事非仲不成,寡人將盟之。」

  乃並召祭足使與子突相見,亦召雍氏,將廢忽立突之事說明。三人歃血定盟,宋公自為司盟,太宰華督蒞事。宋公使子突立下誓約,三城之外,定要白璧百雙,黃金萬鎰,每歲輸谷三萬鍾①,以為酬謝之禮。祭足書名為證。公子突急於得國,無不應承。宋公又要公子突將國政盡委祭足,突亦允之。又聞祭足有女,使許配雍氏之子雍糾,就教帶雍糾歸圍成親,仕以大夫之職。祭足亦不敢不從。

  〔①鍾:鐘;春秋時的量器,非時鐘之鐘,當時尚無時鐘。〕

  公子突與雍糾皆微服,詐為商賈,駕車跟隨祭足,以九月朔日至鄭,藏於祭足之家。祭足偽稱有疾,不能趨朝。諸大夫俱至祭府問安。祭足伏死士百人於壁衣之中,請諸大夫至內室相見。諸大夫見祭足面色充盈,衣冠齊整,大驚曰:「相君無恙,何不入朝?」

  祭足曰:「足非身病,乃國病也。先君寵愛子突,囑諸宋公,今宋將遣南宮長萬為將,率車六百乘,輔突伐鄭。鄭國未寧,何以當之?」

  諸大夫面面相覷,不敢置對。祭足曰:「今日欲解宋兵,惟有廢立可免耳。公子突見在,諸君從否,願一言而決!」

  高渠彌因世子忽諫止上卿之位,素與子忽有隙,挺身撫劍而言曰:「相君此言,社稷之福。吾等願見新君!」

  眾人聞高渠彌之言,疑與祭足有約,又窺見壁衣有人,各懷悚懼,齊聲唯唯。祭足乃呼公子突至,納之上坐。祭足與高渠彌先下拜。諸大夫沒奈何,只得同拜伏於地。祭足預先寫就連名表章,使人上之,言:「宋人以重兵納①突,臣等不能事君矣。」

  又自作密啟,啟中言:『主君之立,實非先君之意,乃臣足主之。今宋囚臣而納突,要臣以盟,臣恐身死無益於君,已口許之。今兵將及郊,群臣畏宋之強,協謀往迎。主公不若從權,暫時避位,容臣乘間再圖迎複。」

  末寫一誓雲:「違此言者,有如日!」

  鄭昭公接了表文及密啟,自知孤立無助,與媯妃泣別,出奔衛國去了。

  〔①納:接受。〕

  九月己亥日,祭足奉公子突即位,是為厲公。大小政事,皆決於祭足。以女妻雍糾,謂之雍姬。言于厲公,官雍糾以大夫之職。雍氏原是厲公外家,厲公在宋時,與雍氏親密往來,所以厲公寵信雍糾,亞於祭足。自厲公即位,國人俱已安服。惟公子亹、公子儀二人,心懷不平,又恐厲公加害。是月,公子亹棄蔡,公子儀奔陳。宋公聞子突定位,遣人致書來賀。因此一番使命,挑起兩國干戈。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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