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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回 議求和王倫使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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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金主竟遣右司侍郎張通古、簽書宣徽院事蕭哲為江南詔諭使,同王倫使中國,許歸宋河南、陝西地。張通古承詔,即辭熙宗,與一行人離了金國,所過宋州郡,挾要官守以臣禮迎接。至泗洲,守臣向子見之,言論自若,不肯拜。通古怒曰:「爾何等人,見使命不下禮。」 子堙曰:「大國衣冠,豈屈爾小邦。」 通古令左右執之。王倫曰:「使君若執守臣,恐惹不測,望侍郎恕之。」 通古怒未息。予堙亦不辭,昂然而出。即具表上言和議之非,遂乞致仕。 通古至臨安駐紮,先遣人宣傳金主詔書,要帝待以客禮。 帝與廷臣商議用何禮待使客。秦檜奏曰:「金國來傳詔旨,未見國書,當有封冊敕命,乞陛下屈己以受之,金行人必以來命實告矣。」 帝曰:「朕嗣守太祖、太宗基業,豈可受金人封冊!卿等當徐議之。」 於是朝論籍籍。有楊沂中、解潛、韓世忠一班官員,相率詣尚書府見秦檜,曰:「金使以熙宗命,欲屈至尊受其詔諭,內外軍民洶洶。丞相國之重臣,所見若何?」 檜曰:「適見天子,聖上不允。吾議可同公等見諫台中丞勾龍如淵商議,必有定見。」 楊沂中與解潛等既退,次日詣都堂,與檜議于勾龍如淵。如淵遣人召王倫至都堂,責之曰:「公為天子使,通兩國和好,見金主,當為彼中反復論定,然後覆命。今事未定,安有同使至而後講者。致至尊受制于金人,爾之罪也。」 倫泣曰:「倫受君命,不俟駕而行,萬死一生往來虎口者數四,本欲息中原士民免冒鋒鏑之苦。今日中丞乃責倫如此,倫複何堪!」 言罷,淚滴衣袖。檜恐王倫害于和議,解之曰:「中丞此言無他,亦欲激公子此事耳。」 倫曰:「此則不敢不勉。倫豈有意辱君命哉!」 如淵謂檜曰:「但取金國詔諭書納之禁中,則至尊受禮不行而事定矣。」 檜曰:「至尊若不親行,恐難取信于金人。」 給事中樓火召曰:「明言至尊守太上皇喪制,諒閹闇三年,今以大事決于丞相。丞相率百官詣館驛中受詔,金人自不疑也。」 檜意未決,眾人皆以樓火召所議可行。如淵即遣王倫先達知通古。王倫退出,逕至館中見通古,謂之曰:「聖上守制不出,以秦丞相攝塚宰事,今與眾百官來受詔論。」 通古信之,即許秦檜來見。王倫覆命,秦檜率眾官員至館中見通告。遣人報知,通古曰:「吾受君命而來,豈得自專。」 下命欲百官備如臣見之儀。檜聞命屈從之,使省吏朝服導從接金詔書,納於禁中。於是,中外人情始安。 越二日,王倫引通古入見高宗。朝參畢,高宗命賜座,通古堅辭不敢當禮。高宗曰:「朕以太上皇憂服在制,未及親見侍郎。既承君命而來,朕對公猶金主也,何必固辭。」 通古頓首始坐於階側。帝召諸臣與通古擬議盟好。通古奏金主來意,先歸河南、陝西地,徐議餘事。帝聞通古道金主未還太上皇梓宮及韋太后,惟以詔諭江南之名,不悅,即下詔著令通古等還金,候與眾臣議禮答之。通古即辭高宗退去。 會王庶自淮南回,入見高宗,具對:「江南之民望宋如赤子之望父母。金人詔諭江南之說,正欲緩我恢復之計也。乞陛下斷自淵衷,勿被奸人所誤。」 帝頗悟,歎息謂庶曰:「使五日前得金此報,趙鼎豈可去邪。」 庶奏曰:「趙鼎兩為相,于國有大功。昔贊陛下親征,皆能決勝。又鎮撫建康,回鑾無虞。他人所不及。」 帝然之,因下詔與外鎮諸侯,知金使詔諭江南意。韓世忠聞此消息,四上疏言不可從,「願舉兵決戰,兵勢最重處,臣請當之」。且言:「金人欲以劉豫相待,舉國士大夫盡為陪臣,恐人心離散,士氣凋沮。」 高宗覽疏不報。世忠見帝意不從,乃與諸將議曰:「君上堅于求和,不知金人詭詐以計延緩我師。今張通古使還,必由洪澤而去。」 著令蘇勝曰:「爾可引二千步騎,埋伏洪澤,候張通古來,並王倫殺之,以絕其患。」 蘇勝得令,即引兵前去。數日來報,金使張通古等已出洪澤二朝矣。世忠聞之,歎息不已,與諸將修甲兵,儲餱糧,欲圖後舉。 卻說高宗以和議一事不決,寢食俱廢,詔侍從台諫詳奏和金得失以聞。於是從官曾開、張燾、晏敦複、魏石工、李彌遜、尹火享遜、汲嘉、僂火召、蘇符、薛徽言,禦史方庭實,館職胡王呈、朱松、張擴、淩景、夏常明、範如圭、馮時可、許忻、趙雍,皆極言不可和。李綱亦上疏雲。疏曰: 〖朝廷使王倫使金國奉迎梓宮,往返屢矣。今倫之歸與虜使偕,乃以詔諭江南為名,不著國號而日江南,不雲通問而日詔諭,此何禮也?臣在遠方,不知其曲折,然以愚意料之,虜為此名以遣使,其邀欲有五: 必降詔書,欲陛下屈體降禮以聽受,一也; 必有赦文,欲朝廷宣佈頒示郡縣,二也; 必立約束,欲陛下奉藩稱臣稟其號令,三也; 必求我賂,廣其數目,使我坐困,四也; 必求割地,以江南為界,五也。 此五者,朝廷從其一則大事去矣。金人變詐不測,貪婪無厭。縱使聽其詔令,奉藩稱臣,其志猶未已。必繼有號召,或使親迎梓宮,或使單車入覲,或使移易將相,或使改革政事,或竭取賦稅,或朘削土宇。從之則無有紀極,一不從則前功盡廢,反為兵端。以謂權時之宜,聽其邀求可無悔者,非愚則誣也。 伏望陛下思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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