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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回 魏征龐涓下雲夢 公孫鞅徙木立信(2)


  衛鞅曰:「寡君以秦魏連界,久失音問,故遣小臣貢上微禮,聊備起居之敬!」

  孝公受其禮物,令衛鞅、朱亥宴於殿上。朱亥形體壯大,飲食似豹虎,舉箸食肉無遺。孝公見其量大,乃戲之曰:「使臣尚能再飯乎?」

  朱亥對曰:「大丈夫死尚不怕,何懼酒肉乎?」

  孝公再賞豚肩鬥酒,朱亥頃刻啖之。衛鞅與秦之文武獻酬接論,對答如流。孝公自思得此二人,必能定國。

  次日,二人入朝謝恩,孝公問曰:「孤聞雲扶龍行,風從虎生,吾秦乃大伯之國,二公皆經綸之器,倘不以魏為念,委質于秦,扶寡人以展其志,孤必裂土封爵,豈不勝為魏之下僚乎?」

  魏鞅久有降秦之志,聞孝公之語,但俯伏不對。朱亥乃厲聲曰:「臣聞父教子孝,君教臣忠,未聞有君令臣叛者也!

  明公欲臣降秦,有死而已!」

  孝公欲嚇其降服,故不斬首,令囚朱亥於虎圈。武土即押亥人圈,圈中有二虎,見亥入圈,爭欲啖之,亥即怒髮衝冠,大喊一聲,如雷震地,其虎咆哮數聲,逡巡遠伏,亥在圈中立一晝夜,二虎不敢近視。

  孝公聞知,次日取出,令其降秦,朱亥不屈,孝公喝令斬之。大夫景監曰:「圖王爭伯,各為其主,主公豈可囚人賢使而塞來聘之路。且觀衛鞅有管仲之才,主上誠能尊禮任用之,足可定伯,何必務求朱亥乎?」

  孝公俯思良久,令取金帛,厚待朱亥,遣歸,即拜衛鞅為左庶長。問曰:「卿何策以強吾國,試與我獻之!」

  衛鞅曰:「臣欲獻帝王之道,君必不行。當今海內鼎沸,群雄爭伯,然非富國強兵之法,則伯道又不行矣!」

  孝公曰:「何為國可富而兵可強?」

  鞅曰:「國無定法,皆由賞罰不行。今分百姓五家為保,十家相連,一家有罪,九家俱要發首者重賞,隱匿者腰斬,百姓既不相犯。使其男務農耕,女務蠶桑,多致粟帛者則收入官府,免其差役;其懶惰者,並收其妻子為官奴婢。凡有征戰,不論軍民,能退一敵者,即賞官一級,有退一步者夷三族。及百姓凡有私下爭鬥者,不論曲直,並皆處斬。自公卿以下,一人有罪,坐其妻子,此法既行,民知務本,又勇於公戰,而不敢私鬥,此富強之大略也!」

  孝公將條陳之法細審一遍曰:「卿法甚善,但恐百姓溺于故習,不樂奉行耳!」

  鞅曰:「是何言也?夫民不可與樂成,今法一立,有功者雖仇怨必賞,有罪者雖強橫必罰,如此行過三年,秦若不強,兵若不盛,鞅請甘罪!」

  孝公嘉納其策,令鞅編定法律,施行於邦內。衛鞅退編數十餘條,呈上孝公,令在次月朔旦施行。鞅曰:「信者治國之器,今邦內百姓,但守常法,一聞新法,必有不肯奉行者。宜先立三丈之木於西門,出令定賞。」

  百姓不知其故,皆不敢動手徙木,過三日又出令,能徙此木於北門者,賞金五百兩,百姓又不動。有一賢民出曰:「秦法素無重賞,今忽行此令,必有計議,決不失信!」

  即令子弟移木於北門,孝公即令有司,賞以五百金。百姓皆驚懼,至朔旦,果頒新法。百姓行至數月,皆有不便,欲訴於朝,又恐見誅。眾老者曰:「主上感衛鞅以變法度,必不肯許。不如訴于太子,令太子轉奏朝廷。」

  眾皆從之。訴于太子,太子虔極惡衛鞅變法,遂令百姓循行舊法,不必拘守新律。鞅告孝公曰:「法之不行,自上撓之,今太子私結下民,擅禁新法,刑當處斬,但太子不可加刑,請治其師傅!」

  孝公大怒!喝令黔其師傅公孫賈,其訴法之百姓三千余人,盡流于海濱,畿內百姓,各皆依法而行,不敢異議。衛鞅又告哀公廢井田,開阡陌,更為稅法,孝公皆准其言。行至期年,國中強富,路無盜賊,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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