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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潘仁美奉詔宣召 呼延贊單騎救駕(1)


  卻說張廷臣回至府中,寫下奏章,遣人星夜赴闕,奏知太宗曰:

  臣張廷臣具奏:
  近有太行山呼延贊,受詔入朝。蓋為潘仁美每生計害之,彼不憤逃歸。今陛下建位之初,注意邊將。贊豪傑之才,未顯其能,輒被大臣構陷,屏逐遠方,非陛下親賢任能之意也。乞將仁美體察的實,複頒詔宣召,使贊欣然從事,邊陲之功指日可收,則國家幸甚。

  太宗覽奏,大怒曰:「潘仁美何得擅專殺伐,屏逐忠良乎?」即令右樞密楊光美根究其事。

  光美得命,遣人請潘仁美至府中,謂之曰:「主上深怒於公,欲究逐呼延贊之事,公有何言?」

  仁美曰:「事由下官所為,全仗樞使善覷,當報厚德。」

  光美曰:「主上之命,豈可私於公?但得公同入面奏,吾自有救公之策。」

  仁美深謝,即隨光美入見太宗。

  帝問曰:「卿追究潘仁美之事,果得實否?」

  光美奏曰:「臣受命究問呼延贊歸山之由,實與潘仁美不甚相關。今仁美知罪,隨臣面奏其情,乞陛下寬宥之。」

  太宗聞奏,召仁美於殿前問之曰:「呼延贊,先帝經念之將,朕是以宣之入朝,欲顯其能,汝何得屏逐而去?」

  仁美奏曰:「臣以呼延贊之赴闕,心嘗怏怏,欲歸久矣,非因臣所逐也。願再奉詔入山,宣召赴闕,與臣面證是非。果如贊所言,則甘就斧鉞之誅,萬死無辭也。」

  太宗半晌未應。

  八王進曰:「陛下以將帥經心,仁美雖有罪,願准其請,再往召之。若贊仍奉詔赴命,則可兩恕其罪矣。」

  太宗然其言,乃下詔付仁美,前召呼延贊。

  仁美領旨,即日出朝,徑詣太行山來,令人報入山寨。呼延贊曰:「我遭此賊毒手,性命幾喪,恨莫能雪;今乘其來,殺之以伸我仇,饒他不過。」

  建忠曰:「不可,我等正欲立功於朝,豈以小怨而忘大謀?不如承奉聖旨,冀免私奔之罪。」

  贊從其言,乃與建忠出寨迎接。潘仁美進入帳中,宣讀詔書曰:

  朕以立國之初,首先召卿,欲以及時重用。何以入朝未經一月,竟任意欲行,逕自返騎?且卿文武之才,正當攄忠獻策,寧忍懷寶沉埋,自甘久屈乎?再命使來到,即宜赴闕,以補前日私奔之罪。故茲詔示。

  建忠拜受命畢,請仁美坐於軍中,二人拜謝曰:「重勞樞使奉詔至此,有失遠迎,望乞恕罪。」

  仁美見贊,頗有慚色,因答之曰:「下官冒觸將軍,深自追悔。今聖旨複來宣召,即宜赴闕,以慰皇上之望。」

  建忠大喜,即令盛排筵宴,以待朝使。款留寨中一夜。

  次日,仁美催呼延贊下山。

  贊與建忠商議,建忠曰:「仁美當朝大臣,今既領聖旨來召,當隨其赴京,以彌舊怨也。」

  贊然之,即裝點衣甲鞍馬,同馬氏隨仁美下山。建忠送出大路而別,自去抽回耿忠等人馬。不在話下。

  只說呼延贊到京師朝見太宗,首請逃歸之罪。

  太宗曰:「朕以卿未建奇功,暫留皇城居住,候下河東,則當重用於卿。」

  贊謝恩而退。

  太宗宣入八王,謂之曰:「朕以贊新將,未見其武藝,今欲試觀之,汝有何策?」

  八王奏曰:「陛下欲觀贊之武藝,此事極易,當效先朝禦果園故事,便見其能也。」

  太宗曰:「單雄信之士,軍中或可有;小秦王之類,難為其人也。」

  八王曰:「臣願裝作小秦玉;使呼延贊為尉遲敬德;惟單雄信,陛下千百萬軍中選之。」

  太宗允其奏。因命群臣揀選將帥中,誰可為單雄信者。潘仁美終懷毒恨,又欲生計害之,出班奏曰:「臣婿楊延漢,弓馬嫺熟,堪充此職。」

  太宗允奏,即下命傳至軍中。

  延漢受命,自思:「此必岳父起害贊之心,特舉我充此職,而與其子報仇也。昔我被贊所捉,已蒙不殺之恩,臨行又贈黃金。今日若不救他,則為失義人耳。」遂進八王府中,道知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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