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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回 賢命婦獲救回生 忠直臣溯原翻案(2)


  且說當夜包公又喚役人將後庭土穴填平,吩咐從役一同回府,已是四更時候。至天將黎明,帶了三般法寶,要繳還聖上複旨。這時大色尚早,君王尚未坐朝,文武官員都在朝房候駕,尹氏夫人復活,文武官知者很多,都說包公是位異人,將人救活,莫非他不是 凡間之人?不拘忠佞都有話說。只有孫秀、龐洪心中納悶,有什麼心思來答話呢!不一刻聖上登殿,文武大員呼拜已畢,分班侍立。有包爺執笏當胸,俯伏而奏道:「老臣包拯見駕!」

  聖上先詢問尹氏之事。包公奏道:「臣啟陛下,那尹氏已於昨夜二更時候還陽。再生之德,皆叨陛下洪恩。今臣複旨,並繳還三般法寶。」

  天子聽了,喜氣洋洋,言道:「活人之命,功德彌天,今包卿數次救活枉死之人,乃代天活人,其功不小,上帝賜福無涯,如此朕也難及了。但以後如有被屈身亡者,又請此寶,如此拿來拿去,豈不周折費事?如今就將此三般寶貝賜與卿收藏,以後若逢冤屈枉死,便宜行事搭救可也。」

  包爺謝恩,又奏道:「昨蒙陛下命臣審究李沈氏呈狀重案,伏乞陛下將邊關楊元帥本章,並沈氏禦狀,一併賜交於臣,核對分明,並求敕發焦廷貴與臣,方能面質詳明。」

  嘉祐君道:「依卿所奏。」

  命內侍速取來邊關本章,並李沈氏的禦狀。又下旨天波府,立取焦廷貴,一併敕交包公究明複旨。包公領旨,收接了本章禦狀,嚇得龐洪渾身汗下,手足俱麻,想道:昏君主見不善,發交本章猶可,這紙禦狀關係不小,包黑好不厲害,非比別位官員可以用些情面的。李沈氏乃婦女之流,倘究查起禦狀來,何人代寫,那沈氏縱生鐵口鋼牙,也難抵他刑法厲害。倘招出狀詞是老夫做的,那時烏紗帽子戴不牢了!

  不表國丈著急,且說包公將本章禦狀一一看畢,又啟奏道:「楊宗保的本章上,只有狄青一人退敵。」

  包公又說:「孫武到關,不查倉庫,只詐贓銀多少,並未詢及失衣冒功的緣由,與李沈氏所呈狀上情節毫不相關,此是破綻機竅。況楊宗保身居邊關主帥,執掌兵柄二十餘載,數世忠良將士,朝中棟樑,即聖上也知他是盡忠報國之臣,他怎會私庇狄青,而傷害有功!他既非奸貪之輩,斷無欺君之行。從來婦人告狀,定有主唆之人,臣問案多年,屢試十有九驗。那沈氏乃婦女之流,那有此潑天膽量?內中豈無膽大勢狠之人唆拔他?故敢放膽 叩閽,來冒犯天顏。當此之際,陛下也須追究主唆之人,若非尹氏訴冤,險些被奸臣以假作真,而忠良反遭誣陷了!」

  天子聽了,說道:「當時原是朕未細究,包卿可知主唆呈狀者是誰?」

  包公推測,十有八九是 國丈專主,但想,這奸人非別人可比,女在宮中做貴妃,得君寵倖,料想今日扳他不倒,我且留些地步,也罷。倘若不提出唆狀之人,反被這老奸言我無知識沒用了。不免說出機竅之言,恐嚇他一番便了。因開言道:「臣觀此狀詞,句句厲害懇切,平常人吐達不出,定然是朝中大臣主筆,方得有此狠烈之詞。待臣嚴究出其人,定不輕饒,只求陛下准臣嚴究。」

  國丈聽了包公之言,面色由紅而白,又插不得言。天子又道:「包卿,朕思朝內大臣,盡是忠良,李沈氏又在邊關,去此數千里,小小武員之妻,怎能結識朝內大臣?據朕思來,還是邊關上書吏挑唆,卿也不須深究其人了。」

  包公道:「臣啟陛下,並不是臣定要追究主唆之人,但這主唆者,看得法律甚輕,居心太狠,要害盡忠良,方得稱心。據臣愚見:其狀定必朝內奸臣所做的事情。此等奸佞,全不顧名節,只貪財帛。李沈氏雖不認識朝內大臣,然只用了財帛,不結識也可結識了。」

  國丈當時渾身流汗,暗恨包黑賊當駕前挑起老夫的心病,巴不得君王不再詢問,立即退朝散去。

  豈知君王偏偏不會得國丈之意,即道:「包卿,既知朝內大臣主筆,可知何人?」

  包公又奏道:「此狀詞是一品大臣,權勢很重的禦戚所寫。」

  國丈欲待插言辯駁,又因涉及自己,多有不便;欲待不言,又怕這包黑說出他事來,實是進退兩難,懊悔錯幹此事。君王聽了包公說到朝內一品大臣,又是禦戚,心中豈不明白!倘或被他說出來,朕亦無法處分,不如及早收場為是。因道:「包卿,朕思主唆之人,非是正案所關者,卿不須多究了。」

  包公也猜得君王之意,定礙國丈之故,只得做個人情,稱言:「領旨。」

  當下退朝。

  不知如何審辦群奸,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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