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英雄傳奇 > 說岳全傳 | 上頁 下頁
第四十八回 楊景夢傳殺手鐧 王佐計設金蘭宴(1)


  詩曰:
  金蘭會上氣如霜,杯酒生春頻舉觴。
  奸雄空使鴻門計,闖宴將軍勇力強。

  卻說岳爺打了岳雲,又戰不下楊再興,心中悶悶不樂,就在帳中靠著桌上蒙矓睡去。忽見小校報說:「楊老爺來拜。」

  隨後就走進一位將官。岳爺連忙出來迎接,進帳見禮,分賓主坐定。

  那人便道:「我乃楊景是也!因我玄孫再興在此落草,特來奉托元帥,懇乞收在部下立功,得以揚名顯親,不勝感激!」

  岳爺道:「小將久有此心,奈他本事高強,戰了幾日勝他不得,難以收服。」

  楊景道:「這個是『楊家槍』,只有『殺手鐧』可以勝得。待我傳你,包管降他便了。」

  楊景說罷,起身掄槍在手,岳爺也把槍拿在手中。二人大戰數合,那楊景拔步敗走,岳爺在後趕上去。那楊景左手持槍,回轉身分心便刺。岳爺才把槍招架,楊景右手舉鐧,叫一聲:「牢記此法!」

  把鐧在岳爺背上一捺。岳爺一跤跌倒,矍然醒來,卻是一夢。岳爺暗暗稱奇,私下把槍鐧一法演熟。

  過了兩日,岳元帥依舊出兵來討戰。楊再興也領兵下山。二人也不打話,各舉兵器交戰。大戰十數合,岳爺佯輸敗走。楊再興笑道:「你今日為何不濟?」

  隨後趕來。岳爺回轉馬來,左手持槍便刺,楊再興忙把槍架住,不提防岳爺右手將銀鐧在楊再興背上輕輕這一捺。再興坐不住鞍鞽,跌下馬來。岳爺慌忙跳下馬來,雙手扶起,叫聲:「將軍請起,本帥有罪了!可起來上馬再戰。」

  正是:從今掬盡湘江水,難洗從前滿面羞。

  楊再興滿面羞慚,跪在地下,叫聲:「元帥,小將已知元帥本領,甘心服輸,情願歸降。」

  岳爺道:「將軍若肯同扶宋室江山,願與將軍結為兄弟。」

  楊再興道:「願隨鞭鐙足矣,焉敢過分?」

  岳爺不允,就在地下對拜了八拜,結為兄弟。楊再興道:「元帥先請回營。待小將上山去,收拾了人馬糧草,來見元帥。」

  元帥回轉大營。再興回山收拾了人馬糧草,放火燒了山寨,來見岳元帥。元帥十分大喜,吩咐擺酒,合營將士做慶賀筵席。到了次日,傳下號令,起兵入朝奏凱。眾兵將一個個鞭敲金鐙,齊和凱歌。

  一路來到瓜州口上,韓元帥早已備齊船隻,請岳爺大兵渡過大江。相見已畢,留岳爺歇馬三日,作別回京。一路無話。早到臨安相近,探軍來報:「水寇戚方領兵來犯臨安甚急,特來報知。」

  元帥就傳令紮營在夾地巷口。即命楊再興帶領三千人馬,速去救應。

  再興領令出營,即帶了人馬上前。一路行去,正遇著戚方領了大隊嘍囉,蜂擁而來。楊再興也不等他人馬屯紮,就挺槍殺去。那邊戚方也持槍迎住,大叫一聲:「來將何人?」

  再興道:「強盜!要知我的姓名武藝麼?我乃岳元帥麾下大將楊再興是也!賊將快通名來,功勞簿上好記你名字。」

  戚方道:「俺乃太湖水寨賽霸王戚方是也!俺勸你不如早早投降,免受誅戮。」

  再興大喝一聲:「賊將休得胡言,照你爺爺的槍罷!」

  一槍刺來,戚方忙接住廝殺。雙槍並舉,兩馬齊登,戰了二十來合,再興攔住槍,扯住鐧來,一鐧打去,戚方閃得快,一個馬頭打得粉碎。戚方慌了手腳,早被再興擒過馬來,摔在地下,命軍士綁了。對陣羅綱見再興擒了戚方,心中大怒,拍馬上前,也不打話,舉刀便砍。再興攔開羅綱的刀,輕舒猿臂,也便擒了過來,叫軍士綁了,解往元帥大營去報功。

  郝先在後壓陣,聽得戚、羅二人被擒,慌慌的飛馬沖來,見了楊再興,不分皂白,掄刀就砍。再興架開刀,一連幾槍,殺得郝先渾身是汗,招架不住,被再興伸過手來,夾腰一把抓過馬去,叫軍士綁了。眾嘍囉被這三千兵卒大殺一陣,殺的殺了,逃的逃了,一哄而散,再興方始收兵。

  回至元帥營前下馬,進帳報功。元帥道:「賢弟日擒三寇,深為可喜,真乃蓋世英雄!何愁金人不滅,二聖不還乎?」

  再興連稱:「不敢!此乃元帥的虎威,何干小將之功?」

  傳令把這三賊推進來,當面跪下。

  元帥道:「爾等既被我將擒來,有何說話?何不歸順宋朝,立功之後,封妻蔭子?」

  三人一齊說道:「蒙元帥不殺之恩,願投麾下,稍助元帥之力。」

  岳爺吩咐左右放了綁:「本帥與三位將軍結為兄弟。」

  三人一齊推辭道:「怎敢冒犯元帥?」

  岳爺道:「不必推辭!凡我帳下諸將,都是結拜過的了。」

  三人只得依允,同元帥結拜過了,然後與諸將見禮。相見畢,回去收拾糧草人馬來見元帥。元帥吩咐將人馬收入本營,軍政司收了糧草。一面申奏朝廷。將人馬屯紮在城外安頓。

  元帥入朝,來至午門下馬。進殿見駕,三呼已畢,奏道:「楊再興、戚方、羅綱、郝先,俱已平服投順。」

  高宗聞奏大喜,即封楊再興為御前都統制,戚方等且暫居統制之職,日後有功,再行升賞。各人謝恩已畢。高宗問岳爺道:「卿家可曉得洞庭湖楊麼猖獗?地方官告急本章連進,卿家可速整人馬,前往征剿,以救生民倒懸之苦。」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