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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雪奇仇淫凶授首 報私憤名妓蒙冤(2)


  忽報:「朝中有緊要公文投到,並有秦太師囑致臥虎營的家書,現在差客請見。」

  甄知縣吩咐:「有請。」

  差官上堂,呈上公丈。原來是因雷一鳴聚眾謀叛,朝廷已派專閫大員張浚,分兵來剿,即日起程,縣中應早擇營地,接應軍糧。差官又呈上秦丞相囑甄知縣轉致秦應龍的家書。甄衛收了,告差官說:「秦統制已于昨夜被雷家堡武舉雷一鳴與截雲山女匪白素雲等所害,此書容俟下官另修一函,並這原信轉複太師。」

  差官唯唯。甄衛傳諭從人:「速備公館,留差官暫住。且俟明日修好複書,一併帶回。」

  從人遵命,引差官告退。

  甄衛持書回至上房,心下悶悶不樂,暗想:「秦應龍是太師堂弟,雖非一母,究是手足至親。一旦死於非命,太師怎肯干休,看來我這頭上烏紗,也有些不當穩便。」

  又想:「這封書信,必定是秦應龍拜本之時,嫁禍雷家堡上,托太師爺斡旋的複書,何不私自拆開一觀。倘然書中責備於他,說他平時所作所為不應如是,如今應龍死了,或者不至十分吃緊。否則,定有些兒不妙,我須打個主意,保住前程才是。」

  想罷,取清水將書噴濕,揭開封面,抽將出來,從頭至尾細細一看。內中寫著「雷家堡之事,已經奏知聖聰,嘉汝殺雲萬峰叛賊有功,恩賜黃金千兩,加贈少保街。不日將有旨下,並諭張浚分軍剿逆,克日起程。惟大軍未到以前,雷一鳴等或有與汝為難之處,須與甄衛商議,見機而作。彼系地方官,有節制鄉民之權,諒來可免意外。至於調升一節,可俟雷家堡事平,一有優缺,當即奏明升補」

  云云。閱完,不禁心下大驚,呆呆的坐了半晌,仍將原書封固好了。卻想:「此事怎樣辦法,才能得太師不怒,靜待大兵到來剿山。」

  左思右想了好一回兒,忽然眉頭一皺,計上心來,吩咐傳點升堂,飾發朱簽,派令通差:「捕拿北城外彩霞坊妓女薛飛霞到案聽審,立等回話,不得遲誤買放。」

  各差捕因並無原告,不知本官何意,但是奉公差遣,焉敢怠慢。只得領簽下堂,一窩蜂住彩霞坊來。

  若說這薛飛霞,乃姑蘇人,父名薛慕仁,是個飽學窮儒,因屢試不第,憤鬱而亡。其時,飛霞年只十歲,隨母王氏,相依為命。後因貧苦不堪,慕仁有個表親在東省為官,母女二人故至山左探親。不料行至城武地面,王氏害起病來,一命嗚呼。飛霞時年十五,哭得肝腸寸斷,主意毫無。只得自賣自身,將母親草草殮葬。誰知賣在彩霞坊一個王老媽樂戶人家。那王老媽就把飛霞領回,教他學習吹彈歌唱與一切曲院中接客的套兒。飛霞初時下肯,爭奈虔婆手口俱毒,終日裡非打即罵,受不得許多苦楚,暗想:「不如暫且允從,或者命中有救,得遇個正人君子提出火坑。或竟嫁他為妻,尚有出頭之日。即如近日韓世忠的夫人粱氏紅玉,聞他也是妓女出身,目下已經做了一品夫人,好不榮耀。」

  主意已定,勉強的回轉心來,隨著一班姊兒、妹兒胡亂學些歌技。大凡聰明的人,諸事一學就會,一會就精。飛霞何等伶俐,不上兩三個月,竟成了一個出色的粉頭。王老媽就歡喜起來,令他應酬狎客。

  只是性氣甚烈,客人到他房中,但許談談講講,或是唱支曲兒,下盤棋兒,寫幾個字兒,對幾聯對兒。若使稍涉邪念,他就要著起惱來。因此,客皆替他取了一個外號,叫做「鏡中花」乃看得折不得的意思。不知不覺在院中混了一年有餘,也有許多豪客,或想與他梳攏,或想娶他為妾,飛霞決意不從。王老媽因他人才出眾,纏頭所入每日甚多,所以卻也不去強他。

  去年,甄衛放了城武縣知縣的缺,到了縣中尚未上任,聞得飛霞美貌無雙,私自隱著姓名,黑夜裡前去遊玩。一見之下,色授魂飛,便要與他定情,飛霞不允。甄衛只道娼妓人家可以用勢欺壓得的,他竟說出真姓名來,定要強逼成歡。不料飛霞非但下從,反說:「大老爺既是此間的父母官,雖未到任,也不該微服嫖娼。小女子今夜若從,反恐損了大老爺的盛德,玷了大老爺的官箴,日後如何治得萬民?這事斷使不得。」

  甄衛聽了,尚要用話逼他。

  飛霞淚汪汪的,又回說道:「大老爺,且莫錯了念頭。小女子雖落人坑,也是儒家之女。只因遭家不造,誤墮煙花,每望有個好人救奴脫離苦海。若大老爺今夜定要威逼,小女子寧死不從。何況院中姊妹甚多,倘被他們知道真情,沸沸揚揚傳講出去,只怕大老爺大是不便,還求珍重些兒才是。」

  這一席話,只說得甄衛有威難使,無口可開,頓時老羞變怒,罵聲:「好個不中抬舉的賤人!」

  搶白一場,恨恨而去。直至今日,未曾出得這口氣兒。

  初時王老媽知道飛霞得罪了未到任的新任老爺,暗中懷著鬼胎,也曾把飛霞責打了一番,說他吃了為娼的飯,自然要幹為娼的事:「你今年紀說小不小,也是十六歲的人了。本縣老爺要你,乃是天大喜事,你敢使性惱人。若是鬧出禍來,這還了得。」

  後來聽見甄衛到任,並無動靜。過了一年有餘,也就把這念兒淡了。誰知甄衛原是一個陰險的人,吃了人的暗虧,一時雖不發作,卻切切的記在心頭,常想尋件事兒報復。如今雷家堡出了巨案,他竟想出一條絕毒的計來,只說:「雷一鳴本是土豪,秦應龍屢欲剿辦,積下深仇,此次應龍之死,訪聞實因私往彩霞坊薛飛霞家閒遊。飛霞本與一鳴有交,送信雷家堡上,致被一鳴糾人追襲殺斃,所以只傷應龍一人。刻下一嗚糾台亡命,雄踞截雲山謀叛。縣中兵力單薄,不敢往拿,故將娼婦薛飛霞,拘獲訊供候詳。」

  一面密遣心腹家丁,親至臨安,捏造消息,使他傳到秦太師的耳中。「太師向知應龍為人,貪花好色,一聞此言,必定認以為真。那時抱怨應龍不該身為統兵大員,私入娼寮,被人殺害。倘使訊出實情,申詳到京,反於聲名有礙,定要私下囑託,千萬把此事隱起。不是將飛霞瘦死獄中,以滅其口,或惜他交通叛寇的罪名,問個死罪。既可出了往日之氣,又可使太師來仰求於我,將來反有個升調可圖,豈非一舉兩得。」

  這是他欺瞞著東省離臨安甚遠,應龍平時行止不端,營中又無親丁活口可證,滿營的大小將務更料定他們無人親臨安向太師前訴說之故,所以定下這一條移花接木、公報私仇之計,要難為這烈性裙釵。可憐薛飛霞那裡得知,就是眾差役也不明就理。既然奉了本官的簽票,自然如飛的向彩霞坊拿人。正是:

  計就月中擒玉兔,謀成日裡捉金鳥。

  不知薛飛霞被拿到縣,甄知縣如何審問,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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