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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回 兩案人命審真情(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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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爺又差皂役急拿即即當堂回話,差人去了。吩咐松了刑具,書了口供,又叫居二姑上來,李舉也上來,太爺對李舉道:「果然與你無干。」 又對居二姑道:「你這小小年紀,為甚強口,你且看看那個李舉。」 居二姑看了武志一眼,想到此人是真的,果然冤枉了李舉。「只因他冒名強姦,小女子該死了。」 太爺道:「且等即即拿來,有個人頭,本府自有話說。」 只見差人把個即即拿到,丹墀跪下,太爺問道:「你叫即即?」 道:「小的叫即即,並無罪過,太爺喚小的有何吩咐?」 太爺道:「那武志殺了金輝夫婦,移害你的,你如今將兩個人頭埋在那裡?本府差人挖來,與你無關,並無連累你。」 即即道:「實在小的無干,那日早上起來開門見鍋堂內兩個人頭,是小的埋了,待小的一人挖來獻上太老爺。」 太爺道:「你一人去不得,恐有人訛詐。」 即著皂頭協令捕快四名,同即即去挖人頭。那即即想趙大之事,不肯同人前去,只捕快人等,那得能推他一人獨自去挖,暫且不題。 雷公見審出真情,心中暢快。叫把何氏與趙正帶上來,先問何氏:「你公公告你殺了親夫,可是真的?」 何氏哭道:「小婦人從不與男人交言,小婦人之夫自二十二日不回家,小婦人帶著孩兒在家粟米全無,今早來問公公,說丈夫兩日不曾回家,可在公公這裡,公公就把小婦人抬到太爺這裡來,說小婦人結交姦夫謀死丈夫,只求太老爺作主。」 太爺道:「你丈夫平日可到別處去過宿麼?」 何氏道:「不曾。」 太爺道:「你家遠近可有親眷麼?」 何氏回答:「沒有。」 太爺正在不決之時,叫衙役且押下去,又見皂隸鎖了即即,跪在丹墀,差人稟道:「小的同即即挖取人頭,只見坑內有一人屍,天艮骨都打破,不知如何?小的不敢隱瞞,稟明太爺作主。」 那捕皂將金家夫婦首級看驗,太爺叫金若兒認明領回入棺,太爺道:「叫即即上來。」 問道:「這坑中屍首從何而來?」 即即回道:「小的不知。」 太爺又問差人道:「那屍首可有什麼同埋?」 差人道:「並無寸板,只有個鋤頭,上面無跡,還有扁擔糞箕共兩種。」 太爺聽得明白,便問:「即即你把真情說出,免得本府動刑。」 即即道:「小的實在不知。」 太爺道:「挖是你挖的,埋是你埋的,豈有不知之理?」 叫左右把即即夾起來,下面即將即即夾起,即即受刑不住,只得說道:「扒灰的趙大與我挑人頭,要我的銀子,小的一時意見,一鋤打死了是實。」 太爺道:「趙大乃是趙正之子。」 且叫武志李舉立在一旁,又叫趙正與媳同到郊外,隨太爺去檢驗死屍,以便認識。太爺上轎一直來到郊外塚地,先是何氏認丈夫面目,趙正認了兒子,二人一見大哭,太爺叫即即買棺木,又用封條封了,太爺回衙。趙正換了人命狀子,領媳婦回去。 即即書供,同武志下監,居奉玉、李員外同親友寫了領字,當堂保領兒子女兒回去。太爺又道:「有了兇手,是武志冒名強姦此女,是本府開恩,但這女子人人知道,誰肯娶他。本府知道你的兒子已聘朱門之女,未娶,本府作媒,將二姑與他作妾,也是託名之故,不知你意下如何?」 李員外道:「太爺作主,小的怎敢違了。」 太爺又問李舉、居奉玉同二姑,都點頭依允,太爺道:「你們回去擇日過門,不可遲緩。」 太爺退了堂,深畏馬俊之德,若不是他說明,這兩案人命真是無頭之案。本府今已審明此案,豈有不還他劍之理。便叫眾丁去取了一口劍,暗暗的開了庫門,換出馬俊的寶劍,晚間好交還馬俊。一面做審文詳文通詳上司。太爺是日晚上,在書房等候馬俊,交還原劍,不知怎樣見法,且聽下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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