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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 懷逆謀群奸授首 舒忠憤二子捐軀(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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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主益怒,命同下法司嚴問。獨孤庶長奏道:「輔公此刻尚如醉如癡,且待蘇醒便得明白。可無庸下法司。」 乃命少尉辛坪同安太醫往視。太醫道:「此中蒙汗香毒也,解以發表麻黃湯,不能入口,複用皂角刺囔,始得下喉。」 半個時辰,諸人雖滿身流液,仍然如癡。太醫道:「此蒙汗香內加有鬼饅頭與麝香也。」 又用獨甘湯飲之,令蓋絮而臥。三炷香時,各有歎息之聲。揭輔公被看時,汗出如墨。太醫吩咐道:「輔公毒氣雖除,元氣太弱,須調養數日,方可出戶。諸人受毒輕且伏於地,其汗止於微青。」 辛坪揭絮視之,果然皆坐起矣。 乃帶駱守義等同安太醫回奏。時武侯、廣望君同文武各官都在朝內。駱守義俯伏三呼,於懷內取出名箋,並將施博愛招他見餘大忠起,到賜宴計備非常止,並無謀誅奸黨之事,此實平絡一人私意,節次奏明。島主不信。太子上朝,將輔公請參奏奸臣逐細奏上,島主怒仍未解。駱守義立起身來,叱廉勇道:「賊臣謀危社稷,仍敢立於朝上麼?」 廉勇惘然。西青奏道:「廉勇亦在三十三人箋內,請下法司。」 島主未允。駱守義俯伏奏道:「平絡實與臣謀,臣當止之。絡疾邪深,故捨身誅邪以安國。今主上不信,疑及無辜,臣請盡命以明輔公實在不知。」 奏畢起來,向盤龍石柱撞去,琉璃瓦俱震動,複向礎石撞去,礎碎,腦漿進出,依然躍起,立挺殿前。島主變色道:「可惜!不終朝,失二烈士。」 午門將軍奏道:「有老人自稱黃雁,在外請死,以明輔公之心。」 島主道:「請黃先生速回,寡人不疑矣。」 顧廉勇道:「看如此情形,豈能庇爾,不使平、駱瞑目?」 廉勇依然俯伏懇求,獨孤庶長使少尉押往法司勘問,駱守義屍首始撲於地。島主歎息退朝。 且說廉勇到法司時,見堂上有中大夫詹棘,素稱骨鯁,島主所信;又見醫副施吉已經身斃,駭得魂消魄散,昏暈倒地。 用姜湯灌下,詹棘令收禁調養兩日再問。當下,餘氏著急,入宮求援。廉妃正色道:「向來,汝等皆說太子不能承守社稷,我只道系真的。近日主上屢次召問,事端理義明析,實社稷他日之賢主,幾為汝等所誤,受萬代惡名。今日他們罪戾皆由自取,我不能為私而廢國法也。嗣後,汝非宣召,不得擅自入宮,可速退去!」 餘氏慚泣流涕回家。 至第三日,廉勇已經平復。詹棘提取訊問,廉勇將受賄交結等事逐件供出:「作亂之謀,實不與知。」 詹棘道:「作亂奸謀,姑不深加究詰,但薦引諸邪複職,皆由於汝,其罪實比諸邪更甚。」 廉勇俯首無辭。詹棘帶著上朝覆奏,島主道:「不與邪謀,加恩從寬革職。」 詹棘奏道:「眾奸之惡,非複職何由得肆?非廉勇貪婪,眾職何由得複?如輔公為若輩所搖動,前日已血染宮庭矣!」 島主道:「罪固在不赦,但其先世有功于國。往年廉潔遭雷擊死,除廉勇再無別叮加恩,著連家竄往赤沙洲為民。」 詹棘道:「三十二犯雖已身死,然不足以蔽其辜。應請悉籍沒。」 島主准奏,命樊理督各校尉分道籍沒三十二家。 方欲退朝,只見輔公負斧膝行,伏於丹墀之下,奏道:「臣無狀,致左右大逆,殺戮朝臣,該犯雖自誅死,臣罪實無可逃,請恩速正典刑,以為炯戒。」 島主命廷臣議奏。中大夫水平奏道:「家人犯法,坐于主人,況誘殺大臣數十乎?若謂實不知情,此筵誰所設也?若謂奸臣誤國,何不奏明以正典刑,乃以詭詐聚殲,使他日有怨謀殺者,皆得以藉口也。——輔公之罪,似難曲宥。」 中大夫蔣鳴奏道:「水大夫所奏,乃常論也。平絡之義憤殺身為國,輔公實不知情。駱守義廷諍撞死,尚不足信乎?應請免議。」 只見世子趨入奏道:「諸臣蒙蔽無狀,莫能屈指。輔公若非平素賢明,今日國家已不知是何形狀!貴戚之卿為社稷尚易君位,何況誅奸乎?即輔公實有此謀,亦分內所當為,不僅免罪,仍應厚賜,以為後世忠於為國者勸。」 島主意方釋然,問道:「據汝是何辦法?」 世子奏道:「輔公受鎮守鐵圍,今請使傳子孫百代不改。」 輔公奏道:「此異賞加於大犯也,壞法啟奸,莫此為甚!」 島主正欲開言,只見樊理覆命道:「諸犯賄積浩繁,俱有簿籍記載。今將各犯簿籍先行進上,餘者待各校尉另查另開,以便核對。」 島主命取簿進覽。樊理出朝,帶軍健挑入,共五十三石。島主命取一冊閱覽,樊理隨手取冊捧上,卻系石可信收國外送禮記。島主取道:「石可信素常廉貧寡交,國外有何禮收?」 揭開看時,俱系各沙島、沙嶼所饋,石可信親筆登記。勃然大怒,令樊理道:「可帶五百禁兵,先將石可信家資輦來。」 樊理領命而去。島主命輔公道:「汝可平身。只看廉貧之臣贓賄狼藉若此,其它可知。今將新境封汝,世世相傳,永為國家屏障。」 輔公辭道:「臣罪重如山,焉有廢國法而受隆恩之理?臣死不敢受!」 太子奏道:「輔公堅執常理,臣有調停之法,請削公公爵,以全其情;封其子,以志其謙讓正直之德。」 島主喜道:「如此,吾兒不必再辭。」 輔公道:「凡奸臣賊國,皆指正人行權事端以為口實,如篡奪者稱引伊、霍是也。今有罪不誅,而反加殊賞,是啟後世邪佞之口也。」 太子道:「凡事真者自真,偽者自偽。公終堅辭,辜負平、駱矣。二子之忠烈,亙古所稀,仍應請贈,以顯其功,而寒奸宄之膽。」 輔公仍欲奏辭,只見樊理已將石可信家細軟抄來覆奏,搬入堆積,充滿廊廡。島主大怒道:「有臣如此寡人之過也!且將各犯家資查清,造冊並呈,再行定奪。」 說罷,帶怒退朝。 樊理分抄五日,方才查清。又三日,方匯齊,造冊進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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