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二十五回 忠節隱匿

    卻說,常言道,「朝裡無人莫做官」,這句話深為有理;還有一句話,家裡無銀莫做官」,這句話更為有理。怎見得?如今糊塗世界,好官不過多得錢而已;你若朝裡無人,家裡無銀,憑你做得上好的官,也沒有人與你辨得皂白。就如那守節的女子,若不是官宦人家,又沒有銀子送與官吏,也不見有什麼名色在那裡。如今說河南有個縣丞潘賓,居官時一文不要,複反禦邊有功。這樣一個好官,職分雖小,難得如此。做上司的原應該奏過朝廷,加升他的官職才是;竟索他銀千兩才許他保奏,可憐他這樣一個清正官員,哪裡來的銀子?怎不教人氣死!一日,包公坐赴陰床斷事,接得一紙狀詞,正是潘賓的:

    告為匿忠事:居官不要一文,難道一文不值?禦邊自守百雉,難道百雉無靈?風聞的每詐聾耳;保奏的只伸長手。陽世叩閽無路,陰聞號天自鳴。上告。

    包公看罷道:「可憐可憐。潘賓果若為官清正,禦邊有功,滿朝文武官員多多少少總不如你了。你在生時何不自鳴,死後卻對誰說?」潘賓道:「在生時就如啞子吃苦瓜一樣,沒有銀子送他,任你說得口酸,哪個管你三七二十一?可憐潘某生前既不得一個好名,死後如何肯服!」包公道:「待我回陽奏過朝廷,當贈你一個美名,留青史,豈不美乎?」潘賓道:「生前榮與死後名,總是虛空。但恨那要銀子的官,在生不能與我保薦,如今沒處出氣。」包公道:「有我老包在這裡,任他陰陽人等,哪有沒處出氣的!你但把要銀子的官寫下姓名與我,我自有處。」潘賓寫罷將上呈時,忽報門外有一個女子,口稱冤枉。包公道:「著他進 來。」

    那女子進來跪下,呈上狀詞:告為匿節事:夫作沙場鬼,從來未睹洞房花燭;妾作劍鋒魂,終身只想萬里長城。男未婚,女不嫁,四十歲自刎而死;節不施,坊未建,微魂何所倚托?紅顏之薄命難甘,汙吏之不法宜正。合行自呈,不嫌露體。上告。包公看畢道:「好個節女,如何官府不旌獎他?」女子道:「妾姓方氏,因丈夫死于邊疆,
未曾婚嫁。妾不願改嫁二夫,直到四十二歲,無以度日,自刎身亡。府縣官貪賄,無奈妾家貧,默默而死,不與我標一個好名,故此含冤求伸。」包公道:「你且說府縣官的名姓來,我自有處。」女子說罷,包公援筆批道:

    審得:立忠立節,乃人生大行;表忠表節,尤朝廷大典。職系本處正官,為之舉奏可也,乃一匿其忠,清操之孤魂何忍?一匿其節,紅顏之薄命堪憐。風渺渺兮含哀,月皎皎兮在天。忠節合行旌賞;貪污俟用刑法。

    批完道:「你們二人且出去,待我啟奏陽間天子、陰府玉皇上帝,叫你們忠臣節女自有享福之處,那些貪污的官員,叫他們有一日自然有吃苦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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