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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回 林經略開棺驗傷 崔氏婦當堂受刑


  話說林公帶這婦人,進了察院衙門,升了大堂。喚過婦人問道:「你丈夫叫做甚麼名字?住居何處?做甚麼生理?幾時得病?醫師下的甚麼藥?案存在何處?取來本院觀看!快快實說上來!」

  看官,你道這個婦人是誰?原來就是花有憐拐來魏臨川的妻子崔氏。花有憐被沈廷芳害了性命,叫崔氏送出城外,埋葬,掩外人耳目,要早一刻抬出城外,就無事了。剛剛抬到城門口,撞見大人進城,只得放下棺材,回避大人。那知林公聽他哭聲不甚哀切,帶回審問,這也是花有憐一生作惡報應,故有窄路相逢,遇著對頭。

  來到了堂下,崔氏稟道:「小婦人的丈夫叫做花有憐,杭州人氏,本是個清客出身,住居沈府旁邊,今年二十歲,偶得暴病身亡,卻沒有請醫生診視。」

  林公聽了婦人口氣,一派胡言,便道:「你若不實說,本院就要動刑了!」

  崔氏道:「大老爺鋼刀雖快,決不斬無罪之人。」

  林公聽了大怒道:「你這潑婦,好利口!」

  吩咐拶起來,眾役一聲答應,登時拶起。林公問道:「招也不招。」

  崔氏大叫道:「冤枉難招。」

  林公問道:「你說是冤枉,本院開棺一驗,你丈夫是何病症而亡?招供便罷,若是有傷你便怎麼回我?」

  崔氏道:「情願認罪無辭。」

  林公見那婦人頂真,即吩咐松刑。崔氏想道:「料得大人不敢開棺,為何?律例上載得明白,開棺者斬,挖掘墳墓者絞,婦人誤認此律,是以大膽硬稟。不知林公傳了淮安府來,吩咐:「帶這婦人去收監,著山陽縣仵作伺候,本院明日開棺驗傷。」

  崔氏跪下稟道:「有了傷痕,小婦人認罪,若無傷痕,大老爺怎麼說?」

  林公道:「你這婦人好張利口,無傷痕本院罷職。」

  大人退堂,淮安府將婦人帶去收監不表。

  且言沈廷芳的家人,送花有憐棺材出城,不想遇見林公將崔氏一拶子,明日要開棺驗傷,連忙報與大爺知道。沈廷芳聽了大驚,跌足道:「罷了!罷了!怎麼恰恰遇見這個瘟官?」

  口中罵了家丁小使道:「你們這些人都是死的,見這個瘟官,就該把棺材抬回來便了。」

  家丁道:「小的們見大人來,即吩咐抬的人歇在旁邊,等他過去,不想遇見花大娘在轎中哭泣,彼時經略見他哭的不甚悲切,住下轎子,帶過問了幾句,就是一拶子。」

  沈廷芳道:「我那嬌嬌滴滴的美人,怎生受得這般刑法?如今卻在那裡?」

  家人道:「收禁在監。」

  沈廷芳道:「你快快帶個信兒與他,叫他死也不要招出來,我大爺自然代他料理。」

  家人答應去了不表。

  再言林公次日傳點開門,到屍場驗傷,眾役開道,三聲大炮,出了轅門,來到屍場,只見那公座擺得現成,早有人把棺材抬來伺候。淮安府又把崔氏帶來,林公坐下,仵作上來叩了頭稟道:「大老爺開棺驗傷。」

  林公道:「速上去開來。」

  仵作一聲答應,走來拿木椿打下,將棺材頭抬起,猛然向下一摜,在椿上「咯喳」一聲響,棺材頭離了三寸。又掇起來一丟,離了四寸,再四五下一丟,棺材猛然開了。將屍拖出來,林公出位觀看死者青春年少,約有二十向外年紀,身上穿的玄色直擺,足下鑲鞋綾,並無裝殮,就是本來之衣。林公坐在屍場,仵作動手剝去衣服,將屍首翻來覆去,細細驗了一會,並無一處傷痕,稟道:「大老爺!並無傷痕。」

  林公站起身來走至屍邊,親自驗了一會。仵作將屍首,又翻來覆去,林公看了並無半點傷痕。崔氏走來哭泣道:「我的丈夫呀!你死的好苦。」

  抱住屍首哭個不休,叫道:「丈夫你今日遇見這位老爺,翻屍倒骨,要驗傷痕,如今傷在那裡?」

  林公聽了無傷,傳淮安府吩咐道:「將婦人收監,調桃源縣、海州、宿遷縣、高郵州四處仵作,明日調來重驗,如若無傷?本院親自拜本罷職便了。」

  淮安府打一躬退下。

  林公叫上忤作,問道:「你可處處驗過?」

  仵作稟道:「凡致命之處,小人俱已驗過,並無傷痕。」

  林公道:「你這奴才,莫非受了錢財朦混本院,今調四處仵作,到此重驗,如果無傷便罷!倘若驗出傷來?你這奴才的狗命莫想得活!」

  仵作叩頭稟道:「小人怎敢賣老爺的法?其實無傷。」

  大人起身回轉衙門,坐在那轎中思想驗他的屍首,並無傷痕,又不像有病之人,怎麼好好的人就死了?將這火燒棺材與他,其中必有原故。到了轅門,三咚大炮,進了內堂,與湯彪商議此事。湯彪道:「等調四處仵作來。」

  不表。

  再言仵作回家中,此人姓陳名有,年紀四十歲了,娶了一個後婚,姓武,這婦人年紀二十四、五歲,夫妻到也相愛。陳有想道:我在山陽縣當了二十多年相屍,沒有見過屍首並無傷痕,明日要調四處仵作重驗。正說之間,到了自家門首。用手敲門,武氏走來開門,陳有坐下,悶悶無言。武氏問道:「今日回來,為何不樂?」

  陳有把今日開棺驗傷的話說了一遍。

  武氏道:「你驗了幾處傷痕?」

  陳有道:「耳鼻口眼肚臍下身,俱細驗過,並沒有傷痕,大老爺對我說了許多狠話,故此不樂。」

  武氏笑道:「你買件東西請請我,我教你去驗。」

  陳有道:「俱驗過無傷,傷從何來?」

  武氏道:「頭頂可曾驗過!金針傷致命,是看不出來的。」

  陳有道:「好個頭頂內金針傷!我卻忘了沒有驗過,明日當面稟大人。」

  且過一宵,次日林公升堂,陳有稟道:「昨日小人回家想起,頭頂內沒有驗過,求大人容小的再驗。」

  林公聽了,即刻傳眾役,再到屍場走一遭。

  也不知此去可驗得傷來否?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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