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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史大郎夜走華陰縣 魯提轄拳打鎮關西(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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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鄭屠家中眾人,救了半日不活,嗚呼死了。老小鄰人徑來州衙告狀。正直府尹升廳,接了狀子,看罷道:「魯達系是經略府提轄,不敢擅自徑來捕捉凶身。」府尹隨即上轎,來到經略府前,下了轎子。把門軍士入去報知。經略聽得,教請到廳上,與府尹施禮罷。經略問道:「何來?」府尹稟道:「好教相公得知,府中提轄魯達,無故用拳,打死市上鄭屠。不曾稟過相公,不敢擅自捉拿凶身。」 經略聽說,吃了一驚,尋思道:「這魯達雖好武藝,只是性格粗鹵,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護得短?須教他推問使得。」經略回府尹道:「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府尹稟道:「下官問了情由,合行申稟老經略相公知道,方敢斷遣。」 府尹辭了經略相公,出到府前,上了轎,回到州衙裡,升廳坐下。便喚當日緝捕使臣押下文書,捉拿犯人魯達。當時王觀察領了公文,將帶二十來個做公的人,徑到魯提轄下處。只見房主人道:「卻才拖了些包裹,提了短棒出去了。小人只道奉著差使,又不敢問他。」王觀察聽了,教打開他房門看時,只有些舊衣舊裳,和些被臥在裡面。王觀察就帶了房主人,東西四下裡去跟尋,州南走到州北,捉拿不見。 王觀察又捉了兩家鄰舍,並房主人,同到州衙廳上回話道:「魯提轄懼罪在逃,不知去向,只拿得房主人並鄰舍在此。」府尹見說,且教監下;一面教拘集鄭屠家鄰佑人等,點了仵作行人,著仰本地坊官人並坊廂裡正,再三檢驗已了。鄭屠家自備棺木盛殮,寄在寺院。一面迭成文案,一壁差人杖限緝捕凶身;原告人保領回家;鄰佑杖斷有失救應;房主人並下處鄰舍,止得個不應。魯達在逃,行開個海捕急遞的文書,各路追捉;出賞錢一千貫,寫了魯達的年甲、貫址、形貌,到處張緝;一干人等疏放聽候。鄭屠家親人,自去做孝,不在話下。 且說魯達自離了渭州,東逃西奔,急急忙忙,卻似: 失群的孤雁,趁月明獨自貼天飛;漏網的活魚,乘水勢翻身衝浪躍。不分遠近,豈顧高低。心忙撞倒路行人,腳快有如臨陣馬。 這魯提轄急急忙忙行過了幾處州府,正是「逃生不避路,到處便為家」。自古有幾般:「饑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貧不擇妻。」魯達心慌搶路,正不知投那裡去的是。一迷地行了半月之上,在路卻走到代州雁門縣。入得城來,見這市井鬧熱,人煙輳集,車馬軿馳,一百二十行經商買賣,諸物行貨都有,端的整齊。雖然是個縣治,勝如州府。魯提轄正行之間,不覺見一簇人眾圍住了十字街口看榜。但見: 扶肩搭背,交頸並頭。紛紛不辨賢愚,擾擾難分貴賤。張三蠢胖,不識字只把頭搖;李四矮矬,看別人也將腳踏。白頭老叟,盡將拐棒拄髭須;綠鬢書生,卻把文房抄款目。行行總是蕭何法,句句俱依律令行。 魯達看見眾人看榜,挨滿在十字路口,也鑽在人叢裡聽時,魯達卻不識字,只聽得眾人讀道:「代州雁門縣依奉太原府指揮使司,該准渭州文字,捕捉打死鄭屠犯人魯達,即系經略府提轄。如有人停藏在家宿食,與犯人同罪;若有人捕獲前來,或首告到官,支給賞錢一千貫文……」魯提轄正聽到那裡,只聽得背後一個人大叫道:「張大哥,你如何在這裡?」攔腰抱住,扯離了十字路口。不是這個人看見了,橫拖倒拽將去,有分教,魯提轄剃除頭髮,削去髭須,倒換過殺人姓名,薅惱殺諸佛羅漢。直教:禪杖打開危險路,戒刀殺盡不平人。畢竟扯住魯提轄的是甚人。且聽下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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