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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聞譽恐,聞過欣,直諒士,漸相親。

  無心非,名為錯,有心非,名為惡。

  過能改,歸於無,倘掩飾,增一辜。

   [注釋]

  諒:誠信,信實。

   無心:無意間。

   非:錯誤。

   過:錯誤。

   辜:罪。

   [譯文]

  聽見恭維的話會感到不安,聽見別人指責自己過錯便欣然接受,這樣正直誠信的人就會越來越樂於和你接近。無意之間犯的錯誤稱為過錯,若是有意犯錯那便是罪惡。

   如果犯了過錯勇於改正,就跟沒有犯過錯誤一樣。如果犯了錯誤而加以掩飾,那就是錯上加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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