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古典文學 > 聊齋志異 | 上頁 下頁 |
週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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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張太華,富吏也。家有狐擾,遣制罔效。陳其狀于州尹,尹亦不能為力。時州之東亦有狐居村民家,人共見為一白髮叟。叟與居人通吊問,如世人禮。自雲行二,都呼為胡二爺。適有諸生謁尹,間道其異。尹為吏策,使往問叟。 時東村人有作隸者,吏訪之,果不誣,因與俱往。即隸家設筵招胡。胡至,揖讓酬酢,無異常人。吏告所求。胡曰:「我固悉之,但不能為君效力。僕友人週三,僑居嶽廟,宜可降伏,當代求之。」吏喜,申謝。胡臨別與吏約,明日張筵于嶽廟之東。吏領教。胡果導周至。周虯髯鐵面,服袴褶。飲數行,向吏曰:「適胡二弟致尊意,事已盡悉。但此輩實繁有徒,不可善諭,難免用武。請即假館君家,微勞所不敢辭。」 吏轉念:去一狐,得一狐,是以暴易暴也。遊移不敢即應。周已知之,曰:「無畏,我非他比,且與君有喜緣,請勿疑。」吏諾之。周又囑明日偕家人闔戶坐室中,幸勿嘩。吏歸,悉遵所教。俄聞庭中攻擊刺鬥之聲,逾時始定。啟關出視,血點點盈階上。墀中有小狐首數枚,大如椀盞焉。又視所除舍,則周危坐其中,拱手笑曰:「蒙重托,妖類已蕩滅矣。」自是館於其家,相見如主客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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