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古典文學 > 聊齋志異 | 上頁 下頁
新郎


  江南梅孝廉耦長,言其鄉孫公,為德州宰,鞫一奇案。

  初,村人有為子娶婦者,新人入門,戚裡畢賀。飲至更余,新郎出,見新婦炫裝,趨轉舍後。疑而尾之。宅後有長溪,小橋通之。見新婦渡橋徑去。益疑。呼之不應。遙以手招婿,婿急趁之。相去盈尺,而卒不可及。行數裡,入村落。婦止,謂婿曰:「君家寂寞,我不慣住。請與郎暫居妾家數日,便同歸省。」言已,抽簪叩扉軋然,有女僮出應門。婦先入。不得已,從之。

  既入,則岳父母俱在堂上。謂婿曰:「我女少嬌慣,未嘗一刻離膝下,一旦去故里,心輒戚戚。今同郎來,甚慰繫念。居數日,當送兩人歸。」乃為除室,床褥備具,遂居之。家中客見新郎久不至,共索之。室中惟新婦在,不知婿之所往。由此遐邇訪問,並無耗息。翁媼零涕,謂其必死。將半載,婦家悼女無偶,遂請于村人父,欲別醮女。村人父益悲,曰:「骸骨衣裳,無可驗證,何知吾兒遂為異物!縱其奄喪,周歲而嫁,當亦未晚,胡為如是急也!」婦父益銜之,訟於庭。孫公怪疑,無所措力,斷令待以三年,存案遣去。

  村人子居女家,家人亦大相忻待。每與婦議歸,婦亦諾之,而因循不即行。積半年餘,中心徘徊,萬慮不安。欲獨歸,而婦固留之。一日,合家遑遽,似有急難。倉卒謂婿曰:「本擬三二日遣夫婦偕歸,不意儀裝未備,忽遘閔凶。不得已,即先送郎還。」於是送出門,旋踵急返,周旋言動,頗甚草草。方欲覓途行,回視院宇無存,但見高塚。大驚,尋路急歸。

  至家,曆言端末,因與投官陳訴。孫公拘婦父諭之,送女於歸,始合巹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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