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古典文學 > 聊齋志異 | 上頁 下頁 |
僧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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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暴卒,隨鬼使去,見冥王。王稽簿,怒鬼使誤捉,責令送歸。張下,私浼鬼使,求觀冥獄。 鬼導曆九幽,刀山、劍樹,一一指點。末至一處,有一僧紮股穿繩而倒懸之,號痛欲絕。近視,則其兄也。張見之驚哀,問:「何罪至此?」鬼曰:「是為僧,廣募金錢,悉供淫賭,故罰之。欲脫此厄,須其自懺。」 張既蘇,疑兄已死。時其兄居興福寺,因往探之。入門,便聞其號痛聲。入室,見瘡生股間,膿血崩潰,掛足壁上,宛然冥司倒懸狀。駭問其故。曰:「掛之稍可,不則痛徹心腑。」張因告以所見。僧大駭,乃戒葷酒,虔誦經咒。半月尋愈。遂為戒僧。 *** 異史氏曰:「鬼獄渺茫,惡人每以自解;而不知昭昭之禍,即冥冥之罰也。可勿懼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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