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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林教頭風雪山神廟 陸虞候火燒草料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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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批:夫文章之法,豈一端而已乎?有先事而起波者,有事過而作波者,讀者于此,則惡可混然以為一事也。夫文自在此而眼光在後,則當知此文之起,自為後文,非為此文也;文自在後而眼光在前,則當知此文未盡,自為前文,非為此文也。必如此,而後讀者之胸中有針有線,始信作者之腕下有經有緯。 不然者,幾何其不見一事即以為一事,又見一事即又以為一事,於是遂取事前先起之波,與事後未盡之波,累累然與正敘之事,並列而成三事耶? 如酒生兒李小二夫妻,非真謂林冲于牢城營有此一個相識,與之往來火熱也,意自在閣子背後聽說話一段絕妙奇文,則不得不先作此一個地步,所謂先事而起波也。 如莊家不肯回與酒吃,亦可別樣生髮,卻偏用花槍挑塊火柴,又把花槍爐裏一攬,何至拜揖之後向大多時,而花槍猶在手中耶?凡此,皆為前文幾句花槍挑著葫蘆,逼出廟中挺槍殺出門來一句,其勁勢猶尚未盡,故又於此處再一點兩點,以殺其餘怒。故凡篇中如搠兩人後殺陸謙時,特地寫一句把槍插在雪地下,醉倒後莊家尋著蹤跡趕來時,又特地寫一句花槍亦丟在半邊,皆所謂事過而作波者也。 陸謙、富安、管營、差撥四個人坐閣子中議事,不知所議何事,詳之則不可得詳,置之則不可得置。今但于小二夫妻眼中、耳中寫得「高太尉三字」句,「都在我身上」句,「一帕子物事,約莫是金銀」句,「換湯進去,看見管營手裏拿著一封書」句,忽斷忽續,忽明忽滅,如古錦之文不甚可指,斷碑之字不甚可讀,而深心好古之家自能於意外求而得之,真所謂鬼于文、聖于文者也。 殺出廟門時,看他一槍先搠倒差撥,接手便寫陸謙一句;寫陸謙不曾寫完,接手卻再搠富安;兩個倒矣,方翻身回來,刀剜陸謙,剜陸謙未畢,回頭卻見差撥爬起,便又且置陸謙,先割差撥頭挑在槍上;然後回過身來,作一頓割陸謙富安頭,結做一處。以一個人殺三個人,凡三四個回身,有節次,有間架,有方法,有波折,不慌不忙,不疏不密,不缺不漏,不一片,不煩瑣,真鬼于文、聖于文也。 舊人傳言:昔有畫北風圖者,盛暑張之,滿座都思挾纊;既又有畫雲漢圖者,祁寒對之,揮汗不止。於是千載嘖嘖,詫為奇事。殊未知此特寒熱各作一幅,未為神奇之至也。耐庵此篇獨能於一幅之中,寒熱間作,寫雪便其寒徹骨,寫火便其熱照面。昔百丈大師患瘧,僧眾請問:「伏惟和上尊候若何?」 丈云:「寒時便寒殺闍黎,熱時便熱殺闍黎。」 今讀此篇,亦複寒時寒殺讀者,熱時熱殺讀者,真是一卷「瘧疾文字」,為藝林之絕奇也。 閣子背後聽四個人說話,聽得不仔細,正妙於聽得不仔細;山神廟裏聽三個人說話,聽得極仔細,又正妙於聽得極仔細。雖然,以閣子中間、山神廟前,兩番說話偏都兩番聽得,亦可以見冤家路窄矣!乃今愚人猶刺刺說人不休,則獨何哉? 此文通篇以火字發奇,乃又於大火之前,先寫許多火字,於大火之後,再寫許多火字。我讀之,因悟同是火也,而前乎陸謙,則有老軍借盆,恩情樸至;後乎陸謙,則有莊客借烘,又複恩情樸至;而中間一火,獨成大冤深禍,為可駭歎也。夫火何能作恩,火何能作怨,一加之以人事,而恩怨相去遂至於是!然則人行世上,觸手礙眼,皆屬禍機,亦複何樂乎哉! 文中寫情寫景處,都要細細詳察。如兩次照顧火盆,則明林冲非失火也;上拖一條棉被,則明林冲明日原要歸來,今止作一夜計也。如此等處甚多,我亦不能遍指,孔子曰:「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矣。」】 *** 話說當日林冲正閑走間,忽然背後人叫,回頭看時,卻認得是酒生兒李小二。當初在東京時,多得林冲看顧;後來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錢財,被捉住了,要送官司問罪,又得林冲主張陪話,救了他免送官司,又與他陪了些錢財,方得脫免;京中安不得身,又虧林冲齎發他盤纏,于路投奔人,不想今日卻在這裏撞見。 〔眉批:為閣子背後聽說話只得生出李小二,為要李小二閣子背後聽說話,只得造出先日搭救一段事情,作文真是苦事。○凡此等處,皆是無可奈何,第一要寫得徑淨便好,然不曾作史者。安能信我語。〕 林冲道:「小二哥,你如何也在這裏?」 李小二便拜,道:「自從得恩人救濟,發齎小人,一地裏投奔人不著,迤邐不想來到滄州,投托一個酒店主人,姓王,留小人在店中做過賣。因見小人勤謹,安排的好菜蔬,調和的好汁水,來吃的人都喝采,以此賣買順當,主人家有個女兒,就招了小人做女婿。如今丈人丈母都死了,〔隨手省去。〕只剩得小人夫妻兩個,權在營前開了個茶酒店,因討錢過來遇見恩人。不知為何事在這裏?」 林冲指著臉上,道:〔好筆。〕「我因惡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場官司,刺配到這裏。如今叫我管天王堂,未知久後如何。不想今日在此見你。」 李小二就請林冲到家裏坐定,叫妻子出來拜了恩人。兩口兒歡喜道:「我夫婦二人正沒個親眷,〔如此等語,總為後文地,非寫李小二夫妻情分也。〕今日得恩人到來,便是從天降下。」 林冲道:「我是罪囚,恐怕玷辱你夫妻兩個。」 李小二道:「誰不知恩人大名!〔知己語,不是扳高語。〕休恁地說。但有衣服,便拿來家裏漿洗縫補。」〔敘得親熱,為後文地。〕當時管待林冲酒食,至夜送回天王堂,次日又來相請;因此,林冲得店小二家來往,不時間送湯送水來營裏與林冲吃。林冲因見他兩口兒恭敬孝順,常把些銀兩與他做本錢。 〔敘得親熱,為後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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